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库 简介 目录 A-AA+ 书签 查字

             

志第七十三 礼二十三 宾礼五 附录 群臣上表仪 宰臣赴上仪 朝省集议班位 臣僚上马之制 臣僚呵引之制

宋史作者: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斡玉伦徒,泰不华,于文传,贡师道,余阙,贾鲁,危素,脱脱,铁木儿塔识发布:福哥

2018-5-13 00:36

宋史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礼二十三宾礼五附录
    群臣上表仪 宰臣赴上仪 朝省集议班位 臣僚上马之制
    臣僚呵引之制

群臣上表仪。通礼,守宫设次于朝堂,文东武西,相对为首;设中书令位于群臣之北。礼曹掾举表案入,引中书令出,就南面立。礼部郎中取表授中书令,令即受表入奏。

其礼,凡正、至不受朝,及邦国大庆瑞、上尊号请举行大礼,宰相率文武群臣暨诸军将校、蕃夷酋长、道释、耆老等诣东上阁门拜表,知表官跪授表于宰臣,宰臣跪授于阁门使,乃由通进司奏御。凡有答诏,亦拜受于阁门,获可,奏者奉表称贺。其正、至,枢密使率内班拜表长春殿门外,亦阁门使受之。

又西京留守拜表仪制,留司百官每五日一上表起居,质明,并集长寿寺立班,置表于案,再拜以遣。其春秋赐服及大庆瑞并如之。或令分司官赍诣行在,或止驿付南京留司,约用此制。若巡幸,东京则留司百官亦五日一上表起居,并集大相国寺。

其制,群臣诣阁拜奏者,首云文武百僚具官臣某等言;常奏御者,止云臣某言,并称尊号,已有功臣爵邑者具之;状奏者,前后列衔,不称尊号,亦云功臣爵邑。其外,又有书疏、奏札、榜子之类。

乾德二年,令有司详定表首。太常礼院《一》言:“仆射南省《二》官品第二,太子三师官品第一,品位虽高,而南省上台为尊,合以仆射充首。若专以品秩为定,则诸行侍郎品第四,列于诸司三品卿监之上,不可以品序为准。按唐贞元六年诏,每有庆贺及诸臣上表,并合上公为首,如三公阙,以令仆行之。中书、门下列贡章表,则仆射是百僚师长,难同宫僚之例《三》。”

诏百官集议。翰林学士陶谷等曰:“按唐制上台、东宫并是廷臣,当时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为正宰相。贞观末,带同中书门下三品者方为宰相。今仆射既非宰相,合在太子三师之下,理固不疑。若以宫僚非廷臣,即宰相岂当兼领?今若先二品而后一品,升后列而退前班,紊其等威,事恐非顺。请以太子三师为表首。”窦仪等曰:“东宫三师为表首,论讨故典,实皆无据。左右仆射《四》当为表首者,其事有六:按六典,尚书为百官之本,今自一品至六品常参官,皆以尚书省官为首,则仆射合为表首,一也;又唐制,上表无上公,即尚书令仆以下行之,其嗣王合随宗正,若有班位,合依王品,则嗣王虽一品,不得为表首,二也;仆射位次三公,合为表首,三也;况仆射为百僚师长,东宫三师非师长之任,四也;晋天福中诏,谢贺上表,上公行之,如阙,即令仆射行之,五也;立制之班,卑者先入后出,尊者后入先出。今东宫一品立定,仆射乃入,仆射既退,东宫一品乃出,且在两省之后,六也。”

诏从仪等议,以仆射为表首焉。

宰臣赴上仪。开元礼有任官初上相见之仪。宋制,凡牧守赴上,多仍州府旧礼。台省之制,宰相、亲王、使相正衙谢讫,出文德殿便门至西廊,堂后官、两省杂事迎参;至中书便门,两省官迎班;升都堂,与送上官对揖;见任侍中、中书令、同平章事者。降阶,又与送上官对拜讫,分东西升坐于床。两省杂事读案,堂后官接案。搢笏顶笔判署,凡三道:一,司天监寿星见;二,开封府嘉禾合穗;三,澶州黄河清。并判准,始谢送上官,讫,三司使、学士、两省官、待制、三司副使《五》升堂展贺。百官先班中书门外,上事官降阶,百官入,直省官通班赞致贺,归后堂与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使相见,会食讫,退。

