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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九十五 司马光 吕公著

宋史作者: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斡玉伦徒,泰不华,于文传,贡师道,余阙,贾鲁,危素,脱脱,铁木儿塔识发布:福哥

2018-5-13 00:36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

列传第九十五

司马光子康 吕公著子希哲 希纯

司马光字君实,陕州夏县人也。父池,天章阁待制。光生七岁,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其后京、洛间画以为图。仁宗宝元初,中进士甲科。年甫冠,性不喜华靡,闻喜宴独不戴花,同列语之曰:“君赐不可违。”乃簪一枝。

除奉礼郎,时池在杭,求签苏州判官事以便亲,许之。丁内外艰,执丧累年,毁瘠如礼。服除,签书武成军判官事,改大理评事,补国子直讲。枢密副使庞籍荐为馆阁校勘,同知礼院。

中官麦允言死,给卤簿。光言:“繁缨以朝,孔子且犹不可。允言近习之臣,非有元勋大劳,而赠以三公官,给一品卤簿,其视繁缨,不亦大乎。”夏竦赐谥文正,光言:“此谥之至美者,竦何人,可以当之?”改文庄。加集贤校理。

从庞籍辟,通判幷州。麟州屈野河西多良田,夏人蚕食其地,为河东患。籍命光按视,光建:“筑二堡以制夏人,募民耕之,耕者众则籴贱,亦可渐纾河东贵籴远输之忧。”籍从其策;而麟将郭恩勇且狂,引兵夜渡河,不设备,没于敌,籍得罪去。光三上书自引咎,不报。籍没,光升堂拜其妻如母,抚其子如昆弟,时人贤之。

改直秘阁、开封府推官。交趾贡异兽,谓之麟,光言:“真伪不可知,使其真,非自至不足为瑞,愿还其献。”又奏赋以风。修起居注,判礼部。有司奏日当食,故事食不满分,或京师不见,皆表贺。光言:“四方见、京师不见,此人君为阴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独不知,其为灾当益甚,不当贺。”从之。

同知谏院。苏辙答制策切直,考官胡宿将黜之,光言:“辙有爱君忧国之心,不宜黜。”诏寘末级。

仁宗始不豫,国嗣未立,天下寒心而莫敢言。谏官范镇首发其议,光在幷州闻而继之,且贻书劝镇以死争。至是,复面言:“臣昔通判幷州,所上三章,愿陛下果断力行。”帝沉思久之,曰:“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光曰:“臣言此,自谓必死,不意陛下开纳。”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光退未闻命,复上疏曰:“臣向者进说,意谓即行,今寂无所闻,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何遽为不祥之事。小人无远虑,特欲仓卒之际,援立其所厚善者耳。‘定策国老’、‘门生天子’之祸,可胜言哉?”帝大感动曰:“送中书。”光见韩琦等曰:“诸公不及今定议,异日禁中夜半出寸纸,以某人为嗣,则天下莫敢违。”琦等拱手曰:“敢不尽力。”未几,诏英宗判宗正,辞不就,遂立为皇子,又称疾不入。光言:“皇子辞不赀之富,至于旬月,其贤于人远矣。然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愿以臣子大义责皇子,宜必入。”英宗遂受命。

兖国公主嫁李玮,不相能,诏出玮卫州,母杨归其兄璋,主入居禁中。光言:“陛下追念章懿太后,故使玮尚主。今乃母子离析,家事流落,独无雨露之感乎?玮既黜,主安得无罪?”帝悟,降主沂国,待李氏恩不衰。

进知制诰,固辞,改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时朝政颇姑息,胥史喧哗则逐中执法,辇官悖慢则退宰相,卫士凶逆而狱不穷治,军卒詈三司使而以为非犯阶级。光言皆陵迟之渐,不可以不正。

充媛董氏薨,赠淑妃,辍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谥,行册礼,葬给卤簿。光言:“董氏秩本微,病革方拜充媛。古者妇人无谥,近制惟皇后有之。卤簿本以赏军功,未尝施于妇人。唐平阳公主有举兵佐高祖定天下功,乃得给。至韦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给鼓吹,非令典,不足法。”时有司定后宫封赠法,后与妃俱赠三代,光论:“妃不当与后同,袁盎引却慎夫人席,正为此耳。天圣亲郊,太妃止赠二代,而况妃乎?”

