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於《尚書》性質、體裁問題的探討 孔《序》在對《尚書》起源的追溯中,實亦涉及到對《尚書》性質問題的探討。其稱“伏犧、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少昊、顓頊、高辛、唐、虞之書,謂之‘五典’,言常道也”,意指《尚書》類文獻應是“載道”之書,也就是言王道政治,治法、治道之類的早期文獻。其謂“夏、商、周之書,雖設教不倫,雅誥奧義,其歸一揆,是故歷代寶之,以為大訓”,([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疏,黃懷信整理:《尚書正義》,第7-8頁。)也是指夏、商、周的《尚書》類文獻,雖然具體政教不同,但中心思想一致,皆是言政道之書,是以被視為珍貴的政治訓誡。 在論述及孔子與《尚書》之關係一節,孔《序》更明確地闡述這一認識: 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迄于周。芟夷煩亂,剪截浮辭,舉其宏綱,撮其機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謨、訓、誥、誓、命之文凡百篇,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軌範也。帝王之制,坦然明白,可舉而行,三千之徒並受其義。(同上,第11-13頁。) 孔子對《尚書》的具體整理,終極目的是為了“恢弘至道”,使“帝王之制”,即王道制度、思想“坦然明白,可舉而行”,從而“示人主以軌範“,給後世君主提供政教模範。概而觀之,從《尚書》的源起,以至孔子的標舉,《尚書》性質即是帝王之書,言君主之道、王道思想的典籍文獻。必須指出,除《孔叢子•論書》、《尚書大傳》所載孔子論《尚書》“七觀”等記載外,在現存傳世文獻中,孔《序》關於《尚書》“載道”論述之全面、系統實罕其儔。 “典、謨、訓、誥、誓、命之文凡百篇”,系孔《序》對《尚書》體裁的分類。就現存《尚書》篇目及歷代學者研究來看,這一分類是比較符合實際。但是,也有學者對“訓”這一體裁存在疑慮。葛志毅先生提到,劉起釪先生論述《尚書》六體,獨未及“訓”, “殆因今傳《尚書》中惟偽古文有《伊訓》”。葛先生則指出,“訓”為《尚書》之一體,並舉《春秋左傳》襄公四年有“夏訓”,杜預解為《夏書》;《國語•鄭語》有“訓語”,韋昭解為《周書》;《尚書•高宗肜日》全篇乃祖乙“訓于王”等為證。其實,關於《左傳》所引《夏訓》,孔穎達還有更詳確的說明: 《夏書•五子之歌》雲:太康屍位以逸豫,故于於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窮後羿因民弗忍,距於河,厥弟五人禦其母以從,五子鹹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其一曰皇祖有訓,是大禹立言以訓後,故傳謂此書為《夏訓》也。([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第506頁。) 實即明確指出,該篇《夏訓》即是《五子之歌》。《五子之歌》中的“皇祖有訓”自為大禹之訓,祖乙之言可屬商訓,《國語•鄭語》所舉《訓語》則為周訓,除此外,今本《尚書》中還有大量訓語存在,是夏、商、周三代皆有訓語傳下,其實乃歷代統治智慧之結晶。歷代訓語之系統地存在,啟示不應輕易否定“訓”這一體裁。在這一點上,《尚書序》確有其獨到之見。 |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