建隆三年,中书、门下言:“准唐天成元年诏故事,藩镇带平章事,合于都堂视事,刊石以记官族,输礼钱三千贯。近年颇隳曩制。自今藩镇带平章事者,输礼钱五百千,刻石记岁月。其钱以给两省公用,望举行之。”诏:自今宰相及枢密使兼平章事、侍中、中书令者,输礼钱三百千,藩镇五百千,刻石以记如旧制。增秩者不再输,旧相复入者输如其数。

乾德二年,置参知政事,就宣徽院赴上,而枢密使副止上事于本厅。后以曹彬兼侍中为枢密使,特令赴中书上事。

大中祥符中,诏:自今宰相官至仆射者,并于中书都堂赴上,不带平章事亦令赴上。有司上仪注,宰相用常仪。仆射本省上日,郎中、员外班迎于都堂门内,尚书丞、郎于东廊阶上稍近班迎揖,金吾将军升阶展拜贺,礼生赞引,主事读案。见任中书枢密使相、前任中书门下并不赴,余如宰相之仪。上讫,与本省御史台四品、两省五品、诸司三品以上会食。

右仆射王旦充玉清昭应宫使,有司按故事,宰相凡有吉庆,百官皆班贺。诏以未葺攸司,其班贺权罢。旦赴上修宫所,特赐会,丞、郎、三司副使以上悉预。自是宫观使副上日皆赐会作乐。

天禧初,太保、平章事王旦为太尉。国朝以来,三公不兼宰相,无赴上仪。特诏有司详定,就尚书省赴上,百官班迎,宰相而下悉集。御史大夫中丞知杂、三院御史皆僚属送上,判案三道。中丞以上,即京府尹、赤县令、诸曹、节度、刺史、皇城宫苑使悉集。翰林学士入院日赐设,惟学士、中书舍人赴坐。又资政侍读侍讲、龙图阁学士直学士兼秘书监并赴上。秘阁及两省五品以上任三馆学士、判馆、修撰者,皆赐设焉。

朝省集议,前代不载其仪。宋初,刑政典礼之事当集议者,先下诏都省,省吏以告当议之官,悉集都堂。设左、右丞于堂之东北,南向;御史中丞于堂之西北,南向;尚书、侍郎于堂之东厢《六》,西向;两省侍郎、常侍、给事、谏舍于堂之西厢,东向;知名表郎官于堂之东南,北向;监议御史于堂之西南,北向。又设左右司郎中、员外于左、右丞之后,三院御史于中丞之后,郎中、员外于尚书、侍郎之后,起居、司谏、正言于谏舍之后。如有仆射、御史大夫,即于左右丞、中丞之前。如更有他官,即诸司三品于侍郎之南,东宫一品于尚书之前,武班二品于谏舍之南,皆重行异位。卑者先就席。左、右丞升厅,省吏抗声揖群官就坐,知名表郎官以所议事授所司奉诣左、右丞,左、右丞执卷读讫授中丞,中丞授于尚书、侍郎,以次读讫,复授知名表郎官。将毕,左、右丞奉笔叩头揖群官,以一副纸书所议事节署字于下,授四坐。监议御史命吏告云:“所见不同者请不署字。”以官高者为表首。如止集本省官,坐如常仪,其知名表郎官、监议御史坐仍北向。惟仆射以上得乘马至都堂,他官虽同平章事亦止屏外。