英宗立,遇疾,慈圣光献后同听政。光上疏曰:“昔章献明肃有保佑先帝之功,特以亲用外戚小人,负谤海内。今摄政之际,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纯如张知白,刚正如鲁宗道,质直如薛奎者,当信用之;猥鄙如马季良,谗谄如罗崇勋者,当疏远之,则天下服。”

帝疾愈,光料必有追隆本生事,即奏言:“汉宣帝为孝昭后,终不追尊卫太子、史皇孙;光武上继元帝,亦不追尊钜鹿、南顿君,此万世法也。”后诏两制集议濮王典礼,学士王珪等相视莫敢先,光独奋笔书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顾私亲。王宜准封赠期亲尊属故事,称为皇伯,高官大国,极其尊荣。”议成,珪即命吏以其手稿为按《一》。既上与大臣意殊,御史六人争之力,皆斥去。光乞留之,不可,遂请与俱贬。

初,西夏遣使致祭,延州指使高宜押伴,傲其使者,侮其国主,使者诉于朝。光与吕诲乞加宜罪,不从。明年,夏人犯边,杀略吏士。赵滋为雄州,专以猛悍治边,光论其不可。至是,契丹之民捕鱼界河,伐柳白沟之南,朝廷以知雄州李中祐为不材,将代之。光谓:“国家当戎夷附顺时,好与之计较末节,及其桀骜,又从而姑息之。近者西祸生于高宜,北祸起于赵滋;时方贤此二人,故边臣皆以生事为能,渐不可长。宜敕边吏,疆埸细故辄以矢刃相加者,罪之。”

仁宗遗赐直百余万,光率同列三上章,谓:“国有大忧,中外窘乏,不可专用乾兴故事。若遗赐不可辞,宜许侍从上进金钱佐山陵。”不许。光乃以所得珠为谏院公使钱,金以遗舅氏,义不藏于家。后还政,有司立式,凡后有所取用,当覆奏乃供。光云:“当移所属使立供已,乃具数白后,以防矫伪。”

曹佾无功除使相,两府皆迁官。光言:“陛下欲以慰母心,而迁除无名,则宿卫将帅、内侍小臣,必有觊望。”已而迁都知任守忠等官,光复争之,因论《二》:“守忠大奸,陛下为皇子,非守忠意,沮坏大策,离间百端,赖先帝不听;及陛下嗣位,反复交构,国之大贼。乞斩于都市,以谢天下。”责守忠为节度副使,蕲州安置,天下快之。

诏刺陕西义勇二十万,民情惊挠,而纪律疏略不可用。光抗言其非,持白韩琦。琦曰:“兵贵先声,谅祚方桀骜,使骤闻益兵二十万,岂不震慑?”光曰:“兵之贵先声,为无其实也,独可欺之于一日之间耳。今吾虽益兵,实不可用,不过十日,彼将知其详,尚何惧?”琦曰:“君但见庆历间乡兵刺为保捷,忧今复然,已降敕榜与民约,永不充军戍边矣。”光曰:“朝廷尝失信,民未敢以为然,虽光亦不能不疑也。”琦曰:“吾在此,君无忧。”光曰:“公长在此地,可也;异日他人当位,因公见兵,用之运粮戍边,反掌间事耳。”琦嘿然,而讫不为止。不十年,皆如光虑。

王广渊除直集贤院,光论其奸邪不可近:“昔汉景帝重卫绾,周世宗薄张美。广渊当仁宗之世,私自结于陛下,岂忠臣哉?宜黜之以厉天下。”进龙图阁直学士。

神宗即位,擢为翰林学士,光力辞。帝曰:“古之君子,或学而不文,或文而不学,惟董仲舒、扬雄兼之。卿有文学,何辞为?”对曰:“臣不能为四六。”帝曰:“如两汉制诏可也;且卿能进士取高第,而云不能四六,何邪?”竟不获辞。

御史中丞王陶以论宰相不押班罢,光代之,光言:“陶由论宰相罢,则中丞不可复为。臣愿俟既押班,然后就职。”许之。遂上疏论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国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赏,曰必罚。其说甚备。且曰:“臣获事三朝,皆以此六言献,平生力学所得,尽在是矣。”御药院内臣,国朝常用供奉官以下,至内殿崇班则出;近岁暗理官资,非祖宗本意。因论高居简奸邪,乞加远窜。章五上,帝为出居简,尽罢寄资者。既而复留二人,光又力争之。张方平参知政事,光论其不叶物望,帝不从。还光翰林兼侍读学士。

光常患历代史繁,人主不能遍览,遂为通志八卷以献。英宗悦之,命置局秘阁,续其书。至是,神宗名之曰资治通鉴,自制序授之,俾日进读。

诏录颍邸直省官四人为阁门祗候,光曰:“国初草创,天步尚艰,故御极之初,必以左右旧人为腹心耳目,谓之随龙,非平日法也。阁门祗候在文臣为馆职,岂可使厮役为之。”

