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註譯
昔侯霸之子孫,稱其祖父曰家公;陳思王指曹植稱其父為家父,母為家母;潘尼稱其祖曰家祖。古人之所行,今人之所笑也,今南北風俗,言其祖及二親,無雲家者;田裡鄉下農耕之地猥人鄙俗之人,方有此言耳。凡與人言,言己世父,以次第稱之,不雲家者,以尊於父,不敢家也。凡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則以夫氏稱之傳統上實無此俗,胡夷有之;在室,則以次第稱之。言禮成他族,不得雲家也。子孫不得稱家者,輕略輕視,忽略之也。蔡邕書集,呼其姑姊為家姑家姊;班固書集,亦云家孫。今並不行也。
譯文
從前,侯霸的子孫稱其祖父為『家公』,陳思王稱其父為『家父』,稱其母為『家母』,潘尼稱其祖父為『家祖』。古代人對自己父祖的這些稱呼為現代人所譏笑,據現在南北方的風俗,稱其祖父及其父母,沒有用『家』來稱呼的,只有種地的鄉下人才這麼稱呼。凡與人談話,談及自己伯父時,就以他們的排行去稱呼,之所以不稱『家』,是為了尊重自己的父親;談及姑姊妹時,已經出嫁的,就以其丈夫的姓氏來稱她們,未嫁的,就以其排行來稱呼,這是因為從禮上來看,他們已經成了別的家族的成員,所以不能再以『家』來稱呼了。子孫不能稱其祖父為『家』,是因為用『家』是對他們父祖的輕視。在蔡邕的文集中,稱他姑姨為『家姑姊』,在班固的文集中,也有『家孫』的叫法,但這些叫法在現在已都不再使用了。
凡與人言,稱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長姑父親的姐姐,皆加尊字,自叔父母已下,則加賢字,尊卑之差也。王羲之書書信,稱彼之母與自稱己母同,不雲尊字,今所非也。
譯文
凡與人交談,稱呼對方的祖父母,伯父母,父母及長姑時,都要在稱呼前加上一個『尊』字,自叔父母以下,則要加上『賢』字,這是表明他們之間有尊卑的差別。王羲之在書信中,稱呼對方母親與稱呼自己的母親相同,並不加一『尊"字,現在已認為這是不合禮法之事了。
正體原文
昔侯霸之子孫,稱其祖父曰家公;陳思王稱其父為家父,母為家母;潘尼稱其祖曰家祖:古人之所行,今人之所笑也。今南北風俗,言其祖及二親,無雲家者;田裡猥人,方有此言耳。凡與人言,言己世父,以次第稱之,不雲家者,以尊於父,不敢家也。凡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則以夫氏稱之;在室,則以次第稱之。言禮成他族,不得雲家也。子孫不得稱家者,輕略之也。蔡邕書集,呼其姑姊為家姑家姊;班固書集,亦云家孫:今並不行也。
凡與人言,稱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長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已下,則加賢字,尊卑之差也。王羲之書,稱彼之母與自稱己母同,不雲尊字,今所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