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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論語問答錄作者:賈陸英發佈:賈陸英

2020-11-12 15:21

有子曰:『禮之用,和和:和諧,協調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斯為美:斯,這,此。具體指禮,也指和,小大由由:順着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有子說:『禮的運用,以和為貴。先王治國之道,其美妙之處正在於此,無論小事大事都要順着禮的原則、和的目的去做。但是也有行不通的地方:如果只知道要和,一味地求和,而不用禮來加以節制,也就行不通了。』

禮與和是什麼關係?

這一章是孔門論禮、論和及其相互關係的精義所在。『禮之用,和為貴』這句名言清楚地表明,孔子學說把『禮』視為手段,把『和』視為目的,深刻地闡述了禮與和、手段與目的之間既相輔相成、又相互制約的辯證統一關係。禮主敬而貴和,禮的作用就在於規範社會秩序和人們的行為,從而實現社會有序運轉和人際關係和諧。和是中國人最高的價值追求,是孔子學說的重要內容之一。和為貴,在中國幾乎家喻戶曉,成為人們待人處事的基本原則。『先王之道』最為美妙的精華正在於此:事無大小,都是由『禮』而致『和』。

為什麼說『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有子在這一章中講了兩層意思,一是着重強調了和是最高價值追求,二是指出『和』是有原則的,是要以『禮』來調節的。如果只知道要和,不講原則地一味求和,而不以禮來加以節制,那也是行不通的。人們往往關注並引用『和為貴』的思想,而忽略了『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的忠告。然而,忽略了後者,不講原則,團結和諧的局面也就不復存在了。

本章對於『禮』與『和』相互關係、相互作用的深刻闡述,對於我們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構建和諧社會,仍然具有重要的啟示作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是一個不斷化解社會矛盾的持續過程。和諧並不是同一,也不是沒有反差、沒有矛盾。把和諧社會誤認為沒有矛盾的社會,是不切實際的。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這個過程是具體的、歷史的、分階段、有層次的,我們必須把目標和過程統一起來,把法治和德治統一起來,不斷地化解社會矛盾,積極而又循序漸進地推進和諧社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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