西戎部将嵬名山欲以横山之众,取谅祚以降,诏边臣招纳其众。光上疏极论,以为:“名山之众,未必能制谅祚。幸而胜之,灭一谅祚,生一谅祚,何利之有;若其不胜,必引众归我,不知何以待之。臣恐朝廷不独失信谅祚,又将失信于名山矣。若名山余众尚多,还北不可,入南不受,穷无所归,必将突据边城以救其命。陛下不见侯景之事乎?”上不听,遣将种谔发兵迎之,取绥州,费六十万《三》,西方用兵,盖自此始矣。

百官上尊号,光当答诏,言:“先帝亲郊,不受尊号。末年有献议者,谓国家与契丹往来通信,彼有尊号我独无,于是复以非时奉册。昔匈奴冒顿自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不闻汉文帝复为大名以加之也。愿追述先帝本意,不受此名。”帝大悦,手诏奖光,使善为答辞,以示中外。

执政以河朔旱伤,国用不足,乞南郊勿赐金帛。诏学士议,光与王珪、王安石同见,光曰:“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也。”安石曰:“常衮辞堂馔,时以为衮自知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非当世急务,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光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尔。”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此盖桑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其不明耳。”争议不已。帝曰:“朕意与光同,然姑以不允答之。”会安石草诏,引常衮事责两府,两府不敢复辞。

安石得政,行新法,光逆疏其利害。迩英进读,至曹参代萧何事,帝曰:“汉常守萧何之法不变,可乎?”对曰:“宁独汉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汤、文、武之法,虽至今存可也。汉武取高帝约束纷更,盗贼半天下;元帝改孝宣之政,汉业遂衰。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变也。”

吕惠卿言:“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有五年一变者,巡守考制度是也;有三十年一变者,‘刑罚世轻世重’是也。光言非是,其意以风朝廷耳。”帝问光,光曰:“布法象魏,布旧法也。诸侯变礼易乐者,王巡守则诛之,不自变也。刑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是为世轻世重,非变也。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公卿侍从皆在此,愿陛下问之。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执政侵其事。今为制置三司条例司,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苟用例,则胥吏矣。今为看详中书条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对,则以他语诋光。帝曰:“相与论是非耳,何至是。”光曰:“平民举钱出息,尚能蚕食下户,况县官督责之威乎!”惠卿曰:“青苗法,愿取则与之,不愿不强也。”光曰:“愚民知取债之利,不知还债之害,非独县官不强,富民亦不强也。昔太宗平河东,立籴法,时米斗十钱,民乐与官为市。其后物贵而和籴不解,遂为河东世世患。臣恐异日之青苗,亦犹是也。”帝曰:“坐仓籴米何如?”坐者皆起,光曰:“不便。”惠卿曰:“籴米百万斛,则省东南之漕,以其钱供京师。”光曰:“东南钱荒而粒米狼戾,今不籴米而漕钱,弃其有余,取其所无,农末皆病矣!”侍讲吴申起曰:“光言,至论也。”

它日留对,帝曰:“今天下汹汹者,孙叔敖所谓‘国之有是,众之所恶’也。”光曰:“然。陛下当论其是非。今条例司所为,独安石、韩绛、惠卿以为是耳,陛下岂能独与此三人共为天下邪?”帝欲用光,访之安石。安石曰:“光外托劘上之名,内怀附下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而欲寘之左右,使与国论,此消长之大机也。光才岂能害政,但在高位,则异论之人倚以为重。韩信立汉赤帜,赵卒气夺,今用光,是与异论者立赤帜也。”

安石以韩琦上疏,卧家求退。帝乃拜光枢密副使,光辞之曰:“陛下所以用臣,盖察其狂直,庶有补于国家。若徒以禄位荣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天官私非其人也。臣徒以禄位自荣,而不能救生民之患,是盗窃名器以私其身也。陛下诚能罢制置条例司,追还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虽不用臣,臣受赐多矣。今言青苗之害者,不过谓使者骚动州县,为今日之患耳。而臣之所忧,乃在十年之外,非今日也。夫民之贫富,由勤惰不同,惰者常乏,故必资于人。今出钱贷民而敛其息,富者不愿取,使者以多散为功,一切抑配。恐其逋负,必令贫富相保,贫者无可偿,则散而之四方;富者不能去,必责使代偿数家之负。春算秋计,展转日滋,贫者既尽,富者亦贫。十年之外,百姓无复存者矣。又尽散常平钱谷,专行青苗,它日若思复之,将何所取?富室既尽,常平已废,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民之羸者必委死沟壑,壮者必聚而为盗贼,此事之必至者也。”抗章至七八,帝使谓曰:“枢密,兵事也,官各有职,不当以他事为辞。”对曰:“臣未受命,则犹侍从也,于事无不可言者。”安石起视事,光乃得请,遂求去。

