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傑,作家、學者,著有【大明王朝的七張面孔】【曾國藩的正面與側面】【中國國民性演變歷程】等。 【一】 宋代的高薪在歷史上很有名,同樣有名的是明代的『薄俸制』。論者動不動就說,『明官俸最薄』,『俸祿之薄,無以逾明者』。 明代俸祿確實是非常之微薄,這是由明太祖朱元璋的統治思路決定的。 因為出身貧苦,朱元璋終生痛恨貪官污吏。他曾說:『昔在民間時,見州縣長吏多不恤民,往往貪財好色,飲酒廢事,凡民疾苦,視之漠然,心實怒之。故今嚴法禁,但遇官吏貪污殘害民者,罪之不恕。……苟貪賄摧法,猶行荊棘中,寸步不可移,縱得出,體無完膚矣。』 朱元璋不了解,正是元代的薄俸制助長了官吏的貪污腐敗。樸素的農民式思維,讓他認為『當官的沒幾個好人』。因此在中國曆朝歷代中,朱元璋對官員們是最苛刻的。在制定俸祿制度的時候,朱元璋對自己的親戚家人待之唯恐不厚,宗室貴族的俸祿異常豐厚。皇子封為親王后年俸有一萬石,是最高官員的近七倍,這還不包括巨大的土地賞賜。但與此同時,朱元璋以開國之初,經濟凋敝,『百姓財力俱困,如初飛之鳥』為由,又把官吏的俸祿定得出奇之低,對普通官員以『薄俸』為主流。 顧炎武說,唐代上州司馬是五品官,每年收入數百石,還有月俸六七萬錢,收入足以庇身給家。而明代官員的收入,不過是唐代的十分之二到十分之三。 明代俸祿制與秦漢以來歷代不同的地方,就在於宋代以前,歷代雖然低級官員收入不高,但中高級官員通常都是高薪。而到了明代,連高官也得承受低薪之苦。明朝中後期,最高級的正一品官員的全年俸祿折合成銀子不過才三百兩左右,抵不上一個京師富家子弟三個月的花費。所以明代低薪制是貫穿上中下級所有官僚的情況。 (【朱元璋】電視劇照) 【二】 這樣的低薪『不足以資生』,導致很多官員難以養家餬口。 比如洪武年間的陝西參政陳觀,『在陝以廉謹稱。其卒也,妻子幾無以自存』。一死,家兒老小馬上就無法生活了。 洪武年間的吏部尚書劉崧『幼博學,天性廉慎。兄弟三人共居一茆屋,有田五十畝』。出仕之後,家族經濟情況沒有任何變化,『及貴,無所增益。十年一布被,鼠傷,始易之,仍葺以衣其子。居官未嘗以家累自隨』。一條被子蓋了十年,被老鼠咬破了才換條新的。但是舊的還要縫縫補補,給兒子當棉衣。 洪武朝弘文館學士羅復仁性格質直,被朱元璋稱為『老實羅』。不過朱元璋對這個人到底是真老實還是假老實還有所懷疑,因此有一天便服到羅復仁家去私訪,見羅復仁住在一處破舊的房子裏,正站在一張折了一條腿的木梯上粉刷牆壁。朱元璋見狀不覺感慨,說:『老實羅確實老實,不用再修房子了,朕賞你一套新住宅。』於是賜給他城中府第。(羅復仁,嘗操南音。帝顧喜其質直,呼為『老實羅』而不名。間幸其舍,負郭窮巷,復仁方堊壁,急呼其妻抱杌以坐帝。帝曰:『賢士豈宜居此。』遂賜第城中。) 最為極端的例子是官至正三品的通政使的曾秉正。此人雖然曾任職高官,去職之時竟然『貧不能歸』,實在沒有辦法,『鬻其四歲女』,把小女兒賣了,充作路費。朱元璋一聽,不但沒有反省自己低薪政策給官員生活帶來的困苦,反而勃然大怒,認為曾秉正的行為有違人倫天性,乾脆把他給閹割了:『帝聞(曾賣女一事)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終。』(【明史·曾秉正傳】) 【三】 朱元璋時代,俸祿已經如此之低。