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8月4日電 (王華 余宏炳 曹磊)廣州市規劃局4日發布【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保護辦法(草案)】,其中提出建立預先保護制度,對具有一定歷史文化價值尚未確定為歷史建築的建築採取及時預先保護措施,明確在一年的預先保護期間內,該建築不得損壞或者拆除,以便及時甄別、保護。
廣州越秀區詩書路的民國時期歷史建築於6月被開發商連夜強拆剷平,此事經媒體曝光後引發廣泛關注。為防止過於強調城市現代化建設而產生的『建設性破壞』,防止有歷史價值但又未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築物被誤拆,廣州市在此次公布的該【保護辦法】中,提出對歷史建築實施預保護政策。 該【保護辦法】還規定,對瀕危個案緊急實行申報綠色通道,認為有保護價值的建築在申報期中存在損毀危險的建立緊急申報制度,將瀕危個案獨立申報,在實施預先保護的同時立即報市人民政府批准,納入歷史建築保護名錄,以快速、及時實施保護。 據了解,該【保護辦法】將於年內正式頒布出台。參與論證的專家們認為,該辦法系統疏理出保護對象、列出保護名錄、建立聯動保護機制和責任機制、設立了保護專項資金、注重公眾參與、實施分類保護與合理利用等,在歷史建築立法保護上實現多處創新,加強了保護力度。 據悉,相關違法行為處罰權統一由城管部門執行,下一步廣州將在制定地方性法規【廣州市城鄉規劃條例】中對擅自拆除歷史建築,擅自破壞或者拆除預先保護的建築予以重罰。(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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