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宣抚使下令分义勇戍边,选诸军骁勇士,募市井恶少年为奇兵;调民造干糒,悉修城池楼橹,关辅骚然。光极言:“公私困敝,不可举事,而京兆一路皆内郡,缮治非急。宣抚之令,皆未敢从,若乏军兴,臣当任其责。”于是一路独得免。徙知许州,趣入觐,不赴;请判西京御史台归洛,自是绝口不论事。而求言诏下,光读之感泣,欲嘿不忍,乃复陈六事,又移书责宰相吴充,事见充传。

蔡天申为察访,妄作威福,河南尹、转运使敬事之如上官;尝朝谒应天院神御殿,府独为设一班,示不敢与抗。光顾谓台吏曰:“引蔡寺丞归本班。”吏即引天申立监竹木务官富赞善之下。天申窘沮,即日行。

元丰五年,忽得语涩疾,疑且死,豫作遗表置卧内,即有缓急,当以畀所善者上之。官制行,帝指御史大夫曰:“非司马光不可。”又将以为东宫师傅。蔡确曰:“国是方定,愿少迟之。”资治通鉴未就,帝尤重之,以为贤于荀悦汉纪,数促使终篇,赐以颍邸旧书二千四百卷。及书成,加资政殿学士。凡居洛阳十五年,天下以为真宰相,田夫野老皆号为司马相公,妇人孺子亦知其为君实也。

帝崩,赴阙临,卫士望见,皆以手加额曰:“此司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观,马至不得行,曰:“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哲宗幼冲,太皇太后临政,遣使问所当先,光谓:“开言路。”诏榜朝堂。而大臣有不悦者,设六语云:“若阴有所怀;犯非其分;或扇摇机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徼幸希进;下以眩惑流俗。若此者,罚无赦。”后复命示光,光曰:“此非求谏,乃拒谏也。人臣惟不言,言则入六事矣。”乃具论其情,改诏行之,于是上封者以千数。

起光知陈州,过阙,留为门下侍郎。苏轼自登州召还,缘道人相聚号呼曰:“寄谢司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爱以活我。”是时天下之民,引领拭目以观新政,而议者犹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但毛举细事,稍塞人言。光曰:“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若安石、惠卿所建,为天下害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众议甫定。遂罢保甲团教,不复置保马;废市易法,所储物皆鬻之,不取息,除民所欠钱;京东铁钱及茶盐之法,皆复其旧。或谓光曰:“熙、丰旧臣,多憸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义间上,则祸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宗社,必无此事。”于是天下释然,曰:“此先帝本意也。”

元祐元年复得疾,诏朝会再拜,勿舞蹈。时青苗、免役、将官之法犹在,而西戎之议未决。光叹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折简与吕公著云:“光以身付医,以家事付愚子,惟国事未有所托,今以属公。”乃论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罢之。诸将兵皆隶州县,军政委守令通决。废提举常平司,以其事归之转运、提点刑狱。边计以和戎为便。谓监司多新进少年,务为刻急,令近臣于郡守中选举,而于通判中举转运判官。又立十科荐士法。皆从之。

拜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免朝觐,许乘肩舆,三日一入省。光不敢当,曰:“不见君,不可以视事。”诏令子康扶入对,且曰:“毋拜。”遂罢青苗钱,复常平粜籴法。两宫虚己以听。辽、夏使至,必问光起居,敕其边吏曰:“中国相司马矣,毋轻生事,开边隙。”光自见言行计从,欲以身徇社稷,躬亲庶务,不舍昼夜。宾客见其体羸,举诸葛亮食少事烦以为戒,光曰:“死生,命也。”为之益力。病革,不复自觉,谆谆如梦中语,然皆朝廷天下事也。

是年九月薨,年六十八。太皇太后闻之恸,与帝即临其丧,明堂礼成不贺,赠太师、温国公,襚以一品礼服,赙银绢七千。诏户部侍郎赵瞻、内侍省押班冯宗道护其丧,归葬陕州。谥曰文正,赐碑曰忠清粹德。京师人罢市往吊,鬻衣以致奠,巷哭以过车。及葬,哭者如哭其私亲。岭南封州父老,亦相率具祭,都中及四方皆画像以祀,饮食必祝。

光孝友忠信,恭俭正直,居处有法,动作有礼。在洛时,每往夏县展墓,必过其兄旦,旦年将八十,奉之如严父,保之如婴儿。自少至老,语未尝妄,自言:“吾无过人者,但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诚心自然,天下敬信,陕、洛间皆化其德,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之乎?”