按理說在朱元璋去世之後,隨着經濟恢復,社會發展,明代統治者們應該大幅度提高俸祿。但事實是,洪武之後,明代俸祿水平不但沒有提高,反而逐步降低。 其主要原因是明代俸祿的『折色』制度。 明初俸祿主要是用糧食來發放的。但是當國庫中的糧食不夠用時,偶爾也會發點其他東西來代替。這就是所謂『折色』。折色最早始於洪武年間,在朱元璋去世後則越來越普遍。 建文四年,戶部稱,『天下倉糧,宜撙節以備國用,各處都司官俸,舊全支米者,宜米鈔中半兼支』。也就是說,因為國家糧儲不足,所以各處都司發工資時,一半發鈔票,一半發糧食。到了正統四年,又詔稱『南京及在外文武官吏俸米、軍人月糧,近為糧儲不敷,減分支給,以鈔折充』。折色漸漸成為定製。 問題是和元代一樣,明代的鈔票經常嚴重貶值。【廿二史札記】卷三十二明官俸最薄條記載:『洪武時,官全給米,間以錢鈔,兼以錢一千、鈔一貫抵一石。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卑者支米十之七八,九品以下全支米。後折鈔者每米一石給鈔十貫。又凡折色俸,上半年給鈔,下半年給蘇木胡椒。成化七年,戶部鈔少,乃以部估,給布一匹當鈔二百貫。是時鈔一貫僅值錢二三文,而米一石折鈔十貫,是米一石僅值二三十文錢也。布一匹也僅值二三百錢,而折米二十石,是一石米僅值十四五錢。』 朱元璋時代,偶爾也會發錢發鈔,但是那時鈔票還好用,本應發一石米,實際所發之鈔,大約值一兩白銀,和市場價格大致相當。但是到了明成祖時,因為鈔票貶值,本來應該給一石米,實際所發鈔票,卻只能兌現白銀一錢到二錢,就是說已經貶值到只剩原來的一成到二成了。到了成化年間,一石米發給十貫鈔,看起來比洪武年間漲了十倍,而事實上,那時十貫鈔才值二三十文錢。也就是說,貶值到原來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如果按半糧半鈔算的話,官員實際只能領到糧食部分,以鈔折算的部分就算是給國家做貢獻了,工資相當於降低了百分之五十。明代皇帝們就是這樣和百官耍流氓。 時間長了,百官當然紛紛抗議,皇帝於是不發鈔票,改發其他東西。發什麼呢?發胡椒,發蘇木。胡椒和蘇木,一個是調料,一個是顏料,為什麼發這些東西呢?因為這些是從外國進口的奢侈品,鄭和下西洋的時候進口多了,宮中堆積多年,眼看着要放壞了,所以拿出來給百官充工資用。成化五年,實在沒錢給百官開支了,甚至發衣服被褥,將內庫所存的『綻絲綾羅、紗褐繒布、衣巾兌今衣褥及書畫几案、銅錫磁木諸器皿,以充俸鈔』。就是說,皇宮大庫存的綢緞布匹,衣服帽子、被子褥子、桌子椅子、瓷茶碗錫茶壺都拿出來發給百官。反正宮裏什麼東西多就發什麼。 為什麼要用這些東西來給百官發工資?當然是因為國庫沒錢了。那麼為什麼大明王朝會窮成這樣呢?主要原因是天下的銀子都發給朱元璋的後代了。我們說過,朱元璋雖然給百官的俸祿標準定得很低,卻給自己的子孫後代規定了極高的俸祿水平。朱元璋規定,他的後代由於身份高貴,不能從事任何社會職業,增加收入的方式只有一個渠道,那就是多生孩子。多生一個孩子,國家就按等級多發放一份俸祿。所謂『宗室年生十歲,即受封支祿。如生一鎮國將軍,即得祿千石。生十將軍,即得祿萬石矣。……利祿之厚如此,於是莫不廣收妾媵,以圖則百斯男』。 所以明代皇族拼命生孩子。弘治五年年底,山西巡撫楊澄籌向皇帝匯報,山西慶成王朱鍾鎰已生育子女共九十四人。