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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偽正統:放棄華夷分辨原則,終難容【孔氏家儀】

國學新聞| 文化論壇

2015-7-31 23:56| 發佈者: 延章| 查看: 7696| 評論: 0|原作者: 管蕾|來自: 【孔子文化】季刊2015年第2期

摘要: 清代『正統』觀的建構建立在與漢族士人『道統』的爭奪之中。疆域上的大一統為征伐所得,已是定勢,但難免有殘暴之嫌,而『道統』長期以來為士人所擁有。為破解漢族士人的優越感,獲得對王朝的認同,清代以朱子理論為 ...

清代開疆拓土,地域上遠超前代,所以清代帝王多強調此點以維護『正統』,如雍正帝說:『自我朝入主中土,君臨天下,並蒙古極邊諸部俱歸版圖,是中國之疆土開拓廣遠,乃中國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華夷中外之分論哉。』(【大義覺迷錄】卷一)然而以異族繼承大統的事實,又使得清代除試圖以『疆域』模糊『道統』的同時,將禮制的恢復和重建作為建立新的正統觀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康熙朝開始,國家開始有意識的大規模編纂國家禮典,如康熙二十三年(1684)開始編纂五朝【大清會典】,乾隆十三年(1748)編訂【大清通禮】等。孔繼汾所著【孔氏家儀】中有與【大清會典】中牴牾之處,且書中有評論清代禮典的語句,因此被族人告發而成為乾隆後期的『文字獄』案之一。

近年來對於清代禮典的研究多集中於禮典的編纂,或從法律史、法律文化的角度進行探討。涉及到文字獄這一事件的研究,張兵、張毓洲曾撰【清代文字獄研究述評】對以往的研究加以總結(張兵、張毓洲:【清代文字獄研究述評】,【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院版)2010年第3期);此外,周宗奇利用檔案史料對順康雍乾四朝的文字獄進行了系統的梳理和解讀,上海書店出版社也對清代文字獄檔案匯編整理而成【清代文字獄檔】一書(周宗奇:【清代文字獄】(修訂版),人民文學出版社2014年版;上海書店出版社編:【清代文字獄檔】(增訂本),上海書店出版社2011年版)。本文研究的核心『【孔氏家儀】案』因史料集中保存於【孔府檔案】之中,故學界對此少有關注。

一、孔繼汾的生平

孔繼汾(1725-1786),字體儀,號止堂,清代著名學者,文學家,孔子第六十九代孫,第六十八代衍聖公孔傳鐸第四子,繼室徐夫人出。生於雍正三年(1725)五月己亥,因在宗族中排行第十,其後裔被稱作十府。

乾隆三年(1738年),皇帝『有事於辟雍,召取衍聖公率聖賢子孫入京陪祀,汾與觀禮。禮成,隨宗子詣闕謝,召見乾清宮,賜予殊渥』(孔繼汾:【闕裏文獻考】,卷一百),孔繼汾被『蒙恩准貢入監讀書』(【孔繼汾自作墓志銘】),成為恩貢生,乾隆十二年(1747)中舉。

乾隆十三年(1748),高宗幸魯,孔繼汾充任講書官,為高宗進講【中庸】『凡為國家有九經』一章,並隨宗子為皇帝導駕,深受高宗賞識。禮成後,高宗欲授官主事,對協辦大學士傅恆說『孔繼汾新中式,顧令得成進士乃佳』,『傅公奏云:惟中書始仍可會試』,於是授官內閣中書,同年秋『補誥敕撰文中書舍人』,『十五年夏,辦理軍機處行走,每巡幸輒扈從』(【孔繼汾自作墓志銘】)。十七年,經由軍機大臣舉薦勤職,授戶部額外主事。次年夏『補廣西司』,任廣西司主事,正六品。在京期間,孔繼汾『與當世名公卿上下其議論,更得質叩典墳,習熟掌故,公餘無事,恆以書麓自隨』(【孔繼汾自作墓志銘】)

乾隆十九年(1754),『時方用兵準噶爾』,協辦陝甘總督劉統勛『請自神木至巴裏坤設站一百二十五,並裁度易馬,運糧諸事』(孔繼汾:【闕裏文獻考】,卷一百),出發前,劉統勛『奏以汾偕行』,在劉統勛的帳下『受任簡書』(孔繼汾:【闕裏文獻考】,卷一百)。第二年夏,準噶爾部達瓦被俘,『庫需無缺』(孔繼汾:【闕裏文獻考】,卷一百),孔繼汾受到紀錄一次的獎勵,回京復任舊職。