光于物澹然无所好,于学无所不通,惟不喜释、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书,其诞吾不信也。”洛中有田三顷,丧妻,卖田以葬,恶衣菲食以终其身。

绍圣初,御史周秩首论光诬谤先帝,尽废其法。章惇、蔡卞请发冢斵棺,帝不许,乃令夺赠谥,仆所立碑。而惇言不已,追贬清远军节度副使,又贬崖州司户参军。徽宗立,复太子太保。蔡京擅政,复降正议大夫,京撰奸党碑,令郡国皆刻石。长安石工安民当镌字,辞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罪,泣曰:“被役不敢辞,乞免镌安民二字于石末,恐得罪于后世。”闻者愧之。

靖康元年,还赠谥。建炎中,配飨哲宗庙庭。

康字公休,幼端谨,不妄言笑,事父母至孝。敏学过人,博通群书,以明经上第。光修资治通鉴,奏检阅文字。丁母忧,勺饮不入口三日,毁几灭性。光居洛,士之从学者退与康语,未尝不有得。涂之人见其容止,虽不识,皆知其为司马氏子也。以韩绛荐,为秘书,由正字迁校书郎。光薨,治丧皆用礼经家法,不为世俗事。得遗恩,悉以与族人。服除,召为著作佐郎兼侍讲。

上疏言:“比年以来,旱暵为虐,民多艰食。若复一不稔,则公私困竭,盗贼可乘。自古圣贤之君,非无水旱,惟有以待之,则不为甚害。愿及今秋熟,令州县广籴,民食所余,悉归于官。今冬来春,令流民就食,候乡里丰穰,乃还本土。凡为国者,一丝一毫皆当爱惜,惟于济民则不宜吝。诚能损数十万金帛,以为天下大本,则天下幸甚。”拜右正言,以亲嫌未就职。

为哲宗言前世治少乱多,祖宗创业之艰难,积累之勤劳,劝帝及时向学,守天下大器,且劝太皇太后每于禁中训迪,其言切至。迩英进讲,又言:“孟子于书最醇正,陈王道尤明白,所宜观览。”帝曰:“方读其书。”寻诏讲官节以进。

康自居父丧,居庐疏食,寝于地,遂得腹疾,至是不能朝谒。赐优告。疾且殆,犹具疏所当言者以待,曰:“得一见天子极言而死无恨。”使召医李积于兖。积老矣,乡民闻之,往告曰:“百姓受司马公恩深,今其子病,愿速往也。”来者日夜不绝,积遂行;至,则不可为矣。年四十一而卒。公卿嗟痛于朝,士大夫相吊于家,市井之人,无不哀之。诏赠右谏议大夫。

康为人廉洁,口不言财。初,光立神道碑,帝遣使赐白金二千两,康以费皆官给,辞不受。不听。遣家吏如京师纳之,乃止。

论曰:熙宁新法病民,海内骚动,忠言谠论,沮抑不行;正人端士,摈弃不用。聚敛之臣日进,民被其虐者将二十年。方是时,光退居于洛,若将终身焉。而世之贤人君子,以及庸夫愚妇,日夕引领望其为相,至或号呼道路,愿其毋去朝廷,是岂以区区材智所能得此于人人哉?德之盛而诚之著也。

一旦起而为政,毅然以天下自任,开言路,进贤才。凡新法之为民害者,次第取而更张之,不数月之间,刬革略尽。海内之民,如寒极而春,旱极而雨,如解倒悬,如脱桎梏,如出之水火之中也。相与咨嗟叹息,驩欣鼓舞,甚若更生,一变而为嘉祐、治平之治。君子称其有旋乾转坤之功,而光于是亦老且病矣。天若祚宋,憗遗一老,则奸邪之势未遽张,绍述之说未遽行,元祐之臣固无恙也。人众能胜天,靖康之变,或者其可少缓乎?借曰有之,当不至如是其酷也。诗曰:“哲人云亡,邦国殄瘁。”呜呼悲夫!

