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長長的一段文字,最近在網絡上流傳開來,引發巨大爭議。這段文字可以看做是幾位當代儒生試圖通過探討婚姻問題,讓儒學復興的訴求介入現實中國社會的努力。爭議的開端源於法學家趙曉力關於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批評,但在儒家看來,解釋三並不是強調個人財產而忽視家庭共有財產,相反,與儒家思想比較合拍,新的司法解釋只是弱化了夫妻之倫的家庭,但強化了父子之倫的家庭,因而更有益於回歸中國傳統的家庭倫理。趙曉力先生的再回應,【祥林嫂的問題——答曾亦曾夫子】一文此前觀察者網已經刊載。 本文涉及到的男女、情感、婚姻等社會問題,應該承認,其中一些也確實觸碰到實質,比如說現代人將婚姻和家庭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以男歡女愛、卿卿我我的小情小志為最高滿足,而完全喪失了更高的德行追求,這是否誤解了婚姻和家庭的本質。但是,如果不滿足於『小情小志』,那什麼是大情大志?什麼是更高的德行,卻不能一步踏回傳統的教條中去尋求,以至於讓儒家和中國傳統文化呈現出一幅男尊女卑,性別歧視,食古不化的可憎面目。如果儒學真要面對和介入現實,就既需要回答儒學與現代性世界的關係問題,而不是在中國完成現代化之後搭個便車,搖身一變成為意識形態;與之相關的,也不能把傳統文化抽象討論,比如重視父子之倫的『大家庭』,真的是兩千年來中國家庭的主流嗎?還是只有士紳階層以上,或在唐宋之後才呈現出來的『普遍性』? 都說要回歸傳統,復興中華,那麼當代儒學本身準備好了嗎?也請讀者自行判斷。】 【主要發言】 曾亦(同濟大學哲學系)、齊義虎(西南科技大學) 【補充發言】 方旭東(上海師範大學哲學系)、唐文明(清華大學哲學系)、郭曉東(復旦大學哲學學院)、郝兆寬(復旦大學哲學學院)、陳明(首都師範大學哲學系)、白彤東(復旦大學哲學學院)、干春松(人民大學哲學系)、黃銘(復旦大學哲學學院) 【何謂普世?誰之價值?——當代儒家論普世價值】 方旭東:前些時候,學界和媒體關於【婚姻法】的討論非常熱烈,也更多關係到我們的切身利益。下面請曾亦作主題發言。 曾亦:我不是專業研究法律的,但是,自古以來,法律與儒家的制度關切又是最密切的。現在儒家要復興,制度的重建是不可或缺的,然而,這種現實性尚屬渺茫,我覺得,唯有法律還算是儒家最具操作能力的領域。最得更直白一點,法律是儒學最能發揮其現實效用的領域。 漢代儒家初起的時候,首先要發揮其政治影響力,那麼該如何做呢?譬如,董仲舒、公孫弘等少數儒者有機會給漢武帝建言獻策,直接影響到朝政,不過,更多是儒家學者及受儒家影響的朝廷官員在現實中對經義的運用,其中,最有成效的運用則是『【春秋】決獄』。史書中這種例子不少。景帝時,儒家尚未獨尊,而袁盎引【公羊傳】『大居正』之義,謂景帝不當傳位於弟,而當傳子。昭帝時,雋不疑引【公羊傳】『不以父命辭王父命』之義,以決衛太子事。這兩件事影響都很深遠,而當時朝廷上下對此都束手無策,而袁盎、雋不疑引【公羊傳】義,一語即決之。顯然,漢時大量這種『【春秋】決獄』的事件,自然使人們注意到儒家經義的現實效力。因此,我在這裡談【婚姻法】的問題,就是覺得,儒家可以藉助對【婚姻法】及其他一些法律的重新考察,尋找儒家經義進人當代社會的契人點。我們講儒學復興,應該時刻有樣一個準備。我覺得,儒學對其制度基礎的訴求,或許能夠借對司法實踐的介人以及立法的參與,從而得到實現。 齊義虎:我非常贊同曾老師的主張。記得唐文明老師以前有一篇文章,叫【中國革命的歷程和現代儒家思想的展開】。那篇文章對儒家近代的命運做了一個很好的概括:辛亥革命以後,儒家經歷了一個去政治化的宗教化。隨着君主制被打倒,昔日的君臣關係不在了,儒家和政治的關係被割裂開來,此時儒家力圖在政治之外尋找自己的存在可能性,後來康有為、陳煥章試圖模仿基督教而建立孔教,就是基於這種努力。其後,新文化運動以後,儒家更經歷了一個去倫理化之後的道德化,也就是我們說的哲學化、抽象化,新儒家的道德哲學就是這種嘗試的完成。兩個過程都是體用二分之下去制度化的結果。清末張之洞提出『中體西用』說,表面上還在尊崇中體,但歷史地來看,則是為了引入西用。於是由器物而組織,由組織而人才,由人才而體制,西用步步緊逼,中體節節退讓。到清末之立憲改革,政治、法律和教育都已西化,此時之中體已成為無本之木、無用之體,高懸在空中奄奄一息。自科舉廢除之後,儒家的政治臍帶被斬斷,死亡已是早晚的事了。回顧這段歷史,我們發現,沒有政治的制度支撐,光剩下文化的儒家就成了遊魂,最終將喪失人文化成的力量。因此,今天我們要復興儒家,使儒家重新回歸社會的話,需要一種逆向思維,這就是重新制度化。 曾亦:我繼續講。毫無疑問,儒家素來關心婚姻、家庭的問題。去年8月,我們到莫干山開一個神仙會,當時與會的有北大的趙曉力。曉力是法學界的專家,對【婚姻法】有專門的研究,不過,他完全是左派的立場,當時他從馬克思主義的婚姻觀出發,對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提出了嚴厲的批評。我則站在儒家的立場談了一些看法,覺得可以在新【婚姻法】及其解釋二、解釋三中讀到某些與儒家經義相契合的內容,因此,從回傳傳統的角度來看,新【婚姻法】算是向前走了一小步。 郝兆寬:前面璧生認為【刑法】修正案向前走了一小步,現在曾亦又認為新【婚姻法】向前走了一小步,看來,我黨在前進的道路上都走了兩步了,可謂卓有成效。(眾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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