明道二年,尚书议庄献、庄懿太后升祔,省官带内外制、兼三司副使承例移文不赴。

监议御史段少连以为官带近职,一时之选,宜有建明,不当反自高异。乃奏议事不集以违制论。从之。

集贤校理赵良规言:“国朝故事《七》,令敕仪制,别有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着位,视品与前朝异,固无在朝叙职、入省叙官之说。若全不论职,则后行员外郎兼学士,在朝立丞、郎上,入省居比、驾下;知制诰、待制,入朝与侍郎同列《八》,入省分厕散郎;员外郎任三司副使、郎中任判官,在三司为参佐,入本省为正员。所以旧来议事,集尚书省官,带职者不赴。别诏三省悉集,则及大小两省;内朝官悉集,则及学士、待制、三司副使;更集他官,则诸司三品、武官二品,各次本司长官《九》。故事,尚书省官带知制诰,中书省奏班簿,是于尚书省、御史台了不着籍,故有绝曹之语。又凡定学士、舍人、两省着位,除先后入外,若有升降,皆特禀朝旨,岂有在朝、入省迭为高下?”御史台、礼院详定久不决。

判礼院冯元等曰:“会议之文,由来非一,或出朝廷别旨,或循官司旧规。故集本省者,即南省官;集学士、两省、台官者,容有两制、给舍、中丞;集学士、台省及诸司四品以上者,容有卿、监;集文武百官者,容有诸卫。盖谋事有小大,集官有等差,率系诏文,乃该余职。少连以太常易名之细,考功覆议之常,误谓群司普当会席,列为具奏,婴以严科,遂使绝曹清列,还入本行,分局常员,略无异等。请臣僚拟谥,止集南省官属,或事缘体大,临时敕判,兼召三省、台、寺,即依旧例。”御史台言:“今尚书省官任两制者,依台省之籍,无坐曹之实。论职官之言,正为绝曹者设,岂可受禄则系官定奉,议事则绝曹为辞?况王旦、王化基、赵安仁、晁迥、杜镐、杨亿,皆尝预议于尚书省。故相李昉为主客郎中,知制诰日,屡经都省议事。又议大事,仆射、御史大夫入省,唯仆射至厅下马,于今行之,所以重本省也。故都堂会议,列状以品,就坐以官,忽此更张,恐非通理。”

礼官吴育曰:“两奏各有未安《一〇》。尚书省制度虽崇,亦天子之有司,在朝廷既殊班列,入有司辄易尊卑,是以朝省为彼我、官职分二事也。两制近职,若有事议而云绝班不赴《一一》,非所以求至当。且知制诰中书省奏班簿,是谓绝班。翰林学士亦知制诰,不绝班簿。此因循之制,非确据也。纵绝班有例,而绝官无闻,一人命书,三省连判,而都无所系,止为奉钱,岂命官之礼?今取典故中最明一事,足以质定。祥符五年仆射上事仪《一二》,绝班之官,别头赞引,不与本省官同在迎班。请凡会议,省官带近职者,别作一行而坐,自为序列《一三》,非以相压;若招两制、台省、诸司、诸卫官毕集,则各从其类,自作一行,书议如其位次。”

诏尚书省议事,应带职官三司副使以上并不赴,如遇集议大事,令赴,别设坐次。

是岁,紫宸、垂拱殿刊石为百官表位。三司使,内朝,班学士右,独立石位;门外,亦班其上。

熙宁二年,御史台、太常礼院详定臣僚御路上马之制:近上臣僚及北使到阙,并于御路上行马。中书枢密院执政官、宣徽院、御史中丞、知杂御史、左右金吾、摄事官清道者,导从呵止依旧式,其三司副使以上亦许出节。正任观察使以上与合出节臣僚,并许自宣德门外至天汉桥北御路上行马,如从驾出入及宗室内庭诸宫院车骑,并不在此限。

御史台又言:“旧制,百官台参、辞谢臣僚于朝堂,先赴三院御史幕次,又赴中丞幕次,得以体按老疾。今止于御史厅一员对拜,不惟有失旧仪,兼恐不能公共参验。请如旧制朝堂拜揖,遇放常朝,即诣御史台。”

已而,诏宰臣、亲王、使相、两府、宣徽使,遇入枢密院门,许至从南第二门外上下马。又诏,宰臣上马,枢密院次之,诸司又次之,左、右丞上下马处并同两省侍郎。

御史台言:“左丞蒲宗孟、右丞王安礼贺仆射上尚书省,于都堂下马。按左、右丞上下马于本厅。请付有司推治。”安礼争论上前,以为今日置左、右丞为执政官,不应有厚薄。左、右丞于都堂上下马自此始。

