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天津5月7日電 (記者 張道正 通訊員 陸陽)『造字聖人』倉頡與商族祖先契可能是同一個人。記者7日從南開大學獲悉,該校歷史學院朱彥民教授在出版的新著【商代社會的文化與觀念】一書中,詳細闡述了這一新觀點。
朱彥民認為,『倉頡』可能就是『商契』。因為『倉』、『商』二字古音鄰紐雙聲、同為陽部疊韻,聽起來十分相近,可以通假。他以【爾雅・釋鳥】中『倉庚,商庚』為例解釋說,『頡』、『契』二字古音分屬見、溪,同為牙音,發音部位相同,又同屬於屑韻,因此可以通轉。 朱彥民指出,古代多以某人發明什麼就以什麼命名,尤其是某一部族首領的命名,比如周的先祖,以其族發明稼穡,擅長於農業生產而名曰『后稷』。東夷人先祖,以其族發明音樂,善於歌舞而名曰『夔』;又以其族發明陶器而稱其首領為『皋陶』。殷商先人發明了契刻文字,所以稱其族首領為『契』。 朱彥民認為,關於『倉頡造字』說,近現代學者對此說法多持批判態度,認為文字由群眾集體創作,不是某個人的功勞。如章太炎先生就不相信倉頡見鳥獸之跡而創造書契文字,『未有倉頡之前,民眾畫地成形,自為徽契』。創造漢字的並不是一個部族,更不是一個人。但是,原始文字發展到一定階段後,需要一個或少數幾個人來對文字進行制定和加工整理,而商契可能就是對此發揮過重要作用的『倉頡』之一。 書中指出,【釋名・釋書契】說:『契,刻也,刻識其數也。』最早的文字不是書寫的,而是刻劃的,如在陶器、竹木簡、占卜甲骨、玉石等器上,今天考古發現中有許多史前的各種質地上的銘文刻辭,就是證據。這種契木記事而後為文的事,或許就發生在先商時期的商族祖先那裏。 根據【史記・殷本紀】中記載,當時契在以舜為主的部落聯盟集團中身為司徒,掌教化之職。可見商族是當時掌握最高文化的氏族之一,刻木記事,正是他們從事的職業。所謂『惟殷先人,有冊有典』,也正好印證這一說法。因此,由這個民族首先發明了契刻文字是自然而然的事,這或許正是商族始祖所以被稱為『契』的真正原因所在。 【商代社會的文化與觀念】全書共54萬字,朱彥民教授經過20多年的醞釀和積累寫作完成,系統討論了多種代表商代社會文化特徵的文化形式和商代社會存在的習尚觀念。為什麼『旁門左道』指的是不正統的派別?為什麼大家把『無出其右』用作讚譽才學登峯造極的人?為什麼中國人『無酒不成席』……書中指出,國人現如今這些常用的詞彙、常見的生活方式,卻都與3000多年前商代殷人的文化觀念息息相關。 該書分為上下兩編:上編從文字、青銅器、占卜文化、車馬文化等方面,追溯這些文化形式的來源與發展過程,詳細描述了這些文化形式在商代存在狀況與演變模式,向讀者展現出商代文化發展的概貌;下編從反映商代色彩觀念的『殷人尚白』,反映商代方位觀念的『殷人尚右』,反映商代飲食觀念的『殷人尚酒』三個方面出發,從考古學和文字學材料考論這些觀念的確然存在狀態,深入剖析其存在的社會因素和歷史背景。 據了解,該書在研究方法上的一大特色,是遵循了王國維先生的『二重證據法』,將文獻記載和考古資料、甲骨文材料、青銅器金文材料結合在一起,相互印證,史論結合,力求做到論點新穎,論證充分。 當代著名甲骨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王宇信認為,當今學術界對於商代文化與觀念的研究,雖然屢有一些散篇論文,但對於反映殷商時代社會特徵的文化因素進行專題研究,並形成系統而全面的專著比較少見。這本書的寫作是朝此方向前進的有益探索。(完) 編輯:秋痕 |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