康济美象贤,不幸短命而死,世尤惜之。然康不死,亦将不免于绍圣之祸矣。

吕公著字晦叔,幼嗜学,至忘寝食。父夷简器异之,曰:“他日必为公辅。”恩补奉礼郎,登进士第,召试馆职,不就。通判颍州,郡守欧阳脩与为讲学之友。后脩使契丹,契丹主问中国学行之士,首以公著对。判吏部南曹,仁宗奖其恬退,赐五品服。除崇文院检讨、同判太常寺。寿星观营真宗神御殿,公著言:“先帝已有三神御,而建立不已,殆非祀无丰昵之义。”进知制诰,三辞不拜。改天章阁待制兼侍读。

英宗亲政,加龙图阁直学士。方议追崇濮王,或欲称皇伯考,公著曰:“此真宗所以称太祖,岂可施于王。”及下诏称亲,且班讳,又言:“称亲则有二父之嫌,王讳但可避于上前,不应与七庙同讳。”吕诲等坐论濮王去,公著言:“陛下即位以来,纳谏之风未彰,而屡绌言者,何以风示天下?”不听。遂乞补外,帝曰:“学士朕所重,其可以去朝廷?”请不已,出知蔡州。

神宗立,召为翰林学士、知通进银台司。司马光以论事罢中丞,还经幄。公著封还其命曰:“光以举职赐罢,是为有言责者不得尽其言也。”诏以告直付阁门。公著又言:“制命不由门下,则封驳之职,因臣而废。愿理臣之罪,以正纪纲。”帝谕之曰:“所以徙光者,赖其劝学耳,非以言事故也。”公著请不已,竟解银台司。

熙宁初,知开封府。时夏秋淫雨,京师地震。公著上疏曰:“自昔人君遇灾者,或恐惧以致福,或简诬以致祸。上以至诚待下,则下思尽诚以应之,上下至诚而变异不消者,未之有也。惟君人者去偏听独任之弊,而不主先入之语,则不为邪说所乱。颜渊问为邦,孔子以远佞人为戒。盖佞人惟恐不合于君,则其势易亲;正人惟恐不合于义,则其势易疏。惟先格王正厥事,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礼官用唐故事,请以五月御大庆殿受朝,因上尊号。公著曰:“陛下方度越汉、唐,追复三代,何必于阴长之日,为非礼之会,受无益之名?”从之。

二年,为御史中丞。时王安石方行青苗法,公着极言曰:“自古有为之君,未有失人心而能图治,亦未有能胁之以威、胜之以辩而能得人心者也。昔日之所谓贤者,今皆以此举为非,而生议者一切诋为流俗浮论,岂昔皆贤而今皆不肖乎?”安石怒其深切。帝使举吕惠卿为御史,公著曰:“惠卿固有才,然奸邪不可用。”帝以语安石,安石益怒,诬以恶语,出知颍州。

八年,彗星见,诏求直言。公著上疏曰:“陛下临朝愿治,为日已久,而左右前后,莫敢正言。使陛下有欲治之心,而无致治之实,此任事之臣负陛下也。夫士之邪正、贤不肖,既素定矣。今则不然,前日所举,以为天下之至贤;而后日逐之,以为天下至不肖。其于人材既反复不常,则于政事亦乖戾不审矣。古之为政,初不信于民者有之,若子产治郑,一年而人怨之,三年而人歌之。陛下垂拱仰成,七年于此,然舆人之诵,亦未有异于前日,陛下独不察乎?”

起知河阳,召还,提举中太一宫,迁翰林学士承旨,改端明殿学士、知审官院。帝从容与论治道,遂及释、老,公著问曰:“尧、舜知此道乎?”帝曰:“尧、舜岂不知?”公著曰:“尧、舜虽知此,而惟以知人安民为难,所以为尧、舜也。”帝又言唐太宗能以权智御臣下。对曰:“太宗之德,以能屈己从谏尔。”帝善其言。

未几,同知枢密院事。有欲复肉刑者,议取死囚试劓、刖,公著曰:“试之不死,则肉刑遂行矣。”乃止。夏人幽其主,将大举讨之。公著曰:“问罪之师,当先择帅,苟未得人,不如勿举。”及兵兴,秦、晋民力大困,大臣不敢言,公着数白其害。

元丰五年,以疾丐去位,除资政殿学士、定州安抚使。俄永乐城陷,帝临朝叹曰:“边民疲弊如此,独吕公著为朕言之耳。”徒扬州,加大学士。将立太子,帝谓辅臣,当以吕公著、司马光为师傅。

