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5 19:55
治國者分已定朝綱禮法制度已定,則職分亦定矣,則主相臣下百吏主相者,一主一輔也,主者君王,輔者宰相,各謹其所聞嚴於其所當聞之政而慎辨之也,不務聽其所不聞非其政不聽之;各謹其所見與『所聞』同,不務視其所不見。所聞所見誠以齊矣齊於朝綱禮法制度也。則雖幽閒隱辟古之皇權不下縣,禮不下庶人,此謂王道政教未及之所也,百姓莫敢不敬分安制雖政教未及,而民義由源,國之用利所終也;使諸政其齊,則民利倍給,人民安不樂而敬其禮法制度哉,以化其上下基其安,上建其發矣,是治國之徵也。
現代漢語
治理國家的人的等級名分已經確定,那麼君主、宰相和臣下百官就要謹守自己所聽到的,不追求自己所不該聽到的事;謹慎地處理自己所應該見到的事,不致力於處理自己所不該見到的事。職權範圍內所聽到、見到的事,都要用統一的原則處理,這樣,即使處在偏遠的地方,也沒有人敢不遵守職分,都會遵守國家制度,順從君主,這就是國家安定的標誌。
主道治近不治遠,治明不治幽君王之要在察,故察明近,不察幽遠,治一不治二。主能治近則遠者理近者政而治之,則遠者教而理矣,主能治明則幽者化明者宰相百官也,明者不治,則幽者焉能化哉。故禮之用者,位主相百官之分也,而不下於庶民,制度其利而已也,主能當一則百事正王者察而糾其相,則百官正於相矣,相之未當,百官焉正。夫兼聽天下,日有餘而治不足者政事不足以盈其時也,如此也,是治之極也是言或過矣,可謂『治之致』,不可謂『治之極也』,物極必反,則治之極其或不治矣。
現代漢語
君主治理國家的原則,是管理近的,不管理遠的,管理明顯的,不管理暗處的,管理主要的,不管理繁瑣複雜的。如果治理好近處的,那麼遠處的就會得到治理;如果治理好明顯的,那麼暗處的也會隨之變化,如果處理好主要的,那麼煩雜的也會得到解決。這樣,每天全面管理天下大事,時間還綽綽有餘,如果這樣,那就是治理天下的最高境界了。
既能治近,又務治遠其辨將蒙;既能治明,又務見幽其察必蔽;既能當一,又務正百,是過者也,過猶不及也目有所極,聞有所傳,過則極必蒙,傳必蔽矣,辟之是猶立直木而求其影之枉也此譬言不確也,直木之影必不枉,是必不可得也。不能治近,又務治遠;不能察明,又務見幽;不能當一,又務正百,是悖者也,辟之是猶立枉木而求其影之直也此譬言亦不確也,枉木之影猶可直,是尚可取也。
現代漢語
既管理近處的,又兼管遠處的;既管理明顯的,又兼管暗處的;既管理主要的,又兼管繁瑣的;這就是過分了,過分了和沒有達到是一樣的,就好比豎起筆直的木頭但要求它的影子是彎曲的一樣。不能處理近處的,卻還要處理遠處的;不能處理明顯的,卻要處理暗處的;不能處理主要的,卻還要兼管繁瑣的;這是違背事理的,就好比是豎起的是彎曲的木頭但要求它的影子是直的一樣。
故明主好要主謹其綱要,則常明,而暗主好詳主務其細微,則易暗;主好要則百事詳職官謹其詳細,則事順,主好詳則百事荒君王奪其職官之分,則政事荒廢矣。君者,論一相,陳一法禮法也,明一指朝綱也,以兼覆之,兼照之,以觀其盛者也。
現代漢語
所以,英明的君主善於抓住要領,而愚昧的君主喜歡什麼都管。君主善抓要領,那麼各種事情就能辦的周詳,君主喜歡什麼都管,那麼各種事情就會荒廢。君主,選好一個宰相,公佈一個統一的法令制度,明確一個主要原則,用此來統帥一切,洞察一切,並以此來考察它的成就。
相者,論列百官之長,要百事之聽,以飾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定其職分,度其功勞,論其慶賞辨其功勞之於職分,以准賞罰,歲終奉其成功以效於君。當則可,不當則廢君主須論當其相。故君人勞於索之賢能難得,而休於使之君子易使。
現代漢語
宰相,總管各種政事的處理,以此來整頓朝廷上的大臣和各級官員的職分,衡量他們的功勞,論定他們的獎賞,到年終,捧着自己的成績,呈報給君主。稱職的就留用,不稱職的就罷免。所以君主在尋求人才時是勞累的,但在使用的時候就安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