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20 21:11
序例
【復聖顏子序例】
夫子此次證釋【大學】,其誤處自當改正,然相沿已久,世人不明其故,夫子慮或有疑,命於正誤處詳加述明,並將原本對列互勘,使人易明。至其章節本未分,後人雖別為各章,於聖人原旨未合。但敘其次第,無庸分作幾章,使人知一貫之義。蓋道一而已,用之明德則德明,用之止善則善至;其詳略有差,其本末一致。如必分章節,則非將略者詳之,缺者補之不可。且修身以外之事,皆明德之見於事者,而本于格致誠正。若分言之,遂疑詳於事而略於內,豈聖人之原旨乎?
故格致雖若明德之最初工夫,治平雖若明德之最終工夫,而實則治平亦格致之事也。蓋格致言其學,治平言其用,學以致用,無初終也。故誠正修齊,看是異趣,而皆一道。道無二致,故誠正即可致修齊。其必分誠正與修齊為二,則誠正何用乎?故次第言之則可,若分別之則不可。本無可分別而強分之,則人每忘其本,而以修齊治平為務,竟不復置意于格致誠正也,豈聖人之意乎?
故讀是經,當知綱領有四,其後皆就綱領推而明之;當知「明明德」為用,而格致誠正修齊治平,皆明明德之事也。當知「止至善」為體,而定靜安慮得,皆止至善之境也。當知「親親、新民」為仁治之本末,而修齊治平,皆親親、新民之功也。當知「明明德」為道之用,「親親、新民」為道之則,「止至善」為道之極則。
大學之教,道也。學者,亦道也。道外無教,亦無學也。則明明德也、親親也、新民也、止至善也,皆道之所固有,聖人本道而挈之,以教人耳。當知四者為道之全,不可缺一。道見於人謂之性。性者,生之本。則行此四者,即以明道、以盡性、以全生也。
故動靜行止、持己對人、處家理國,皆本此道也、充此性也、養此生也。不足者,自虧其道、悖其性、擾其生也。故凡書中所述,無非本此旨而示其方,立其教而定其則。故明此者,則知聖人之意,而知大學之為大學,儒教之為儒教,雖修目並列,章節統貫,無他義也。
【宗主孚聖序例一】
此次聖壇所最應注意者,即宣聖及諸賢所示,與今本訓解不同,均須拈出,使人注意。
蓋經文已傳讀數千年,註疏亦閱時已久,人人奉為定義,如不聲明,人將誤會。而宣聖之意,擬將此次訂正本單獨編印,如各儒註疏不悖經旨者,亦可附錄,但字體略小,使人易明。其有見他書者,或經解中者,能由人事加以搜輯,編為群儒經解,以見各賢所見,不可限於一二人,如朱注之類。
蓋聖人所言,包含至廣,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今固不能一一抹煞之也,且足以覘前人讀書理解及時代學風如何。如此,聖壇雖舉其大義,然因時日過費,不及詳示,前人已詳而不謬者,仍可存之,以為發揮聖經之用。如其不合者,則或刪之,或正之,以告後人。
凡治經要在通經,即處處貫通是也,如斷章取義,則非也。聖人之言本於道,故於道未盡者,非經文也,惟語錄中或有有為而言者,與經文為教之定義者不同,故須審慎也。若據有為之言,以牽附經義,則誤矣。譬如「子罕言命利仁」及「子不語怪力亂神」、「性與天道,不可得聞」諸文,而謂夫子不重神天性命,則誤矣!
蓋讀【易】、【禮】、【春秋】,則知聖人重神天性命矣!又如以「民可使由之」之語,謂夫子不重民智則誤矣!蓋讀【大學】、【禮經】諸書,則知聖人重民智矣!諸如此類,不勝枚舉。要知聖人之教,皆本於道,其教義載在六經,當可憑也。語錄者,有為而發,或後人誤記,或誤解,故不可即以明聖人之教,讀者審之!
【宗主孚聖序例二】
宣聖以聖壇所諭已多,將來須由人事揀選各教教義,及救世新教教義中各章互相參證,以明教無二義而釋世人門戶之惑。如各教有信律、戒修等項,即【大學】中綱領是也。各教有度人度世、自利利他等說,即【大學】明明德諸目是也。各教中以神道為重而說皈依,即【大學】主誠意而慎獨也。各教中重修持以成道,即【大學】止至善與誠正之工夫也。
推而言之,內外功行、天人道德,凡各教所有者,【大學】中皆俱備之,不過所述繁簡詳略不同,非有人從事於此以儘量發揮之,則聖教不明矣。世人或有已注意及此而苦無貫通各教之作,且為前儒諸說所囿而不得明其真義,故必賴本教諸人將此書重加說明,務使人人能知聖教與各教毫無異義,而精粗本末毫無遺漏也。
諸子侍聖壇日久,已備聞聖人之言,必知儒教與各教之真相,而有以證明之,使與新教教義並傳萬古,不復為俗說所誤,則功德不在曾、孟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