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知及之及之、,仁不能守之守之:之字指治國之道,雖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莊以蒞之蒞音lì之、,則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莊以蒞之,動之動之:之字指百姓。蒞,同『蒞』,到,如蒞任、蒞臨、蒞會不以禮,未善也。』
譯孔子說:『一個在上位者,才智足以領悟那治國之道,但他的仁德不足以保持它,那麼雖然領悟了,一定還會失去;才智達到了,仁德也足以保持了,但不能以莊重嚴肅的態度對待百姓,那麼百姓就不會敬服;才智達到了,仁德足以保持了,也莊重嚴肅地對待百姓了,但動員百姓時不按照禮的要求去做,那也還沒有達到至善的境界。』問本章闡述了怎樣的治國之道?
答本章所記,孔子闡述了治理國家的四個要件,也是為政者必須具備的四種素質。一是『知及之』,強調要有治國所需要的才能和智慧;二是『仁能守之』,強調要有足以保證你正確發揮這才能和智慧的仁德;三是『莊以蒞之』,強調對待百姓要有正確的態度,言而有信,從而得到百姓的尊敬和信服;四是『動之以禮』,強調動員、組織、役使百姓要以禮而行,『使民以時』。這四個要件,包括了才智、品德、信譽和尊禮,全部具備了,做到了,才能達到至善的境界;缺一則不能達到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