哲宗即位,以侍读还朝。太皇太后遣使迎,问所欲言,公著曰:“先帝本意,以宽省民力为先。而建议者以变法侵民为务,与己异者一切斥去,故日久而弊愈深,法行而民愈困。诚得中正之士,讲求天下利病,协力而为之,宜不难矣。”至则上言曰:“人君初即位,当正始以示天下,修德以安百姓。修德之要,莫先于学。学有缉熙于光明,则日新以底至治者,学之力也。谨昧死陈十事,曰畏天、爱民、修身、讲学、任贤、纳谏、薄敛、省刑、去奢、无逸。”又乞备置谏员,以开言路。拜尚书左丞、门下侍郎。

元祐元年,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三省并建,中书独为取旨之地。乃请事于三省者,与执政同进呈,取旨而各行之。又执政官率数日一聚政事堂,事多决于其长,同列莫得预。至是,始命日集,遂为定制。与司马光同心辅政,推本先帝之志,凡欲革而未暇与革而未定者,一一举行之。民讙呼鼓舞,咸以为便。光薨,独当国,除吏皆一时之选。时科举罢词赋《四》,专用王安石经义,且杂以释氏之说。凡士子自一语上,非新义不得用,学者至不诵正经,唯窃安石之书以干进,精熟者转上第,故科举益弊。公著始令禁主司不得出题老、庄书,举子不得以申、韩、佛书为学,经义参用古今诸儒说,毋得专取王氏。复贤良方正科。

右司谏贾易以言事讦直诋大臣,将峻责,公著以为言,止罢知怀州。退谓同列曰:“谏官所论,得失未足言。顾主上春秋方盛,虑异时有进谀说惑乱者,正赖左右争臣耳,不可豫使人主轻厌言者也。”众莫不叹服。

吐蕃首领鬼章青宜结久为洮、河患,闻朝廷弭兵省戍,阴与夏人合谋复取熙、岷。公着白遣军器丞游师雄以便宜谕诸将,不逾月,生致于阙下。

帝宴近臣于资善堂,出所书唐人诗分赐。公著乃集所讲书要语明白、切于治道者,凡百篇进之,以备游意翰墨,为圣学之助。

三年四月,恳辞位,拜司空、同平章军国事。宋兴以来,宰相以三公平章重事者四人,而公著与父居其二,士艳其荣。诏建第于东府之南,启北扉,以便执政会议。凡三省、枢密院之职,皆得总理。间日一朝,因至都堂,其出不以时,盖异礼也。

明年二月薨,年七十二。太皇太后见辅臣泣曰:“邦国不幸,司马相公既亡,吕司空复逝。”痛闵久之。帝亦悲感,即诣其家临奠,赐金帛万。赠太师、申国公,谥曰正献,御书碑首曰纯诚厚德。

公著自少讲学,即以治心养性为本,平居无疾言遽色,于声利纷华,泊然无所好。暑不挥扇,寒不亲火,简重清静,盖天禀然。其识虑深敏,量闳而学粹,遇事善决,苟便于国,不以私利害动其心。与人交,出于至诚,好德乐善,见士大夫以人物为意者,必问其所知与其所闻,参互考实,以达于上。每议政事,博取众善以为善,至所当守,则毅然不回夺。神宗尝言其于人材不欺,如权衡之称物。尤能避远声迹,不以知人自处。

始与王安石善,安石兄事之,安石博辩骋辞,人莫敢与亢,公著独以精识约言服之。安石尝曰:“疵吝每不自胜,一诣长者,即废然而反,所谓使人之意消者,于晦叔见之。”又谓人曰:“晦叔为相,吾辈可以言仕矣。”后安石得志,意其必助己,而数用公议,列其过失,以故交情不终。于讲说尤精,语约而理尽。司马光曰:“每闻晦叔讲,便觉己语为烦。”其为名流所敬如此。

绍圣元年,章惇为相,以翟思、张商英、周秩居言路,论公著更熙、丰法度,削赠谥,毁所赐碑,再贬建武军节度副使、昌化军司户参军。徽宗立,追复太子太保。蔡京擅政,复降左光禄大夫,入党籍,寻复银青光禄大夫。绍兴初,悉还赠谥。子希哲、希纯。

希哲字原明,少从焦千之、孙复、石介、胡瑗学,复从程颢、程颐、张载游,闻见由是益广。以荫入官,父友王安石劝其勿事科举,以侥幸利禄,遂绝意进取。安石为政,将寘其子雱于讲官,以希哲有贤名,欲先用之。希哲辞曰:“辱公相知久,万一从仕,将不免异同,则畴昔相与之意尽矣。”安石乃止。

公著作相,二弟已官省寺,希哲独滞管库,久乃判登闻鼓院,力辞。公著叹曰:“当世善士,吾收拾略尽,尔独以吾故置不试,命也夫!”希哲母贤明有法度,闻公著言,笑曰:“是亦未知其子矣。”

终公著丧,始为兵部员外郎。范祖禹,其妹婿也,言於哲宗曰:“希哲经术操行,宜备劝讲,其父常称为不欺暗室。臣以妇兄之故,不敢称荐,今方将引去,窃谓无嫌。”诏以为崇政殿说书。其劝导人主以修身为本,修身以正心诚意为主。其言曰:“心正意诚,则身修而天下化。若身不能修,虽左右之人且不能谕,况天下乎?”

