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7 10:20
原文註譯
【禮·間傳】云:『斬縗服喪五年之哭,若往而不反;齊縗次於斬縗的一種喪期和喪服之哭,若往而反;大功次於齊衰的五種喪服和喪期之一之哭,三曲而偯;小功次於大功緦麻,哀容可也,此哀之發於聲音也。』【孝經】云:『哭不偯。』皆論哭有輕重質文之聲也。禮以哭有言者爲號;然則哭亦有辭也。江南喪哭,時有哀訴之言耳;山東重喪,則唯呼蒼天,期功次於小功以下,則唯呼痛深,便是號而不哭。
譯文
【禮·間傳】云,『服斬縗之喪的,一哭便似緩不過氣來,服齊縗之喪的,痛哭時要連續著哭,服大功之喪的,哭聲繚繞,似有餘音,服小功之喪的,臉上表現出悲傷之表情就可以了。這些都是將不同的悲痛在哭聲上的表示。』【孝經】說『哭不哀』,這些都是說哭喪時哭的聲音有輕重,質樸與鋪張等區別,根據喪禮,邊哭邊說稱之爲『號』,據此可知,哭也有說話的。江南哭喪時,有時會邊哭邊訴;河北在哭喪時,只呼叫『蒼天』,期功以下,則只呼叫『痛深』,由此可知北方也有隻『號』不『哭"的。
江南凡遭重喪,若相知者,同在城邑,三日不吊則絕之;除喪脫去喪服,雖相遇則避之,怨其不己憫也。有故及道遙者,致書可也;無書亦如之象這樣。北俗則不爾這樣。江南凡吊者,主人之外,不識者不執手;識輕服主人重喪,他人輕服而不識主人,則不於會所靈堂而吊,他日修名名刺,名片詣其家。
譯文
在江南,凡是遭到重喪的,如果有與自己關係至密的人又住在同一個地方,聽到喪信而三天之內不來弔喪,喪家即要與之斷絕關係,喪事辦完後,即使在路上遇到此人,也要避開他,這表示怨恨他在自己遭到重難時不對自己表示憐憫;有事情不能來或路途遙遠的,寫來封信就可以了,如果不寫信,喪家對他的態度也與對同住一地而不登門弔喪者一樣。北方的風俗則與此不同。在江南,來弔喪者除主人外,弔喪之人不與不認識者握手,如果認識輕喪者而不認識喪主,弔喪者也不到停喪處去弔喪,日後拿著名片到主人家去拜訪一下即可。
陰陽說陰陽學說云:『辰爲水墓,又爲土墓,故不得哭。』王充論衡云:『辰日不哭,哭則重喪。』今無教者,辰日有喪,不問輕重,舉家清謐安靜,指不哭,不敢發聲,以辭弔客。道書道學書籍又曰:『晦陰曆每月的最後一天歌朔陰曆每月初一哭,皆當有罪,天奪其算命運。』喪家朔望陰曆每月十五,哀感彌深,寧當惜壽,又不哭也?亦不諭。
譯文
陰陽家認爲『辰日死的人,既是水墓,又爲土墓,所以喪家不能哭喪。』王充的【論衡】記載,『辰日死去的人,喪家不得哭喪,只有至親的人死去才能哭喪。』現在,一些沒有教養,不懂規矩的人,在辰日死了人,不管是輕喪還是重喪,全家都不敢哭喪,並且不接待前來弔喪的人。道書上載有『在晦日唱歌,朔日哭泣都會折壽』,如果在朔望日死了人,喪家又非常悲痛,難道應當爲了惜壽而不哭喪嗎?這也很讓人困惑。
偏傍之書旁門左道之書,死有歸殺同煞,指凶日。子孫逃竄,莫肯在家;畫瓦在瓦片上畫上圖畫以鎮邪書符寫咒符,作諸厭勝壓勝,以詛咒或刻畫人或物以壓服之;喪出之日,門前然燃火,戶窗外列灰撒灰,祓除災祈福的儀式送家鬼,章斷注連上章以免亡人殃及他人。注連,傳染之意: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博學有修養的讀書人之罪人,彈議所當加也。
譯文
旁門左道的書中記載死者有煞日,在這天,其子孫都要到外面去避凶,沒有人肯在家,並且還要畫上各種符籙以鎮壓惡鬼,岀殯那天,要在門前燃火,在窗下要撒上灰燼,送葬歸來後,要舉行一種儀式,使鬼魂不能再附著在活人身上而回來,而且要上章,以免死者殃及活人。象這樣一些講究,有些是很荒唐的,倘著如此,那麼他們根本就不是有修養的讀書人,朝廷上也應當對他們進行彈劾。
正體原文
禮閒傳云:『斬縗之哭,若往而不反;齊縗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偯;小功緦麻,哀容可也,此哀之發於聲音也。』孝經云:『哭不偯。』皆論哭有輕重質文之聲也。禮以哭有言者爲號;然則哭亦有辭也。江南喪哭,時有哀訴之言耳;山東重喪,則唯呼蒼天,期功以下,則唯呼痛深,便是號而不哭。
江南凡遭重喪,若相知者,同在城邑,三日不吊則絕之;除喪,雖相遇則避之,怨其不己憫也。有故及道遙者,致書可也;無書亦如之。北俗則不爾。江南凡吊者,主人之外,不識者不執手;識輕服而不識主人,則不於會所而吊,他日修名詣其家。
陰陽說云:『辰爲水墓,又爲土墓,故不得哭。』王充論衡云:『辰日不哭,哭則重喪。』今無教者,辰日有喪,不問輕重,舉家清謐,不敢發聲,以辭弔客。道書又曰:『晦歌朔哭,皆當有罪,天奪其算。』喪家朔望,哀感彌深,寧當惜壽,又不哭也?亦不諭。
偏傍之書,死有歸殺。子孫逃竄,莫肯在家;畫瓦書符,作諸厭勝;喪出之日,門前然火,戶外列灰,祓送家鬼,章斷注連: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彈議所當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