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三大問題舉證 吳高亮的家人表示,他們不再寄希望調解。 前晚,吳高亮打電話給代理律師張敏,問他有多大把握。張敏告訴他烏木案子是有勝算的。他認為,吳高亮起訴的基礎是物權法第116條的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天然孳息就是指地里長的莊稼,地下天然形成的東西。』 張敏表示,既然成都中院受理了該案件,就證明烏木案件從某種程度是可以適用該法律的,否則法院就不會受理。他告訴記者,明天雙方將圍繞吳高亮是否發掘烏木、烏木是否在其承包地下、通濟鎮政府是否有非法行政行為3大問題進行舉證。 昨日,針對吳高亮的說法,通濟鎮黨委副書記高先志表示,他只參與過立案前的一次調解,具體情況要詢問通濟鎮的法人代表郭坤龍。不過,截至記者發稿前,郭坤龍電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成都商報記者 祝迅 烏木案層出不窮 此案最為『標誌性』 綿竹:外地人挖烏木被村民攔下 今年10月9日,綿竹市板橋鎮柏楊村5組挖出兩根烏木。烏木被陌生人挖掘出準備運走時,被村民們攔了下來。當地政府對烏木的歸屬問題進行了研究,最終決定這兩根烏木屬於柏楊村5組的集體財產,歸全體村民所有。 這兩根烏木目前放在趙正貴家門口,一根長為8.05米,直徑30~40厘米,另一根被折斷,合計長約8米,直徑30~40厘米。『少說一根也得有1600斤以上。』趙正貴說道。 內江:漁民挖出烏木被政府運走 今年11月22日,內江市資中縣蘇家灣鎮,幾名漁民發現十多根黑色木頭,曾試圖聯繫成都的烏木買家賣掉,不過雙方價格未談攏。當地政府知曉此事後,派人將泡在水裡的木頭運走。 來源:成都商報 |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