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庫 簡介 目錄 A-AA+ 書籤 查字

             

名實第十·竊名毀實不彰反損

顏氏家訓作者:顏之推發佈:延章

2022-12-27 11:26

原文注釋

治點修改,潤色子弟文章,以為聲價為他們增加聲譽,大弊事也。一則不可常繼,終露其情;二則學者有憑,益不精勵勵精圖治

譯文
修改潤色自己子弟的文章,吹捧他們,以此為他們增加聲譽,這是一種很不好的事,一方面這種行為不能經常反覆使用,最終會暴露他們的真實情況,另一方面也使學習的人有了依靠,反而不肯努力學習了。

鄴下有一少年,出為襄國令,頗自勉篤。公事經懷親自辦理,籌劃,每加撫恤,以求聲譽。凡遣兵役,握手送離,或間或,有時齎梨棗餅餌,人人贈別,云:『上命相煩,情所不忍;道路饑渴,以此見思。』民庶稱之,不容於口。及遷為泗州別駕,此費日廣,不可常周,一有偽情,觸塗難繼,功績遂損敗矣。

譯文
鄴下有位少年,在他出任襄國縣令時,自己非常勤勉,在辦理公事時,都要加以額外的撫慰,想用這種方法來求得聲望。凡在派人去服兵役時,他都要與這些人握手告別,有時還每人送一些梨,棗,餅之類的東西,並說:『這是上級命令你們去服兵役的,我實在不忍心讓你們去,你們走在路上一定會很餓,很渴的,送這些東西以略表我的心意。』為此,當地的百姓都對他讚不絕口。後來升調到泗州任別駕時,他的這筆送別開支越來越大,不能象從前那樣每個人都送到,一旦送不到,則人們就不想去服兵役,他的政績,名譽也因此而大受損害。

正體原文

治點子弟文章,以為聲價,大弊事也。一則不可常繼,終露其情;二則學者有憑,益不精勵。

鄴下有一少年,出為襄國令,頗自勉篤。公事經懷,每加撫恤,以求聲譽。凡遣兵役,握手送離,或齎梨棗餅餌,人人贈別,云:『上命相煩,情所不忍;道路饑渴,以此見思。』民庶稱之,不容於口。及遷為泗州別駕,此費日廣,不可常周,一有偽情,觸塗難繼,功績遂損敗矣。

打開手機掃描閱讀

收藏 書評 打賞

上一頁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