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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物论第二(五)

庄子集释作者:郭庆藩发布:懋基

2017-12-24 14:52

今且有言於此,不知其與是類乎?其與是不類乎?類與不類,相與為類,則與彼無以異矣。雖然,請嘗言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無也者,有未始有無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無也者。俄而有無矣,而未知有無之果孰有孰無也一〇。今我則已有謂矣一一,而未知吾所謂之其果有謂乎,其果無謂乎一二?天下莫大於秋豪之末,而大山為小;莫壽於殤子,而彭祖為夭。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一三。既已為一矣,且得有言乎一四?既已謂之一矣,且得無言乎一五?一與言為二,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巧曆不能得,而況其凡乎一六!故自無適有以至於三,而況自有適有乎一七!無適焉,因是已一八

今以言無是非,則不知其與言有者類乎不類乎?欲謂之類,則我以無為是,而彼以無為非,斯不類矣。然此雖是非不同,亦固未免於有是非也,則與彼類矣。故曰類與不類又相與為類,則與彼無以異也。然則將大不類,莫若無心,既遣是非,又遣其遣。遣之又遣之以至於無遣,然後無遣無不遣而是非自去矣。

類者,輩徒相似之類也。但群生愚迷,滯是滯非。今論乃欲反彼世情,破茲迷執,故假且說無是無非,則用為真道。是故復言相與為類,此則遣於無是無非也。既而遣之又遣,方至重玄也。

至理無言,言則與類,故試寄言之。

嘗,試也。夫至理雖復無言,而非言無以詮理,故試寄言,彷象其義。

有始則有終。

此假設疑問,以明至道無始無終,此遣於始終也。

謂無終始而一死生。

未始,猶未曾也。此又假問,有未曾有始終不。此遣於無始終也。

夫一之者,未若不一而自齊,斯又忘其一也。

此又假問,有未曾有始也者。斯則遣於無始無終也。

有有則美惡是非具也。

夫萬象森羅,悉皆虛幻,故標此有,明即以有體空。此句遣有也。

有無而未知無無也,則是非好惡猶未離懷。

假問有此無不。今明非但有即不有,亦乃無即不無。此句遣於無也。

『好惡』,並如字。『未離』力智反。

知無無矣,而猶未能無知。

假問有未曾有無不。此句遣非。

假問有未曾未曾有無不。此句遣非非無也。而自淺之深,從麄入妙,始乎有有,終乎非無。是知離百非,超四句,明矣。前言始終,此則明時;今言有無,此則辯法;唯時與法,皆虛靜者也。

一〇

此都忘其知也,爾乃俄然始了無耳。了無,則天地萬物,彼我是非,豁然確斯也。

前從有無之跡入非非有無之本,今從非非有無之體出有無之用。而言俄者,明即體即用,俄爾之間,蓋非賖遠也。夫玄道窈冥,真宗微妙。故俄而用,則非有無而有無,用而體,則有無非有無也。是以有無不定,體用無恆,誰能決定無耶?誰能決定有耶?此又就有無之用明非有非無之體者也。

『俄而』徐音峨。『確斯』苦角反。斯,又作澌,音賜,李思利反。◎盧文弨曰:斯訓盡,與澌賜義同。

一一

謂無是非,即復有謂。

『即復』扶又反。

一二

又不知謂之有無,爾乃蕩然無纖芥於胸中也。

謂,言也。莊生復無言也。理出有言之教,即前請嘗言之類是也。既寄此言以詮於理,未知斯言定有言耶,定無言耶。欲明理家非默非言,教亦非無非有。恐學者滯於文字,故致此辭。

『纖介』古邁反,又音界。◎盧文弨曰:今本介作芥。

一三

夫以形相對,則大山大於秋豪也。若各據其性分,物冥其極,則形大未為有餘,形小不為不足。〔苟各足〕於其性,則秋豪不獨小其小而大山不獨大其大矣。若以性足為大,則天下之足未有過於秋豪也;〔若〕性足者〔非〕大,則雖大山亦可稱小矣。故曰天下莫大於秋豪之末而大山為小。大山為小,則天下無大矣;秋豪為大,則天下無小也。無小無大,無壽無夭,是以蟪蛄不羨大椿而欣然自得,斥鴳不貴天池而榮願以足。苟足於天然而安其性命,故雖天地未足為壽而與我並生,萬物未足為異而與我同得。則天地之生又何不並,萬物之得又何不一哉!

秋時獸生豪毛,其末至微,故謂秋豪之末也。人生在於襁褓而亡,謂之殤子。太,大也。夫物之生也,形氣不同,有小有大,有夭有壽。若以性分言之,無不自足。是故以性足為大,天下莫大於豪末;無餘為小,天下莫小於大山。大山為小,則天下無大;豪末為大,則天下無小。小大既爾,夭壽亦然。是以兩儀雖大,各足之性乃均;萬物雖多,自得之義唯一。前明不終不始,非有非無;此明非小非大,無夭無壽耳。

『秋豪』,如字。依字應作毫。司馬云:兔毫在秋而成。王逸注楚辭云:銳毛也。案毛至秋而耎細,故以喻小也。『大山』音泰。『殤子』,短命者也。或云:年十九以下為殤。

一四

萬物萬形,同於自得,其得一也。已自一矣,理無所言。

一五

夫名謂生於不明者也。物或不能自明其一而以此逐彼,故謂一以正之。既謂之一,即是有言矣。

夫玄道冥寂,理絕形聲,誘引迷途,稱謂斯起。故一雖玄統,而猶是名教。既謂之一,豈曰無言乎!

一六

夫以言言一,而一非言也,則一〔與〕言為二矣。一既一矣,言又二之;有一有二,得不謂之三乎!夫以一言言一,猶乃成三,況尋其支流,凡物殊稱,雖有善數,莫之能紀也。故一之者與彼未殊,而忘一者無言而自一。

夫妙一之理,理非所言,是知以言言一而一非言也。且一既一矣,言又言焉;有一有言,二名斯起。覆將後時之二名,對前時之妙一,有一有二,得不謂之三乎!從三以往,假有善巧算曆之人,亦不能紀得其數,而況凡夫之類乎!

『殊稱』尺證反。『善數』色主反。

一七

夫一,無言也,而有言則至三。況尋其末數,其可窮乎!

自,從也。適,往也。夫至理無言,言則名起。故從無言以往有言,纔言則至乎三。況從有言往有言,枝流分派,其可窮乎!此明一切萬法,本無名字,從無生有,遂至於斯矣。

一八

各止於其所能,乃最是也。

夫諸法空幻,何獨名言!是知無即非無,有即非有,有無名數,當體皆寂。既不從無以適有,豈復自有以適有耶!故無所措意於往來,因循物性而已矣。

一、趙諫議本遣作遺,下並同。

二、趙本寄作嘗。

三、苟各足三字依趙本及世德堂本補。

四、若字非字依趙本及世德堂本改。

五、命字趙本作分,世德堂本作命。

六、與字依世德堂本補。

七、趙本忘作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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