不久另一位藩王刷新了這一紀錄,這位藩王光兒子就多達一百餘,每次節慶家庭聚餐,同胞兄弟們見面彼此都不認識。這就是史書上所謂的『每會,紫玉盈坐,至不能相識』。 這僅僅是明代皇族人口爆炸的一個縮影。朱元璋建國之初,分封子孫於各地,『初封親郡王、將軍才四十九位』。這些王爺好比種子,一二百年過去後,在各地繁衍出的數量大抵十分驚人:山西一省,洪武年間只有一位晉王,到了嘉靖年間,有封爵的皇室後代已經增長到一千八百五十一位。洪武年間河南本來也只有一位周王,到了萬曆年間,已經有了五千多個皇族後代……據明末徐光啟的粗略推算,明宗室人數每三十年左右即增加一倍。而當代人口史學者推算的結果是,明代皇族人口增長率是全國平均人口增長率的十倍。據安介生等人口史專家推算,到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孫已經繁衍到近一百萬人之多。 這樣國家財政就出現了難以支撐的窘況。嘉靖四十年(1562)朝廷曾經算過一筆賬,天下歲供京師糧400萬石,而諸王府的祿米支出竟然達到了853萬石,缺口是453萬石。天下所供,竟然不能滿足王族所需。所以當時官員們說,『天下之事極弊而大可患者,莫甚於宗藩祿廩』。 實在拿不出銀子來百官發工資,發點東西大家倒也能理解。問題是,皇帝們的小算盤仍然打得非常雞賊。好比這東西本來只值十塊錢,但是皇帝卻非要說能值一百塊錢。比如永樂二十三年,每斤胡椒算成十六貫鈔票,蘇木每斤算八貫鈔票。但到了明宣宗宣德九年(1434年),不到十年,胡椒每斤就算成一百貫鈔票,蘇木每斤算成五十貫鈔票,翻了六七倍。 成化七年,因為國庫裏存的棉布太多,積壓久了,眼看着都快爛了,皇帝遂宣佈,以後就用細布給百官開工資。什麼標準呢,一匹細布折算成20石米。然而,明代最好的三梭細布,一匹也不過能換二石米。皇帝顯然把布價抬高了十倍。成化十六年,細布也快發光了,又發粗布,而且『每闊白布一匹折米30石』。一匹闊白布,也就是粗棉布,本來不過值銀子三四錢,卻算成三十石糧食,這就把布價抬高了近百倍。所以【明憲宗實錄】稱:『然三梭(布)一匹極細者,不過直銀二兩,而米價遇貴則有一石直銀一兩者。今布一匹折米三十石。輕重已自懸絕。後乃至以粗闊棉布直銀三四錢者,亦折米三十石,則是粗布一匹而價銀直三十兩,自古未有也。』明代皇帝們的無賴嘴臉就是這樣毫無遮擋。 就這麼低的工資,在明代還常常拖欠,甚至數年不支工資。明人王瓊在【雙溪雜記】記載:『京官折俸四五年不得一支。外官通不得支。』 顧炎武總結明代俸祿史說:『百官所受俸,亦米也,或折以鈔,其後鈔不行而代以銀,於是糧之重者愈重,而俸之輕者愈輕,其弊在於以鈔折米,以布折鈔,以銀折布,而世莫究其源流也。』朝廷在發俸祿時,在銀子、糧食、布匹之間反覆折騰,但是不管怎麼折騰,反正是越來越有利於皇帝,越不利於百官。 在明初洪武至宣德六十年間,載入【明史循史傳】中的著名清官,占明代循吏總數的六分之五,這不能不說與薄俸制有關。明代那些恪守節操不想大肆貪污的官員,無一不生活得非常艱難。宣德年間,禮部侍郎這樣的高官,死後甚至不能安葬。『鄒師顏,宣都人。……為禮部侍郎。省墓歸,還至通州,卒,貧不能歸葬。尚書呂震聞於朝,宣宗命驛舟送之。』正統元年,左副都御史吳訥曾說:『近小官多不能贍,如御史劉准山由進士授官,月支俸米一石五斗,不能養其母妻子女,貸同道御史王裕、刑部主事廖謨等俸米三十石,去年病死,竟負無還。』成化年間,曾以廷試第一名為翰林修撰的羅倫,在被貶為福建市舶副使時,因微薄的官俸不足開支,只好靠賣字謀生。
