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宋初中央新政权之再建
自唐代镇兵拥立留后,积习相沿,直至五代,造成国擅于将、将擅于兵的局面。宋太祖由陈桥驿兵变,黄袍加身,这是五代兵士拥立皇帝的第四次。唐明宗李嗣源、唐废帝潞王从珂、周太祖郭威,皆由军士拥立。
由不断的兵变产生出来的王室,终于觉悟军人操政之危险,遂有所谓『杯酒释兵权』的故事。此在太祖即皇帝位之第二年,即建隆二年。
自此节度使把持地方政权之弊遂革。
太祖召诸镇节度,会于京师,赐第留之,而分命朝廷文臣出守列郡,号『知州军事』。自此诸节度使并不食本镇租赋,藩府除授带都督名衔者,实不行都督事。诸路观察、采访、防御、团练、刺史皆遥领,不亲本州务。
而地方长官遂得重用文臣。
五代时不仅诸镇节度使皆用勋臣武将,即不隶藩镇之州郡刺史,亦多以军功为之。至是始革。
继之置诸州通判。
凡地方军民政务,均须通判签议连书,方许行下。通判事得专达,与长吏钧礼。又令节镇所领支郡,皆直隶京师。
县令亦分由朝官兼摄,称为知县。
知州、知县,论名义皆属临时差遣,非本职。故宋代州县守令,皆带中朝职事官衔。
从此地方官吏,又得均由中央任命。
五代凡曹掾簿尉之龌龊无能,以至昏老不任驱策者,始注县令。故其时地方政治,惟有刻剥诛求,猥迹万状。优诨至多以令长为笑资。宋祖以朝官出知县事,犹北齐武成时以世胄子弟为县令,亦一时救弊,非必全出于私天下之心。
各州又置转运使,处理各地方财政,除诸州度支经费外,悉输京,毋占留。唐代地方财政有『留州』、『送使』、『上供』之别。从此地方财富亦归中央。严惩赃吏,亦宋开国政治要政之一。
又命诸州县各选所部兵士,才力武艺殊绝者送都下,有『兵样』,为挑选标准。先以人,后以木梃〔音挺〕为之。补禁旅之阙。称『禁兵』,为天子之卫军。其老弱者始留州。此为『厢兵』,属地方兵,罕教阅,多以给役。五代无政,凡国之役皆调于民,宋悉役厢军,凡役作工徒营缮,民无与焉。既不能一时复兵于农,则此亦不失为权道。
从此地方兵力亦移归中央。
吏治、兵权、财赋三项,脱离了地方军权藩镇。之分割,而统一到中央来,中国始渐渐有一个像样的、上轨道的中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