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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曾亦:當代儒家如何看待婚戀問題,婚姻法

國學新聞| 文化論壇

2014-10-22 10:51| 發布者: 延章| 查看: 10037| 評論: 3|原作者: 陳璧生、曾亦,等|來自: 觀察者網

摘要: 現代人將婚姻和家庭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以男歡女愛、卿卿我我的小情小志為最高滿足,而完全喪失了更高的德行追求,這是否誤解了婚姻和家庭的本質 ...
對話曾亦:當代儒家如何看待婚戀問題,婚姻法

郭曉東:聽了曾亦這番話,我從感情上是有些難以接受,覺得新【婚姻法】把溫暖的家庭搞成了一個冷冰冰的契約關係,這還不如我們過去的【婚姻法】呢!

郝兆寬:這麼做,像是把以前罩在家庭上的那層溫情脈脈的面紗給撕開了。(眾笑)

齊義虎:其實文革時的那種革命家庭,夫妻雙方都從屬於一定的階級關係,還真不那麼溫情。

曾亦:不過,我覺得,冰冷的現實並不必然導致完全負面的後果,甚至可能為家庭的健康發展提示了某種積極的可能性。按照新【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的子女購房,並不必然融人夫妻『共同財產』之中,這條規定固然削弱了『夫妻一體』,卻強化了『父子一體』。這樣,新【婚姻法】表面上蘊涵的個體主義倫理,卻實現了一種集體主義的回歸,當然,這種集體是以『父子一體』為主要內容的。我們將來或許看到。傳統孝道將在『父子一體』的基礎上得以重建,婚姻也將回歸到儒家『合二姓之好』的這種古老觀念。

黃銘:而且,我覺得,只有在『合二姓之好』這種家族聯姻的模式中,男女才可能是平等的。古人講,『妻者,齊也』,只有在這種情況才可能,因為夫妻雙方代表的家族是不能講尊卑的。然而,現代人把婚姻看作男女兩個個體的結合,則彼此很難相敬如賓,反而容易發生衝突,走向新的不平等。

方旭東:下面請齊義虎作主題發言。

齊義虎:中國與西方的家庭不一樣。中國傳統的家庭,以父子關係為主體,因而表現為一個綿延不絕的實體,個人在家庭中會獲得一種安身立命的心靈依靠。璧生兄講的祠堂,還有族譜,都有這方面的意義,都是一個家庭永恆性的體現。這種永恆的家庭,可以說是『鐵打的家,流水的人』,每一代人都在傳遞祖先賦予我們的血緣,因而有義務把這個血緣傳遞下去。

西方的家庭則不一樣,以夫妻關係為軸心,是一個橫向結構,沒有時間性,是不能延續的。隨着夫妻個體的終結,家庭就消失了。因此,在這個短暫的家庭中,人的生命不可能獲得安頓,對希臘人來說,只有到一個永恆的城邦里,個體才能獲得存在的意義。近代以後,西方人講國家與社會的二元分離,這不過是延續了自古以來『家一國』分離的二元結構。中國不一樣,家與國不分,政治與社會也不分,因此,【大學】講修齊治平這樣一個連續的次第,正與這樣一種家庭結構有關。

中國這樣一種家庭結構,體現在財產制度上,就是一種集體財產制。即家產制。可以說,這是一種財產共有的制度,【弟子規】講『物雖小,勿私藏,苟私藏,親心傷』,就是這個意思講。因此,在五倫關係中,父子、兄弟之間,甚至包括非血緣的朋友,彼此都有通財之義。顯然,共有家產不屬於任何一個家族成員,即便是家長,也沒有以個人意志支配家產的絕對權力。家產是用來養育後代、傳承血緣的,因此,家產不是滿足個人的需求,個人的存在不過作為家產的傳遞者,而不是最終的所有者。

正因為如此,離婚的妻子不能分割其丈夫之財產。理由有二:其一,離婚意味着妻子離開這個家庭,不再是家庭的成員,當然失去分享家產的地位。其二,家產是夫家的,而不是丈夫個人的,任何個人,包括其丈夫,都無權把集體的財產轉讓給他人。當然,離婚的妻子可以將其從娘家帶來的嫁妝帶走。從在這個意義上,我非常贊同曾老師的觀點,即最高法院關於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正是對傳統家產制的回歸。但是,僅僅回歸到這裡還不夠,因為法律上還沒有承認家庭的法人地位,更沒有承認家產不可分割的整體性。近代以來,西方發展出民族國家這種形態,而民族國家的結構乃上有國家,下為公民,中間則為虛位。因此,個人主義和國家主義看似左右兩個極端,實則一脈相承。個人主義是國家主義的前提,國家主義則是個人主義的反動,包括西方人批判的極權主義,都是這樣一種結構的產物,是在個人主義基礎上的一種政治建構。而在中國這樣一個倫理社會中,由於『家一國』之間的差序格局,是不可能產生這種極權主義的。