寻诏执政官退朝上马,宰臣于枢密院《一四》,余于隔门外;都堂聚议退,左丞于门下侍郎厅,右丞于中书侍郎厅。品官诣尚书省上下马依杂压,太中大夫以上就第一贮廊,监察御史以上就过道,诸六曹尚书、侍郎即太中大夫以上就本厅,监察御史以上就客位,余并过道门外。

政和朝参臣僚上马次序:俟皇城门开,枢密入,次三省执政官,次一品二品文臣、六曹侍郎、殿中监、开封尹、大司成、侍从官、两省,次百官,御史台编栏以次入。

其宰相罢政,韩琦以司徒、节度判相州,曾公亮以司空、节度为集禧观使,王安石以观文殿大学士、吏部尚书知江宁府,曹佾以中书令、节度充景灵宫使,韩绛以观文殿大学士、吏部侍郎知大名府,致仕太师文彦博来朝,其大朝会班位仪物如之。吴育以观文殿大学士、吏部尚书为西太一宫使,大朝会缀中书、门下班而已。自是,旧相按例重轻以特旨行之。

治平四年,御史台言:“庆历中,有诏详定武臣出节呵引之制:节度使在尚书下,三节。节度观察留后在诸行侍郎下,两节。观察使在中书舍人下,诸卫大将军、防御团练使在大卿监下,内客省使比诸司大卿,景福殿使比将作监,引进使比庶子,在防御使上《一五》,以上各一节《一六》。诸州刺史、诸卫将军在少卿监下,宣庆、四方馆使比少卿,宣政、昭宣、阁门使比司天监少监,诸卫将军上,皇城使以下诸司使比郎中,客省、引进、阁门副使比员外郎,枢密都承旨在司天少监下、阁门使上,副都承旨在阁门使下,枢密副承旨、诸房副承旨在诸司使下,以上并两人呵引。当时已施行矣,而皇祐编敕删去此制,请复举行。”

考证

《一》 太常礼院 原作“太常礼仪院”,据本书职官四、宋会要仪制七之一四、长编卷五删“仪”字。

《二》 南省 原作“两省”,据宋会要仪制七之一四改。按仆射为尚书省官,唐时称尚书省为南省,此处盖沿用唐时名称。

《三》 难同宫僚之例  “宫”,原作“官”,据宋会要仪制七之一四改。下文所载陶谷“若以宫僚非廷臣”语,同改。

《四》 左右仆射 原脱“右”字,据宋会要仪制七之一五及上下文补。

《五》 三司副使 “副使”原倒,据上文乙正。

《六》 堂之东厢 原脱“之”字,据上下文和宋会要仪制八之一补。

《七》 国朝故事 “故”原作“政”,据宋会要仪制八之四、长编卷一二〇改。

《八》 入朝与侍郎同列 “侍郎”原作“待制”,据宋会要仪制八之四、长编卷一二〇改。

《九》 各次本司长官 “次”原作“ 以”,据宋会要仪制八之五、长编卷一二〇改。

《一〇》两奏各有未安 “奏”原作“省”,据宋会要仪制八之一四、长编卷一二〇改。

《一一》若有事议而云绝班不赴 “云”原作“去”,据长编卷一二〇、长编纪事本末卷三〇改。

《一二》仆射上事仪 “仪”原作“议”,据长编卷一二〇、长编纪事本末卷三〇改。

《一三》自为序列 “列”原作“别”,据长编卷一二〇、长编纪事本末卷三〇改。

《一四》宰臣于枢密院 长编卷三二九、宋会要仪制五之一九“枢密院”下均有“隔门内”三字,按下文“余于隔门外”语,此三字当有。

《一五》在防御使上 “上”原作“下”,据宋会要仪制五之一六改。

《一六》以上各一节 “一”原作“二”,据宋会要仪制五之一六改。

打开手机扫描阅读

收藏 书评 打赏

上一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