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有愛其小兒者,以金銀寶珠之屬飾其身。小人有貪者,於僻靜處壞其性命而取其物,雖聞於官而置於法,何益?
翻譯富有的人家喜歡自己的小孩,就用金銀珠寶之類製成的裝飾品打扮他。有貪財的小人爲了得到這些飾品,就會在僻靜無人的地方,殺死孩子,而奪走他身上的飾物。即使你報了案,官府也將其法辦,但又有什麼益處呢?
評析『人爲財死,鳥爲食王』。說的是有的人爲了獲取財物,不惜冒死鋌而走險,無所不用其極。更何況讓沒有一點防衛能力的孩子穿金戴銀,就爲貪財之人提供便利,成爲涉獵的對象。這種作法,與其說是愛,不如說是害。這件事告訴我們兩個道理:一是圖財害命者當誅;二是富有者不要顯富,有智之人都知道守拙的道理,正因其善於守拙才成爲智者。正如古人所言:『言語忌說盡,聰明忌露盡,好事忌占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