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二十四史,从何说起?”今将为国史写一简单扼要而有系统之新本,首必感有此苦。其将效记诵、考订派之所为乎?则必泛滥而无归。其将效宣传革新派之所为乎?又必空洞而无物。
凡近代革新派所注意者有三事:首则曰政治制度,次者曰学术思想,又次曰社会经济。此三者,“社会经济”为其最下层之基础,“政治制度”为其最上层之结顶,而“学术思想”则为其中层之干柱。大体言之,历史事态,要不出此三者之外。今将轻重先后,分主客取舍于其间乎?抑兼罗并包,平等而同视之乎?
曰,姑舍此。能近取譬,试设一浅喻。今人若为一运动家作一年谱或小传,则必与为一音乐家所作者,其取材详略存灭远异矣。即为一网球家作一小传或年谱,则又必与为一足球家所作者,其取材详略存灭迥别矣。何以故?以音乐家之“个性”与“环境”与“事业”之发展,与运动家不同故;以网球家之个性与环境与事业之发展,又与足球家不同故;一人如此,一民族、一国家亦然。写国史者,必确切晓了其国家民族文化发展“个性”之所在,而后能把握其特殊之“环境”与“事业”,而写出其特殊之“精神”与“面相”。然反言之,亦惟于其特殊之环境与事业中,乃可识其个性之特殊点。如此则循环反复,欲认识一国家、一民族特殊个性之所在,乃并不如认识一网球家或足球家之单纯而简易。要之必于其自身内部求其精神、面相之特殊个性,则一也。
何以知网球家之个性?以其忽然投入于网球家之环境,而从事于网球之活动故。其他一切饮食、起居、嗜好、信仰,可以无所异于人。若为网球家作年谱,而抄袭某音乐家已成年谱之材料与局套,则某年音乐大会,其人既无预;某年歌曲比赛,某人又不列。其人者,乃可于音乐史上绝无一面。不仅了不异人,抑且有不如无。不知其人之活动与事业乃在网球不在音乐。网球家之生命,不能于音乐史之过程求取。乃不幸今日之治国史者,竟蹈此弊。
以言政治,求一屡争不舍、仅而后得之代表民意机关,如英伦之“大宪章”与“国会”之创新而无有也。又求一轰轰烈烈,明白痛快,如法国“人权大革命”之爆发,而更无有也。则无怪于谓“自秦以来二千年,皆专制黑暗之历史”矣。
以言思想,求一如马丁路德,明揭“信仰自由”之旗帜,以与罗马教皇力抗,轩然兴起全欧“宗教革命”之巨波,而更无有也。则无怪于谓“自秦以来二千年,皆束缚于一家思想之下”矣。
以言经济,求一如葛马、如哥伦布凿空海外,发现新殖民地之伟迹而渺不可得;求如今日欧、美社会之光怪陆离,穷富极华之景象,而更不可得。则无怪于谓“自秦以来二千年,皆沉眠于封建社会之下,长夜漫漫,永无旦日”矣。
凡最近数十年来有志革新之士,莫不讴歌欧、美,力求步驱,其心神之所向往在是,其耳目之所闻睹亦在是。迷于彼而忘其我,拘于貌而忽其情。反观祖国,凡彼之所盛自张扬而夸道者,我乃一无有。于是中国自秦以来二千年,乃若一冬蛰之虫,生气未绝,活动全失。彼方目眵神炫于网球场中四周之采声,乃不知别有一管弦竞奏、歌声洋溢之境也则宜。故曰:治国史之第一任务,在能于国家民族之内部自身,求得其独特精神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