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4 14:52
一
疏钩,曲;绳,直;规,圆;矩,方也。夫物赖钩绳规矩而后曲直方圆也,此非天性也;谕〔喻〕人待教迹而后仁义者,非真性也。夫真率性而动,非假学也。故矫性伪情,舍己效物而行仁义者,是减削毁损于天性也。
二
疏约,束缚也。固,牢也。侵,伤也。德,真智也。夫待绳索约束,胶漆坚固者,斯假外物,非真牢者也;喻学曾史而行仁者,此矫伪,非实性也。既乖本性,所以侵伤其德也。
三
疏屈,曲也。折,截也。呴俞,犹妪抚也。揉直为曲,施节文之礼;折长就短,行漫澶之乐;妪抚偏爱之仁,呴俞执迹之义。以此伪真,以慰物心,遂使物丧其真,人亡其本,既而弃本逐末,故失其真常自然之性者也。此则总结前文之失,以生后文之得也。
释“屈”崔本作诎。“折”之热反,谓屈折支体为礼乐也。“呴”况于反,李况付反。本又作伛,于禹反。“俞”音臾,李音喻。本又作呴,音诩,谓呴喻颜色为仁义之貌。
四
疏夫天下万物,各有常分。至如蓬曲麻直,首圆足方也,水则冬凝而夏释,鱼则春聚而秋散,斯出自天然,非假诸物,岂有钩绳规矩胶漆𬙊索之可加乎!在形既然,于性亦尔。故知礼乐仁义者,乱天之经者也。又解:附离,离,依也。故汉书云,哀帝时附离董氏者,皆起家至二千石,注云:离,依之也。
释“𬙊”音墨。广雅云:索也。“索”悉各反。下同。
五
注夫物有常然,任而不助,则泯然自得而不自觉也。
疏诱然生物,禀气受形,或方或圆,乍曲乍直,亭之毒之,各足于性,悉莫辨其然,皆不知所以生,岂措意于缘虑,情系于得失者乎!是知屈折呴俞,失其常也。
六
注同物,故与物无二而常全。
疏夫见始终以不一者,凡情之暗惑也;睹古今之不二者,圣智之明照也。是以不生而生,不知所以生,不得而得,不知所以得;虽复时有古今而法无亏损,千变万化,常唯一也。
七
注任道而得,则抱朴独往,连连假物,无为其闲也。
疏奚,何也。连连,犹接续也。夫道德者,非有非无,不生不灭,不可以圣智求,安得以形名取!而曾史之类,性多于仁,以己率物,滞于名教,束缚既似缄绳,执固又如胶漆,心心相续,连连不断。怀挟此行,遨游道德之乡者,譬犹以圆学方,以鱼慕鸟,徒希企尚之名,终无功用之实,筌蹄不忘鱼兔,又丧已陈刍狗,贵此何为也!
释“连连”,司马云:谓连续仁义,游道德间也。
八
注仁义连连,祇足以惑物,使丧其真。
疏仁义之教,聪明之迹,乖自然之道,乱天下之心。
释“祇足”音支。“使丧”息浪反。下已丧同。
一
注夫东西易方,于体未亏;矜仁尚义,失其常然,以之死地,乃大惑也。
疏夫指南为北,其迷尚小;滞迹丧真,为惑更大。
二
疏然,如是也。此即假设疑问以出后文。
三
注夫与物无伤者,非为仁也,而仁迹行焉;令万理皆当者,非为义也,而义功见焉;故当而无伤者,非仁义之招也。然而天下奔驰,弃我徇彼以失其常然。故乱心不由于丑而恒在美色,挠世不由于恶而恒由仁义,则仁义者,挠天下之具也。
疏虞氏,舜也。招,取也。挠,乱也。自唐尧以前,犹怀质朴;虞舜以后,淳风渐散,故以仁义圣迹,招慰苍生,遂使宇宙黎元,荒迷奔走,丧于性命,逐于圣迹。
释“以挠”而小反,郭呼尧反,又许羔反。广雅云:乱也。又奴爪反。◎俞樾曰:国语周语好尽言以招人过,韦注曰:招,举也。旧音曰,招音翘。汉书陈胜传赞招八州而朝同列,邓展曰:招,举也。苏林曰:招音翘。此文招字,亦当训举而读为翘,言举仁义以挠天下也。郭注曰,故当而无伤者,非仁义之招也,然而天下奔驰,弃我殉彼,以失其常然,是读如本字。然以仁义招人,不得反云招仁义,可知其非矣。“功见”贤遍反。
四
注虽虞氏无易之〔之〕一情,而天下之性固以易矣。
疏由是观之,岂非用仁义圣迹挠乱天下,使天下苍生,弃本逐末而改其天性耶?
释“性与”音余。此可以意消息,后皆仿此。
五
注自三代以上,实有无为之迹。无为之迹,亦有为者之所尚也,尚之则失其自然之素。故虽圣人有不得已,或以槃夷之事易垂拱之性,而况悠悠者哉!
