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告朔之餼音xì,戲羊:朔,即朔日,指農曆每月的初一。餼羊,指祭祀用殺而不烹的生羊。周禮規定:天子在每年冬十二月,向諸侯頒發第二年的曆書,告知每個月的初一日。諸侯接受後,將曆書藏於祖廟。到每月初一,殺一隻羊祭於祖廟,並向百姓頒告。這就叫告朔。子曰:『賜也,爾愛愛:愛惜其羊,我愛其禮。』
譯子貢想要免去每月初一告祭祖廟用的那隻羊。孔子說:『賜呀,你愛惜那隻羊,我卻是愛惜那種禮呀。』問孔子因何反對子貢『去告朔之餼羊』的主張?
答『爾愛其羊,我愛其禮』,表明孔子在是否『去告朔之餼羊』的問題上,與子貢的著眼點不同。告朔之禮到本章所記之時已廢而不行,魯國國君也不再親臨祖廟,但每到初一還殺一隻羊供奉祖廟。子貢認爲,這樣虛於應付,徒具形式,因而主張『去告朔之餼羊』,免得浪費。孔子則認爲,餼羊是告朔之禮的象徵物,代表著禮的精神,如果把餼羊也去掉,那麼,這個禮也就徹底廢了。
本章所記,是孔子維護周禮這一基本態度的又一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