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27日召開了【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根據【條例】,從3月1日起,未經批准在國家級古生物化石自然保護區、國家地質公園和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集中產地內非法發掘古生物化石的,除沒收發掘的古生物化石外,還將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據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王麗霞介紹,近年來,作為世界古生物學家『聖地』的中國,盜採盜挖和非法買賣古生物化石現象普遍,很多珍貴化石被破壞或流失海外。為此,國家專門成立了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積極參與並指導省級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及相關機構組建工作。此次國土資源部頒布的【條例】,出台了很多古生物化石的管理細則,使我國古生物化石保護有了依據和違規處理辦法。 (張蕾、袁於飛) 來源:光明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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