疏五帝以上,犹扇无为之风;三代以下,渐兴有为之教。浇淳异世,步骤殊时,遂使舍己效人,易夺真性,殉物不及,不亦悲乎!注云或以槃夷之事易垂拱之性者,槃夷,犹创伤也。言夏禹以风栉雨沐,手足胼胝,以此辛苦之事,易于无为之业,居上既尔,下民亦然也。
释“三代”,夏殷周也。“以上”时掌反。“槃夷”,并如字,谓创伤也。依字应作瘢痍。
六
注夫鹑居而鷇食,鸟行而无章者,何惜而不殉哉!故与世常冥,唯变所适,其迹则殉世之迹也;所遇者或时有槃夷秃胫之变,其迹则伤性之迹也。然而虽挥斥八极而神气无变,手足槃夷而居形者不扰,则奚殉哉?无殉也,故乃不殉其所殉,而迹与世同殉也。
疏殉,从也,营也,求也,逐也,谓身所以从之也。夫小人贪利,廉士重名,大夫殉为一家,帝王营于四海,所殉虽异,易性则同。然圣人与世常冥,其迹则殉,故有瘢痍秃胫之变,而未始累其神者也。
释“殉”辞俊反,徐辞伦反。司马云:营也。崔云:杀身从之曰殉。“鹑”音纯,又音敦。“鷇”口豆反。“秃”吐木反。“挥斥”上音挥,下音赤。
七
疏数子者,则前之三世以下四人也。事业者,谓利名〔家〕二天下不同也。名声者,谓小人士大夫圣人异号也。言此四人,事业虽复不同,名声异号也,其于残生以身逐物,未始不均也。
八
疏此仍前举譬以生后文也。孟子云:臧,善学人;谷,孺子也。扬雄云:男婿婢曰臧;谷,良家子也。牧,养也。亡,失也。言此二人各耽事业,俱失其羊也。
释“臧”作郎反。崔云:好书曰臧。方言云:齐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谓之臧,女而妇奴谓之获。张揖云:婿婢之子谓之臧,妇奴之子谓之获。“与谷”,如字。尔雅云:善也。崔本作𣫌,云:孺子曰𣫌。“牧羊”,牧养之牧。
九
疏奚,何也。册,简也。古人无纸,皆以简册写书。行五道而投琼曰博,不投琼曰塞。问臧问谷,乃有书塞之殊,牧羊亡羊,实无复异也。
释“挟”音协。“䇲”字又作策,初革反。李云:竹简也。古以写书,长二尺四寸。“博塞”悉代反。塞,博之类也。汉书云:吾丘寿王以善格五待诏,谓博塞也。
一〇
疏此下合譬也。伯夷叔齐,并孤竹君之子也。孤竹,神农氏之后也,姜姓。伯夷,名允,字公信;叔齐,名致,字公远。夷长而庶,齐幼而嫡,父常爱齐,数称之于夷。及其父薨,兄弟相让,不袭先封。闻文王有德,乃往于周。遇武王伐纣,扣马而谏,谏不从,走入首阳山,采薇为粮,不食周粟,遂饿死首阳山。山在蒲州河东县。蒲州城南三十里,见有夷齐庙墓,林木森踈。盗跖者,柳下惠之从弟,名跖,徒卒九千,常为巨盗,故以盗为名。东陵者,山名,又云即太山也,在齐州界,去东平十五里,跖死其上也。
释“首阳”,山名,在河东蒲阪县。死,谓饿而死。“东陵”,李云:谓泰山也。一云:陵名,今名东平陵,属济南郡。◎庆藩案:文选任彦昇王文宪集字〔序〕三注引司马云:东陵,陵名,今属济南也。释文阙。
一一
疏伯夷殉名,死于首阳之下;盗跖贪利,殒于东陵之上。乃名利所殉不同,其于残伤,未能相异也。
一二
注天下之所惜者生也,今殉之太甚,俱残其生,则所殉是非,不足复论。
疏据俗而言,有美有恶;以道观者,何是何非。故盗跖不必非,伯夷岂独是。◎庆藩案: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八十九梁高僧传四引司马云:盗跖,凶恶人也。释文阙。
一三
疏此总结前文以成后义。但道丧日久,并非适当。今俗中尽殉,岂独夷跖!从于仁义,未始离名;逐于货财,固当走利。唯名与利,残生之本,即非天理,近出俗情,君子小人,未可正据也。
一四
注天下皆以不残为善,今均于残生,则虽所殉不同,不足复计也。夫生奚为残,性奚为易哉?皆由乎尚无为之迹也。若知迹之由乎无为而成,则绝尚去甚而反冥我极矣。尧桀将均于自得,君子小人奚辩〔辨〕四哉!
疏恶,何也。其所殉名利,则有君子小人之殊;若残生损性,曾无盗跖伯夷之异。此盖俗中倒置,非关真极。于何而取君子,于何而辨小人哉?言无别也。
释“又恶”音乌。“取君子小人于其间哉”,崔本无小人于三字。
校
一、之字依王叔岷说补。
二、家字依正文补。
三、序字依文选改。
四、辨字依世德堂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