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2014年5月14日B5版刊【烏龍,被盜用的名犬之名】一文,稱『烏龍』一詞是盜用了唐人馮蟄『烏龍救主』故事中的犬名。其實,現代『烏龍』一詞的含義與『名犬』毫不相干。
『烏龍』一詞源自上世紀40年代末廣州的一本漫畫雜誌,該雜誌名爲【烏龍王】。漫畫中的人物就稱爲『烏龍王』。此人身材矮胖,做事糊塗迷糊,逗人發笑。由於這一漫畫內容生動、活潑、有趣,針砭時弊,故深受讀者尤其是學生喜愛。 因此,『烏龍』一詞也就成爲當時不脛而走的流行用語,風行於省港澳,成爲糊塗迷糊的代名詞。舉凡經常做事糊裡糊塗,小錯不斷者,就會被善謔者冠以『烏龍王』的外號。甚至那些做事精細,但身材矮胖者,也會被人稱爲『烏龍王』、『烏龍仔』。 『烏龍王』一詞可以是人名,但更多的可解釋爲『烏龍之王』,即把『烏龍』作爲一個形容詞來使用。把糊塗出錯之事,稱爲辦了『烏龍事』。例如球員把球射進己方球門,就稱爲『烏龍球』、『擺烏龍』等。『烏龍』一詞,在上世紀四五十年代即流行於體育界,而不是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才開始在媒體中使用的。 重名是一件常見之事,在上世紀四十年代中期,在一部美國電影中,有一條名爲『拉西』的狗表演得十分出色。相信現在取名『拉西』的人不少,如果張冠李戴,說他們都盜用了狗明星之名,豈不荒唐至極。 (作者何衍宗,爲清華大學工程力學教授) 編輯:秋痕 |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