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一位老師發現人教版新版初一語文書上有錯誤,並指出30多處,將人民教育出版社告到了法院。2日,記者獲悉,人民教育出版社已經在其網站人教網發出【關於人教版語文教材的致歉信】,表示人教版七年級上冊語文教材的確存在6處錯誤。
出版社:確實有錯 11月19日,鄭州教師彭幫懷發現人教版的新版七年級語文上冊教材里有明顯錯誤,據他統計共有30多處。他因此將人民教育出版社和書店告到了金水區法院,並已經立案。 2日,彭幫懷老師告訴記者,人民教育出版社於近日發出致歉信,表示在人教版『語文七年級上冊』中出現了一些錯誤。記者登錄人民教育出版社官網『人教網』,在首頁看到了【關於人教版語文教材的致歉信】,顯示時間是2013年11月29日。從致歉信的內容可以看出,人民教育出版社承認有6處錯誤。而彭幫懷挑出的30多處錯誤中,有大多數錯誤並沒有被人民教育出版社認可。 原告:道歉是敷衍 2日,在接受採訪時,彭幫懷老師表示,人民教育出版社能夠發致歉信,是對挑錯的老師和讀者的一個肯定答覆。『但是,這樣的行動是遠遠不夠的。』彭老師認為,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此類表態行為是讓人不滿意的,他認為是一種敷衍。 彭老師說,『因為教材對學生的影響是很大的,每一位學生都認為教材上的內容就是最標準、最權威的』。他認為應該以行政手段和紅頭文件的形式,層層下發,直至一線教師和學生手中,向教材使用者真誠道歉,這才是最應該做的。他將繼續等待法院的開庭時間,屆時將會和人民教育出版社一一核對教材的錯誤之處。 20頁上『讀一讀 寫一寫』中,『沭浴』應為『沐浴』。 33頁上『讀一讀 寫一寫』中,『權威』應為『勸慰』。 53頁第三行『……傳不習乎?』,缺後引號,應加上。 117頁【化石吟】一詩,第4行和第5行之間應該空行。 【後記】倒數第六行『【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缺後書名號,應加上。 該冊教材彩色本(2013年3月第2版)除上述更正外,另有:P105注釋第3行,『佳,好、美』應為『嘉,好、美』。 來源:新晚報 |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