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志異作者:蒲松齡發布:一葉知秋
2018-1-23 15:19
青州民某五旬余,繼娶少婦。二子恐其復育,乘父醉,潛割睪九而藥糝之。父覺,託病不言,久之創漸平。忽入室,刀縫綻裂,血溢不止,尋斃。妻知其故,訟於官。官械其子,果伏。駭曰:『余今爲「單父宰」矣!』並誅之。
邑有王生者,娶月余而出其妻。妻父訟之。時淄宰辛公,問王何故出妻。答云:『不可說。』固詰之,曰:『以其不能產育耳。』公曰:『妄哉!月余新婦,何知不產?』忸怩久之,告曰:『其陰甚偏。』公笑曰:『是則偏之爲害,而家之所以不齊也。』此可與『單父宰』並傳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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