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魚忘筌 國家的繁榮富強,不能光靠個人的努力,還必須有健全的家庭、團體與社會風氣支撐。主張個人權利意識的自由主義,認爲外在的規範,尤其是道德戒律,都是對人性的桎梏和壓迫。但失去了規範,人或容易因放任地滿足欲望而淪爲沒有長進的動物性存在,社會集體所仰賴的共善也就無從談起。 參加社團活動,有機會與某老前輩聊天。80多歲的他經歷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如今眾多孩子都已成家立業,且都事業有成,最大的兒子也已經60多歲了。他說年輕時當運輸工,又加入幫會,收入不菲;也因爲錢來得容易,在血氣方剛的年紀,吃喝嫖賭毒無一不沾,結婚生子後依然習性不改。在第三個孩子出世後,太太終於攤牌說:再不悔改,這個家就要散了。老先生說他當時猛然驚醒,毅然把壞習慣戒掉,重新做人,最後保住了這個家,生活還算得上圓滿。 這種浪子回頭金不換的道德故事,看似很普通,意義卻非凡。在這樣的故事裡,是非對錯有固定的標準,生命有明確的意義;其中並沒有多元價值的混亂和困擾,以及由此而產生的道德相對性。個人的生活抉擇,不只關係自己的權利和自由,更多的是作爲人的責任與義務。它或許發生在相對單純的上一個世代,可是不代表就不對當代人有借鑑作用。在這個價值意義錯亂的困頓時代,追求幸福的正常生活,固然要面對更大的認知挑戰,卻不完全是緣木求魚。 在『道術將爲天下裂』的當代,倫理學家還不斷圍繞著『人應該怎麼過正常的生活?』進行無窮盡的爭辯。這裡頭涉及了對『好壞、對錯』的定義和判斷。在自由主義當道的今天,對個體自由和權利的重視,導致人們習慣按照自身的欲望,去選擇和訂定符合自己的價值標準,來判定什麼是好壞和對錯。最典型的莫過於在兩性與親子關係上所呈現的混亂。 『人倫之始,莫若夫婦』,這是中西文化傳統上共有的認識,由此而發展出婚姻家庭制度,以維繫家族血緣乃至人類物種的繁衍。因此,夫妻關係和健全家庭是所有文化一致公認爲『好的』、『善的』,也是『符合道德的』生活安排。夫妻關係並非愛情所能完全概括,更涉及彼此的相對責任,以及各自的人倫身份(社會定位)所應履行的義務。從個人主義的角度,『幸福感』這種主觀欲望,才是判斷『好的』、『善的』、『符合道德的』主要根據。所以如果夫婦中的一方覺得婚姻不再幸福,分家離婚都不再視爲是背離『善』的人生選擇。 所謂舐犢情深,父母對孩子的養育是毫無條件的。這種超越對一己利益的考慮,符合道德的表現。同理,孩子對父母盡孝也應當是無條件的,體現的是飲水思源的感恩情懷。可是在對動物也講究權利的今天,認爲兒童應享有權利、親子是基於平等的『愛』的價值觀,就瓦解了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的傳統倫理規範。如果基於自然血緣的人倫都難以規範,陌生人之間該如何好好相處,必然也將出現問題。 傳統道德倫理由此可以看出隱含多重道理。首先,人並非孤立存在,必須與他人共處,所以關鍵不在自己有什麼權利,而在於對他人該有什麼義務(『殺身成仁』,『捨身取義』)。其次,道德離不開人的欲望,可是欲望無窮且多變,不能由它來主導生命;學習克制甚至超越欲望,履行作爲人應有的道德義務,生命才不會被欲望左右而偏離正道(『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第三,人的生命不單是自然生命,也是道德生命,通過實踐道德的不斷成長,來實現生命的價值,以便能過上止於至善的幸福生活(『學而時習之,不亦樂乎』)。第四,道德生命所要完善的不只是個人,更是所處的群體——家庭、公司機構、社會、國家。群體內有正常的倫理,反過來也可以滋潤個體的道德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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