(中國明朝法令條例【大明律】) 【四】 我們看明代官場貪腐發展的曲線圖,與俸祿高低有着直接的關係。明代貪風之盛行,恰恰發生在洪武朝以後,與俸鈔折色之制同步。折色越低,貪污腐化就發展得越厲害。 永樂時期,因為折支鈔票的普遍化,貪腐也開始普遍化。有人描述其情形說:『貪官污吏,遍佈內外,剝削及於骨髓。朝廷每遣一人,即是其人養活之計。虐取苛求,初無限量。有司承奉,惟恐不及。間有廉強自守、不事干媚者,輒肆讒毀,動得罪譴,無以自明。是以使者所至,有司公行貨賂,剝下媚上,有同交易。夫小民所積幾何,而內外上下誅求如此。』 對於這種情況,官員們紛紛指出,薄俸制是主要原因。比如任雙流知縣的孔友諒報怨說:『國朝制祿之典,視前代為薄。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祿,其餘大小官員自折鈔外,月不過米二石,不足食數人,仰事俯首之資,以道路往來,費安所取資。貪者放利行私,廉者終萎莫訴。』永樂年間著名清官李賢說:『俸祿所以養廉也,今在朝官員,皆實關俸米一石,以一身計之,其日用之資不過十日,況其父母妻子乎?臣以為欲其無貪,不可得也!』大理寺右少卿戈謙也說:『且計一官,其家少者五六口,多者十餘口,俸既不足,則其衣食器用、仆隸之需,必出於民,為害非小。……因國用浩繁,文武官吏俸給什撙節其六七,所得不給其所費。』 從永樂之後,貪腐一代比一代更加嚴重。何瑭說,洪武晚年,『漸啟貪賂之習,積至正德年間,其弊極矣,官以賂升,罪以賂免,輦轂之下,賄賂公行,郡縣之間,誅求無忌。小民受害,殆不忍言。百姓困窮,盜賊蜂起,國家之事,幾至大敗。』他也是認薄俸是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官吏之俸薄,『故官吏則務為貪侵』。 明代正統年間御史陳泰一生剛正不阿,鐵面無私,兩袖清風,世稱『鐵』御史。他也說:『今在外諸司文臣去家甚遠,妻子隨行,祿厚者月給米不過二石,薄者一石,又多折鈔,九載之間,仰事俯首之資,道路往來之費,親故問譴之需,滿罷閒居之用,其祿不贍,則不免失其所守,而陷於罪者多矣。』 明代中後期之腐敗,在歷史上刷新紀錄。嘉隆以後,『惟賄是舉,而人皆以貪墨以奉上司』。官場『禮義淪亡,盜賊競作,貪婪和無恥之風瀰漫』。著名清官韓一良在與崇禎皇帝的交流中,把低薪制與官員貪風之間的關係表達得直言不諱:『陛下平台召對,有「文官不愛錢」語,而今何處非用錢之地?何官非愛錢之人?向以錢進,安得不以錢償。以官言之,則縣官為行賄之首,給事為納賄之尤。今言者俱咎守令不廉,然守令亦安得廉?俸薪幾何,上司督取,過客有書儀,考滿、朝覲之費,無慮數千金。此金非從天降,非從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 明末思想家顧炎武總結明史,尖銳地指出:『今日貪取之風,所以膠固於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給之薄而無以贍其家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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