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時應分門別類 雖然對於文化消費指數出台的呼聲頗高,但是業界對於文化消費指數遲遲沒有出台也表示理解。張曉明表示,首先加入一項新的指標,修改現有的指標體系需要一個過程。『統計局只有在國家政策發生重大改變的時候,才會改變對原有的指標體系進行修改。』 此外,張曉明還指出,統計數據的種類界定及收集,整個流程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才能完成,有時甚至是幾年。而且新增統計數據指標還要涉及到人員編制的問題,這個也是需要考慮的。 對此,沈望舒也坦承,文化消費指數之所以這麼久都沒有出台,也是有其原因的。首先,文化是一個極其複雜的行業,單純拿文化的定義來看,目前都沒有統一,為此,要想建立一個獲得普遍共識的文化消費指數則比較困難;另外在我國文化更多地表現在文化事業方面,文化產業的概念很少,文化單位大多是國有的,其往往只考慮投入,不講究產出,這在觀念上,讓有些人忽視了建立文化消費指數的必要性。 由於文化消費指數是一個新興的事物,對於如何統計文化消費指數,目前國內還沒有一個定論。 在沈望舒看來,在制定文化消費市場指數時,首先應該從觀念上認識到制定文化消費指數的重要性。進入到具體的實施時,應該按照領域分門類來統計,比如按照男女老少大概分成幾類,然後圍繞年、節、奧運、職業等分成不同的階段。另外在數據體現方面,要分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來體現,從這兩方面來形成指標體系。 『雖然說文化是一個很複雜的東西,但是如果從供應方面來界定,也可以區分開來,比如游泳,泳衣是產品,游泳是服務。』 陳少峯也表示,文化消費指數的制定,應該着重對消費特點進行分析。其中包括:收入來源有多少是本地的,有哪些新的消費增長點,某些領域的增長幅度是多少等這方面應該儘量做得詳細一些。在數據統計方面,首先統計標準化要建立起來,這個標準需要詳細到各個類別,以及各個類別的子目錄,此外還要建立數據平台,提供公共服務;另外還要成立專家小組,結合數據分析,對行業提出指導性建議。 (吳園園 盧揚 北京商報) 來源:中國經濟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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