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今天公佈了關於開展2013年度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已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國家級項目,應作為重點補助對象優先申報,並加大扶持力度。已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國家級項目,應作為重點補助對象優先申報。
通知強調,其他國家級項目申報比例不得超過本地區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總數的30%。按照財政部要求,保護補助費不得用於基礎設施建設,不得用於單位人員工資或福利,不得用於以營利為目的的生產經營。凡超出管理辦法規定支出範圍的事項一律不得納入補助經費預算。 (胡建輝) 來源:法制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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