擢右司谏,辞,未听,私语祖禹曰:“若不得请,当以杨畏、来之邵为首。”既而不拜。会绍圣党论起,御史刘拯论其进不由科第,以秘阁校理知怀州。中书舍人林希又言:“吕大防由公著援引,故进希哲以酬私恩。凡大防辈欺君卖国,皆公著为之唱;而公著之恶,则希哲导成之,岂宜污华职。”于是但守本秩,俄分司南京,居和州。

徽宗初,召为秘书少监,或以为太峻,改光禄少卿。希哲力请外,以直秘阁知曹州。旋遭崇宁党祸,夺职知相州,徙邢州,罢为宫祠。羁寓淮、泗间,十余年卒。

希哲乐易简俭,有至行,晚年名益重,远近皆师尊之。子好问,有传。

希纯字子进,登第,为太常博士。元祐祀明堂,将用皇祐故事,并飨天地百神,皆以祖宗配。希纯言:“皇祐之礼,事不经见,嘉祐既已厘正。至元丰中,但以英宗配上帝,悉罢从祀群神,得严父之义,请循其式。”从之。

历宗正、太常、秘书丞。哲宗议纳后,希纯请考三代昏礼,参祖宗之制,博访令族,参求德配。凡世俗所谓勘婚之书,浅陋不经,且一切屏绝,以防附会。迁著作郎,以父讳不拜。擢起居舍人,权太常少卿。

宣仁太后崩,希纯虑奸人乘间进说摇主听,即上疏曰:“自元祐初年,太皇听断,所用之人皆宿有时望,所行之事皆人所愿行。唯是过恶得罪之徒,日伺变故,捭阖规利,今必以更改神宗法度为说。臣以为先帝之功烈,万世莫掩。间有数事,为小人所误,势虽颇有损益,在于圣德,固无所亏。且英宗、神宗何尝不改真宗、仁宗之政,亦岂尽用太祖、太宗之法乎?小人既误先帝,复欲误陛下,不可不察。”未几,拜中书舍人、同修国史。

内侍梁从政、刘惟简除内省押班,希纯以亲政之始,首录二人,无以示天下,持不行。由是阉寺侧目,或于庭中指以相示曰:“此缴还二押班词头者也。”

章惇既相,出为宝文阁待制、知亳州。谏官张商英憾希纯,攻之力。又以外亲嫌,连徙睦州、归州。自京东而之浙西,自浙西而上三峡,名为易地,实困之也。公著追贬,希纯亦以屯田员外郎分司南京,居金州。又责舒州团练副使,道州安置。建中靖国元年,还为待制、知瀛州。徽宗闻其名,数称之。曾布忌希纯,因其请觐,未及见,亟以边,遽趣遣之。俄改颍州,入崇宁党籍。卒,年六十。

论曰:公著父子俱位至宰相,俱以司空平章军国事,虽汉之韦、平,唐之苏、李,荣盛孰加焉。夷简多智数,公著则一切持正,以应天下之务,呜呼贤哉。其论人才,如权衡之称物,故一时贤士,收拾略尽。司马光疾甚,谆谆焉以国事为托,当时廷臣,莫公著若也审矣。追考其平生事业,盖守成之良相也。然知子之贤而不能荐,殆犹未免于避嫌,而有愧于从祖云。希哲、希纯世济其美,然皆陷于崇宁党祸,何君子之不幸欤!

考证

《一》 珪即命吏以其手稿为按 “以其”原作“其以”。苏轼东坡七集正集卷三六司马光行状作:“珪即敕吏以公手稿为案。”东都事略卷八七上司马光传作:“珪即敕吏以光手稿为案。”“其以”当倒,今乙正。

《二》 因论 “因”原作“国”,据东坡七集正集卷三六司马光行状、东都事略卷八七上本传改。

《三》 六十万 东坡七集正集卷三六司马光行状、东都事略卷八七上本传都作“六十万万”。疑此处当脱一“万”字。

《四》 时科举罢词赋 “时”字原脱,据琬琰集下编卷一〇吕正献公公著传、东都事略卷九〇本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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