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再言社會組織。近人率好言中國為『封建社會』,不知其意何居?以政制言,中國自秦以下,即為中央統一之局,其下郡、縣相遞轄,更無世襲之封君,此不足以言『封建』。
以學術言,自先秦儒、墨唱始,學術流於民間,既不為貴族世家所獨擅,又不為宗教寺廟所專有。平民社會傳播學術之機會,既易且廣,而學業即為從政之階梯,白衣卿相,自秦以來即爾。既無特殊之貴族階級,是亦不足以言『封建』。
若就經濟情況而論,中國雖稱以農立國,然工商業之發展,戰國、秦、漢以來,已有可觀。惟在上者不斷加以節制,不使有甚貧、甚富之判。又政府獎勵學術,重用士人,西漢之季,遂有『遺子黃金滿籯,不如一經』之語。於是前漢『貨殖』『遊俠』中人,後漢多走入『儒林』『獨行傳』中去。所以家庭溫飽,即從事學問,而一登仕宦,則束身禮義之中。厚積為富,其勢不長,然亦非有世襲之貴人也。
井田制既廢,民間田畝得自由買賣,於是而有兼併。然即如前漢封君,亦僅於衣租食稅而止。其封邑與封戶之統治,仍由國家特派官吏。以國家法律而論,封君之興與封戶,實同為國家之公民。後世如佃戶欠租,田主亦惟送官法辦,則佃戶之賣田納租于田主,亦一種經濟契約之關係,不得目田主為貴族、為封君,目佃戶為農奴、為私屬。土地既非采邑,即難『封建』相擬。然若謂中國乃資本主義之社會,則又未是。以中國傳統政治觀念,即不許資本勢力之成長也。
西洋史家有謂其歷史演變,乃自『封建貴族』之社會,轉而為『工商資本』之社會者。治中國史者,以為中國社會必居於此二之一,既不為『工商資本』之社會,是必『貴族封建』之社會無疑。此猶論政制者,謂國體有君主與民主,政體有專制與立憲。此特往時西國學者,自本其已往歷史演變言之。
吾人反治國史,見中國有君主,無立憲,以謂是必『君主專制』,僅可有君主,無立憲,而非專制。中國已往社會,亦僅可非封建,非工商,而成一格。何以必削足適履,謂人類歷史演變,萬逃不出西洋學者此等分類之外?不知此等分類,在彼亦僅為一時流行之說而已。國人懶於尋國史之真,勇於據他人之說,別有存心藉為宣傳,可以勿論;若因而信之,謂國史真相在是,因而肆意破壞,輕言改革,則仍自有其應食之惡果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