2020-10-1 12:15
文疏“祝称”至“子某”
正义曰:谓卜葬择日.而卜人祝龟所称主人之辞也.而云葬虞者.虞用葬日.故并言“葬虞”也.
“子孙曰哀”者.若子卜葬父.则祝辞称云“哀子某卜葬某父某甫”.若孙卜葬祖.则祝辞称云“哀孙某卜葬某祖某甫”.
“夫曰乃”者.若夫卜葬其妻.则祝辞云“乃某卜葬某妻某氏”.乃者.言之助也.妻卑.故假助句以明夫之尊也.
“兄弟曰某.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者.若兄弟相为.其弟为兄.则祝辞云“某卜葬兄伯子某”.若兄为弟.则云“某卜葬其弟某”.兄弟称名.则子孙与夫皆称名.故郑注于子孙通称可知也
文疏“古者”至“杖也”
正义曰:此一节记庶人失礼所由.
“以其杖关毂而輠轮”者.关.穿也.輠.回也.谓作轮之人.以扶病之杖关穿车毂中而回转其轮.
“于是有爵而后杖也”者.以其爵位既尊.其杖不鄙亵而许用也
文疏“凿巾”至“之也”
正义曰:亦记士失礼所由也.饭.含也.大夫以上贵.故使宾为其亲含.恐尸为宾所憎秽.故设巾覆尸面.而当口凿穿之.令含得入口也.而士贱.不得使宾.则子自含其亲.不得憎秽之.故不得凿巾.但露面而含耳.于是公羊贾是士.自含其亲.而用凿巾.则是自憎秽其亲.故为失礼也
文疏“冒者”至“冒也”
正义曰:此一经论设冒之事.
“冒者何也”者.记人自问何以须冒.
“所以揜形也”者.记者自答.言冒所以揜盖尸形.
“自袭以至小敛.不设冒则形”者.若未袭之前.始死.事须沐浴.自既袭以后以至小敛之前.虽已着衣.若不设冒.则尸象形见.为人所恶.
“是以袭而后设冒也”.言后者.衍字也.袭则设冒.至小敛之前.则以衣总覆于冒上.皇氏云“大敛脱冒”.未之闻也
文疏“或问”至“飨乎”
正义曰:此一节明或人问曾子丧之遣奠之事.
“夫既遣而包其馀.犹既食而裹其馀与”者.或人问曾子云:丧礼既设遣奠.事毕.而包裹遣奠之馀.载车之而去.犹如生人于他家既食讫.而裹其馀相似乎.故云与.
“君子既食.则裹其馀乎”者.或人云:君子于他家既食之后.则更裹其馀食去乎.“宁有是也”.不应如此.既设遣奠.亦不应包馀而去.
“曾子曰:吾子不见大飨乎”者.曾子答或人之问.吾.我也.子.男子美称.《仪礼》注云:“言我子.相亲之辞也.”谓或人为吾子.岂不见大飨宾客之礼乎.
“夫大飨.既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者.谓大飨宾客既毕.主人卷敛三牲俎上之肉.归于宾馆.
“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者.己家父母今日既去.遂同宾客之疏.是孝子所以悲哀也.为此之故.包遣奠而去.
“子不见大飨乎”者.重结前文.以语或人也
文疏“非为”至“赐与”
正义曰:郑云“此上灭脱.未闻其首云何”.此语接上之辞.与.语助也.岂非为人有丧而问遗之与.人之有丧而赐与之与.平敌则问.卑下则赐.故云“问与.赐与”
文疏“三年”至“吉拜”
正义曰:从上问与.赐与以下至遗人可也.皆明在丧受问遗之事.此一经论身有丧.拜谢之礼.
“三年之丧.以其丧拜”者.谓父母.长子也.其实杖期以上.皆为丧拜.非三年之丧.以吉拜者.谓不杖期.以下此义已备在《檀弓》疏
文疏“三年”至“受之”
正义曰:“如或遗之酒肉”至“主人衰绖而受之”者.虽受之.犹不得食也.尊者食之.乃得食肉.犹不得饮酒.故《丧大记》云“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