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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朋友贵乎信也

朱子家训作者:朱熹,朱用纯发布:延章

2023-1-25 14:44

交朋友贵乎信也。

译文
与朋友交往,贵在能坚持信义。

注释
朋:《易·坤卦》西南得朋。【注】与坤同道者也。《疏》凡言朋者,非惟人为其党,性行相同,亦为其党。《尚书·洛诰》孺子其朋。《传》少子愼其朋党。
又《周易·兑卦》君子以朋友讲习。《疏》同门曰朋。《周礼·地官·大司徒》聮朋友。【注】同师曰朋。
又《尚书·益稷》朋淫于家。《传》朋,群也。
友:《说文》同志为友。《礼记·儒行》儒有合志同方,营道同术,𠀤立则乐,相下不厌,久不相见,闻流言不信,其行本方立,义同而进,不同而退,其交友有如此者。又善于兄弟为友。《尚书·君𨻰》惟孝友于兄弟。又凡气类合同者皆曰友。

信:《周易·系辞》人之所助者,信也。《左传·僖七年》守命共时之谓信。又《尔雅·释地》大蒙之人信。【注】地气使然也。又符契曰信。《前汉书·平帝纪》汉律,诸乘传者持尺五木转信。【注】两行书缯帛,分持其一。

解析
朋友,就是有共同志向,有相似习性,能相互扶持、相互帮助的人。
《论语》子路篇第廿八章:子路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谓士矣;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这一章认为,朋友之间因为有共同志向,所以在学习上可以相互切磋、相互劝勉,而且要像兄弟那样愉快而和谐地相处。切磋、劝勉的目的,是相互磨合、相互了解,以便于相互之间,能力互补、资源互补、学识互补,这是朋友之间的道义决定的,做不到“切切偲偲”,朋友之间就无法保持共同的志向,相似的习性,朋友的道义也就不存在了。

信,就是符契、信物,引申为说到做到,相信,言行如一,符合事实。孔子在《周易·系辞》里认为“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人与人之间的相助,在于可信,言之既出,行必有果,能用实践来履行信义,朋友之间的相互扶持、相互帮助更是不外于此。
又《论语》公冶长篇第廿五章:颜渊季路侍.....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学而篇第四章: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孔子、曾子,屡屡强调交朋友,要有“信”,要时常反省是否做到了“信”。
可见,人性中的“信”是维护朋友道义的主要禀性,没有“信”,就无法做到相互扶持,相互帮助,朋友关系也就没有意义,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另外,朋友间的互助,要基于对方的既有事实,立足于对方的实际情况去帮助他,不能粗暴地根据自己的“认知”及“意愿”去“帮助”对方,否则,极可能导致这种“帮助”不但无助于朋友,反而对朋友形成阻碍、障碍,这样反而是损害了“信义”的。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朋友之间的“切切偲偲”,不是相互“责善”、指正。
上文中《论语》子路篇第廿八章,历史上很多学者都将“切切偲偲”注解为“责善”,从《孟子·离娄章句下》“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开始就这样理解了,这是不得孔子要旨的。
实事求是地,在现实中,喜欢相互“责善”的人,不管是父子主要是指成年后的儿子与父亲之间、兄弟、还是朋友,都会导致相互“贼恩”的,这个“贼恩”就是害义,害父子道义、兄弟道义、朋友道义。
朋友之间如果好于相互指正、相互责善,就会导致朋友各执于自己的视角、学识、立场,而责对方为不善。然而,善与不善,不是一两句话就可以明示的,需要在实践中去检验。所以,父子、兄弟、朋友之间都只可以相互论述自己的理解,并相互探讨,并建议对方在实践中去检验,而不能粗暴地相互指责对方为“不善”,徒增争执,徒长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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