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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第十七·字有分化毋以改典

顏氏家訓作者:顏之推發佈:延章

2022-12-27 12:37

原文注釋

【尚書】曰:『惟影響影子和回聲。』【周禮】云:『土圭測影,影朝影夕。』【孟子】曰:『圖影失形。』【莊子】云:『罔兩問影。』如此等字,皆當為光景光和陰影之景。凡陰景者,因光而生,故即謂為景。【淮南子】呼為景柱影柱,【廣雅】云:『晷柱掛景。』並是也。至晉世葛洪字苑,傍始加彡音於景反。而世間輒改治【尚書】【周禮】【莊】【孟】從葛洪字,甚為失矣。

譯文
【尚書】載『惟影響』。【周禮】載『土圭測影,影朝影夕。』【孟子】載『圖影失形』。【莊子】載『罔兩問影』。以上記載中所提的『影』字,都應是光景的『景』,陰影,是由光的照射而形成的,所以稱之為景,【淮南子】稱為景柱,【廣雅】所謂的『晷掛皆景』,都指的是同樣的東西。晉代葛洪在其所著【字苑】中才把此字加上『鄉』,注音為於景字之反切,世間都把【尚書】【周禮】【莊子】【盂子】各書中的『景』字,按葛洪【字苑】一書而改為『影』字,這是一個很大的錯誤。

太公【六韜】,有天陳,地陳,人陳,雲鳥之陳。【論語】曰:『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左傳】:『為魚麗之陳。』俗本多作阜傍車乘之車。案:諸陳隊,並作陳,鄭之陳。夫行陳之義,取於陳列耳,此六書為假借也,【蒼】【雅】及近世字書,皆無別字;唯王羲之【小學章】,獨阜傍作車,縱復俗行,不宜追改【六韜】【論語】【左傳】也。

譯文
姜太公的【六韜】載有天陳,地陳,人陳,雲鳥之陳。【論語】載『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左傳】載『為魚麗之陳』,一般的本子,『陳』字的偏旁是歸於『阜』字旁加車,為陣。案:在所有記載中『陳隊』,都寫作鄭之『陳』,『行陳』的意思是『陳列』,這屬於六書中的假借。【蒼頡篇】【爾雅】以及近代的字書中,都沒有列出這個字的別寫,只有王羲之【小學章】中在『阜』字傍作『車』,即使是要遵從一般人的見解,但也不應該把【六韜】【論語】【左傳】中的『陳』字改為『陣』字。

正體原文

尚書曰:『惟影響。』周禮云:『土圭測影,影朝影夕。』孟子曰:『圖影失形。』莊子云:『罔兩問影。』如此等字,皆當為光景之景。凡陰景者,因光而生,故即謂為景。淮南子呼為景柱,廣雅云:『晷柱掛景。』並是也。至晉世葛洪字苑,傍始加彡音於景反。而世間輒改治尚書、周禮、莊、孟從葛洪字,甚為失矣。

太公六韜,有天陳、地陳、人陳、雲鳥之陳。論語曰:『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左傳:『為魚麗之陳。』俗本多作阜傍車乘之車。案諸陳隊,並作陳、鄭之陳。夫行陳之義,取於陳列耳,此六書為假借也,蒼、雅及近世字書,皆無別字;唯王羲之小學章,獨阜傍作車,縱復俗行,不宜追改六韜、論語、左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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