清末以來,中國經歷了三次不斷深人的西化運動。尤其是第三次的新文化運動,採取了一種打碎家庭的激進做法,以實現個人之解放。我們看到當時許多文學作品,比如巴金的【家】、【春】、【秋】,就是鼓動個人離家出走,把個人從家庭中解放出來。因為只有成為一個孤立的個體,國家作為一個更大的團體,才可能號召你、吸引你,使你成為國家的戰士、苦力,乃至螺絲釘。因此,中國這樣一個現代國家的建構,實際上是先破家,再建國,如此而團結所有國人的力量,形成一個強大的民族國家,以抵禦外辱,救亡圖存。

從歷史上看,國家有三種類型:一種是西方中世紀的封建國家,一種是近現代的民族國家,第三種就是中國傳統的王朝國家。就『國家』這個中文詞而言,既有國,也有家,然而,我們現在使用這個詞,完全變成『有國無家』了。在王朝國家時代,我們可以『移孝作忠』,孝是源頭,而忠不過是孝的外推。但到了近代民族國家,則要求『非孝而忠』,即個人必須放棄對家族、祖先、父母的孝,而只是忠於國家。文革前有句話,『天大地大,不如黨的恩情大;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說的就是這個意思。而且,我們看到文革的時候。恰是通過鼓勵你揭發父母親人,來調動你的階級意識、國家情懷。可以說,對待家庭,現代國家完全採取一種必欲除之而後快的態度。就中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家庭雖然還在,但家庭成員越來越像獨立的個體,可以說,新中國的所有【婚姻法】,都是建立在這樣一種理論和現實的基礎之上。

現代人認為,家庭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之上,然而,這個觀念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如果只講感情的話,其實不需要結婚,因為兩人世界多浪漫,男歡女愛的,何必結婚呢?可見,家庭的目的不是為了成就愛情,而是為了完成生育,從而實現家族和人類的延續。西方的馬克思主義,還有康有為講的大同世界,都崇尚男女基於感情之自由結合,而視契約式的家庭為對感情的限制,因此都主張要消滅家庭。現在我們的法律,不論是對婚姻的締結,而是對離婚的裁決,都以感情的有無為依據,這完全誤解了婚姻和家庭的本質。

夫妻之道以義合,妾婦之道以愛合。夫妻之結合,是為了『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然而,現在的女性多不願和公婆住在一起,也不願意生孩子,只想着小兩口卿卿我我,恩恩愛愛。如此,夫妻之道將亡,只有妾婦之道而已。更可悲的,我們的法律竟然支持這種妾婦之道。古人有『七出』之條,其中有一條就是嫉妒,然而,現在的婚姻關係恰恰追求這種感情的排他性獨占。現在許多年輕女孩子,老是說什麼『你不愛我,我就怎樣怎樣』,追求某種短暫感受,搞得死去活來的。(爆笑)我們看古代那些尊貴的女性,才不會用愛情這種小情小志來滿足自己,而是有一種更高的德行追求。這是什麼呢?就是以做一個母親為榮,以輔佐自己的丈夫為志,正所謂母以子貴、夫貴妻榮。這才是高貴的女性典範,值得現代女子好好學習。(眾笑,鼓掌)

黃銘:齊老師講得非常有道理。古人對夫妻關係的理解,其實有多方面內容。【公羊傳】莊公二十四年何休注中說道:『妻事夫有四義:雞鳴縰笄而朝,君臣之禮也;三年惻隱,父子之恩也;圖安危可否,兄弟之義也;樞機之內,寢席之上,朋友之道。』現代人講的夫妻關係,僅僅強調了『朋友之道』這個方面,顯然是非常片面的。而且,對古人而言,『朋友』之道是排在最後的,前面更有君臣、父子、兄弟之義,還有『合二姓之好』的目的。

我也覺得,現代人視感情為婚姻之基礎,在學理上是不成立的。因為人的感情是不斷變化的,如果以感情之有無作為基礎,那麼,出牆、外遇,都可視為理所當然,可謂禍患無窮。對此,古人對婚禮有種種規定,譬如,昏禮不稱主人,是為了養廉恥;以酒食昭告鄉黨僚友,是為了防隔內外;女婿親迎,講究交接以漸,如姆受綏、媵御沃盥交之類,就是說夫妻之間,也要注意男女有別。這些做法,都是要把感情的衝動排除在婚姻之外,因為這不符合婚姻的本質,且容易出毛病。

當然,到了現代社會,男女之間接觸太多了,少男少女有衝動是很自然的,因此,夫妻結合,是不可能沒有感情因素的,但是,應該淡化感情因素,並發掘夫妻關係中更為豐富的內容。

