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12年中國博物館協會展覽交流專業委員會年會在四川博物院召開,【文物出境展覽管理規定(修訂稿)】在會上徵求意見。中國文物交流中心主任王軍說,修訂主要針對四方面問題進行:一是增強對赴外展覽統籌規劃,避免出現各地赴外展覽各自爲政的局面;二是要對逐漸多樣化的境外合作機構進行明確規定;三是對諸如『展品』、『孤品』、『展覽期限』等在實際操作中容易出現模糊的概念進行規定;四是明確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職責,提高法規執行效力。(曾靈) 來源:成都商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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