乾隆二十年(1755),高宗決定再次來曲阜祭祀孔子,孔繼汾『冀得先驅歸魯,掃除塗茨,效犬馬奔走之勤,然後迎伏道左,觀請成』(孔繼汾:【闕裏文獻考】,卷一百)。但是衍聖公與山東地方官員在整修道路、採辦糧草等問題上就孔廟廟戶當差問題發生爭執。衍聖公孔昭煥上書皇帝,指責山東地方官額外派辦派賣,請求『將現存戶丁酌留五十戶,其餘戶丁改歸民籍,交地方官編審,與民籍一體當差』。高宗令署山東巡撫白鐘山調查,白鐘山否認額外派辦派賣,指責衍聖公府不予配合,『曲阜地處偏僻,不通商賈,不得不於本境零星採買,但廟佃裔戶人等類多附托,概不應承,以致地方官呼應不靈,甚為掣肘。經司道等咨明衍聖公,並紛紛具稟到臣,臣復諄切札致,仍置罔聞』,但他並不指責衍聖公孔昭煥,而是歸咎於孔繼涑、孔繼汾兄弟,『孔昭煥年幼寡識,不諳大體,任聽伊叔祖孔繼涑、告假主事孔繼汾指使把持,與地方官互為牴牾』。高宗本來就忌諱巡幸擾民,對孔昭煥『着加恩免其交議。孔繼涑、孔繼汾著嚴察議奏』,經吏部議定,高宗同意,以干預公事罪將告假主事孔繼汾革職,貢生孔繼涑革去功名(【鈔件為衍聖公聽任孔繼汾等主持袒庇廟戶干礙地方應革職事】,【曲阜孔府檔案史料選編】第三編,第一冊,齊魯書社1982年版,第525頁)

被革職後的孔繼汾,很快得以『吏部奏捐復,報可,得復原官』(【孔繼汾自作墓志銘】),但此時孔繼汾三次參加會試也未考中進士,而生母徐夫人春秋漸高,且徐夫人認為孔繼汾『性多戇忤物,居官非應宜』(【孔繼汾自作墓志銘】),一向孝順的孔繼汾遵從母意,復官後並未赴職,而是從此閉戶讀書,潛心著述,先後撰成【闕裏文獻考】、【孔氏家儀】、【家儀答問】、【儀糾繆集】等著作。

乾隆三十六年(1771),徐夫人念丈夫去世已久,不忍子孫啟墓合葬,『愛防陰山水,命治壽藏於啟聖墓東偏』,孔繼汾『欲依我太夫人,亦非於林外東南,乾隆辛卯仲冬甲寅壙成』 (【孔繼汾自作墓志銘】),於孔子父母墓地梁公林內預先營造了母親徐夫人的墓室。但此事遭到孔氏家族的反對,乾隆四十九年九月,衍聖公孔憲培將此告至朝廷,高宗批示曰:

『啟聖王林為至聖發祥之地,春秋官為致祭。徐氏以一婦人,且系衍聖公孔傳鐸第三繼室,豈容於墓側違例營葬?不特於風水有礙,且揆之典制亦斷無此理。孔憲培於伊繼高祖母營造虛壙時雖未經阻止,今既呈明更正,尚屬可原,孔憲培著免其議處。至孔繼汾、孔繼涑,身為聖裔,且曾登仕版,自應恪遵祖制,照例將伊母安葬,乃於徐氏營造虛墳,既不能奉阻於前,仍復固執於後,殊屬非是。孔繼汾、孔繼涑俱著交部嚴加議處,其虛墳著即剷平。』(【高宗純皇帝實錄】第1214卷)

此次事件,高宗並未給孔繼汾懲罰,但對其已頗有看法。次年,原任聖廟四品執事官孔繼戍上告孔繼汾在【孔氏家儀】一書中刪改服制,且多有忤逆之詞,孔繼汾因此被遣戍伊犁。

孔繼汾被裁定遣戍伊犁後,其子孔廣森積極設法營救,『明年君父止堂以著書為族人所訟,將西戍塞外,君納贖鍰入都。百繭赴闕,仰冀主慈,萬裏荷戈,願以身代』(凌廷堪:【孔檢討誄】【校禮堂文集】卷三十六,【續修四庫全書】1480卷,第352頁),獲准納鍰以贖後,胞弟孔繼涑也傾力資助,『荷聖主矜全,罰輸金,交河堤使者。再論戍邊,恩許納鍰以贖,君同憂共患,出己貲助戶部君前後萬七千金』(梁同書:【谷園孔君家傳】【頻羅庵遺集】卷九,【續修四庫全書】1445卷,第508頁)。經眾人的積極努力『未幾,止堂公獲宥』(凌廷堪:【孔檢討誄】【校禮堂文集】卷三十六,【續修四庫全書】1480卷,第352頁),獲救後的孔繼汾『不樂家居,客游杭州以沒』(姚鼐:【孔信夫墓志銘】,【惜抱軒全集】卷十三,中國書店出版社1991年版,第145頁)。客居杭州,是由於孔繼汾與居住於此的名士梁同書有姻親關係。乾隆五十一年(1786)八月初六日戌時,孔繼汾因病在杭州去世。十月,靈柩被遷回曲阜。乾隆五十四(1789)年四月,其子孔廣林將孔繼汾夫婦遷墳合葬於曲阜城西犁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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