曾亦:康有為在【大同書】中,也談到了感情易變的特點。不過,他的立場完全相反。他認為,既然感情如此善變,婚姻和家庭就應該順應這種變化,而不是去約束感情。因此,婚姻作為一種契約關係,應該縮短其有效期,最多三個月就夠了,以便雙方可以另覓新歡。康有為甚至還主張,最理想的婚姻應該是『跟着感覺走』,想和誰好就和誰在一起。因此,康有為的這套理論,實際從反面表明,如果婚姻和家庭以感情為基礎,是多麼的脆弱。現代離婚率之高,正與人們對婚姻:家庭的這種錯誤認識有關。

剛才黃銘還講到,現代人的婚姻不可能沒有感情,確實如此。食色性也,放眼現在這個社會,到處都是誘惑,搞得大家都成了欲女欲男,是很難不動心的。(眾笑)但是,我們在理論上要清楚這樣一點,古人看重『媒妁之言』,是因為男女沒有機會接觸,就需要媒妁來作介紹,跟現在婚介機構一樣。現在自由戀愛了,感情就充當了媒介的功能。當然,那些剩男剩女們,還是要媒人來介紹的。古人有一整套防隔內外的措施,目的就是防止人們把持不住自己的感情。古人講『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二門就是中門,如果不得已要出中門,還得用黑紗擁蔽其面,就象現在的伊斯蘭女子一樣。而且,女子還不能見到自家的下人,有時不小心碰見了,得趕快用袖子把自己的臉遮住。(眾笑)

今天的少男少女們,太在乎一面之間的感覺,好像沒有這種感覺,就寧願不娶不嫁似的。其實,即便當初有感覺,久而久之,這種感覺就消失了。此時的夫妻之間,搞得像左手摸右手一樣,就只想着找另一份感覺了。現在的婚姻觀太讓人不安份了,整個就像一發情的母貓似的。(眾笑)我有一位朋友。就是前面提到的賀志忠,他說結婚以前曾經找了兩個姑娘,長得還不錯,都曾帶回家見過長輩。後來,他爺爺臨終前,只給他說了一句話:『女人到三十歲以後都一樣。』這話太有人生智慧了。雖然,男人本性不免好色,尤其年輕時更是如此,總想找漂亮姑娘。然而。紅顏易老,再漂亮的姑娘,過了三十也就那樣了,即便保養得還不錯,但是,夫妻初見時的那種感覺也沒了。所以,我一直覺得,男女之情只是媒而已,一旦因此而成婚,就不要老想着追尋以前的感覺。畢竟兩人一起過日子,真正需要的還是日久而產生出來的親情,如同與父母兄弟在一起。古人不重自由戀愛,原因就在這裡。我想,如果總是想着追尋那種『人生只如初見』的感覺,這種婚姻總是不穩定的。

齊義虎:我最後講一點。現代社會把家庭摧毀了,破壞了人類最自然的那種倫理關係,然後才想着去重建一個人造的法律關係,偽造一個契約社會。不論是【物權法】,還是【婚姻法】,都把個人作為權利主體,都不承認家庭作為一個整體的法人地位,可以說,種種社會問題皆由此而生。譬如,為什麼現在這麼多女子甘願做小三,還挖空心思去騙婚呢?這就是個人財產制的結果。試想在古代,男人權力再大,他有可能把財產留給自己心愛的小妾嗎?可以送給和他私通的姦婦嗎?肯定不行,因為財產不是他一個人的。家庭如此,國家也是如此。因此,當皇帝想恣意妄為時,臣子一定會這樣勸諫:『天下非陛下之天下,祖宗之天下也。』可見,古人『家天下』的觀念中,其實還蘊涵了共有制的原則。

曾亦:關於『國-民』這個結構,其實西方早就意識到這裡面的毛病了,所以搞非政府組織,就是要糾這個偏。現在中國學西方,也不得不搞了。問題在於,為什麼不能充分利用傳統的資源,容許一種自然基礎上的宗族組織呢?非政府組織在社會中常常是無根的,容易為政府和國外勢力操縱,宗族則不一樣,它是一種原生態的組織形態,避免了非政府組織那種無根的毛病。而且,剛才義虎強調家庭的公有製成分,而宗族則是一種更大的公有制,我們完全可以利用宗族這種形式,把社會主義的一些原則在這個基礎重建起來。馬克思主義是把家庭與私有制聯繫在一起,故爾多有批判,因此,我們以前搞社會主義,就總是想着反封建,其實是過頭了,不免把封建社會中許多公有制的原則給拋棄了。

丁耘:曾亦這個思路很好,我們應該努力發掘社會主義中那些與中國傳統相一致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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