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时应分门别类 虽然对于文化消费指数出台的呼声颇高,但是业界对于文化消费指数迟迟没有出台也表示理解。张晓明表示,首先加入一项新的指标,修改现有的指标体系需要一个过程。“统计局只有在国家政策发生重大改变的时候,才会改变对原有的指标体系进行修改。” 此外,张晓明还指出,统计数据的种类界定及收集,整个流程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有时甚至是几年。而且新增统计数据指标还要涉及到人员编制的问题,这个也是需要考虑的。 对此,沈望舒也坦承,文化消费指数之所以这么久都没有出台,也是有其原因的。首先,文化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行业,单纯拿文化的定义来看,目前都没有统一,为此,要想建立一个获得普遍共识的文化消费指数则比较困难;另外在我国文化更多地表现在文化事业方面,文化产业的概念很少,文化单位大多是国有的,其往往只考虑投入,不讲究产出,这在观念上,让有些人忽视了建立文化消费指数的必要性。 由于文化消费指数是一个新兴的事物,对于如何统计文化消费指数,目前国内还没有一个定论。 在沈望舒看来,在制定文化消费市场指数时,首先应该从观念上认识到制定文化消费指数的重要性。进入到具体的实施时,应该按照领域分门类来统计,比如按照男女老少大概分成几类,然后围绕年、节、奥运、职业等分成不同的阶段。另外在数据体现方面,要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来体现,从这两方面来形成指标体系。 “虽然说文化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但是如果从供应方面来界定,也可以区分开来,比如游泳,泳衣是产品,游泳是服务。” 陈少峰也表示,文化消费指数的制定,应该着重对消费特点进行分析。其中包括:收入来源有多少是本地的,有哪些新的消费增长点,某些领域的增长幅度是多少等这方面应该尽量做得详细一些。在数据统计方面,首先统计标准化要建立起来,这个标准需要详细到各个类别,以及各个类别的子目录,此外还要建立数据平台,提供公共服务;另外还要成立专家小组,结合数据分析,对行业提出指导性建议。 (吴园园 卢扬 北京商报) 来源:中国经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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