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經費改革應促進學術活力 回歸符合學術規律的學術自我管理,以健康、合理的學術評價和激勵機制,激發學術共同體的活力,並促進學術共同體的自律 科研經費是對學術的投入,期待的是科學研究的高產出,也是衡量一個國家科研水平的重要指標。作為科研大國,中國的科研經費投入逐年增長,目前每年已達萬億之巨。但是,近日有媒體報道,過去數年間,只有四成左右真正用於科研,多數則用於開會、出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學術界的亂象。 除了經費的濫用,令很多學者感到苦惱的還有報賬難甚至是科研腐敗問題。近年來,高校反腐已經從以往的基建和招生領域,擴展到了科研經費的濫用上,已有多名教授因貪污科研經費被查處。如果說科研腐敗還只是小範圍事件,那麼大部分學者都面臨着報賬難的折磨。作為一名高校教師,筆者加入過幾十個QQ群,現在大部分都沉寂了,唯獨學校的財務諮詢群異常活躍,每天都有老師提出科研經費報賬方面的各種難題。大學財務處的幾位同事只好『在線辦公』,隨時解答這些困惑。有時候,如何報銷科研經費,竟比完成科研本身還困難。科研經費的分配和使用不是去適應學術的規律,反而成了學術的緊箍咒和指揮棒。 改變科研經費亂象,首先要依據科研活動的規律,回歸學者的本質定位和學術的自身規律。科研投入,既包括硬件投入,也包括人力投入,尤其是一些純科學項目或人文項目,人力投入應該占大頭。然而,在實踐中,很多項目都是作為工程項目來進行管理,有購買硬件或者出差開會的發票才能報銷,甚至許多項目實際上成了功名榜,等級分明,投入多少經費的標準不是研究的實際需要,而是課題是否『重大』,項目主持人是否『重要』。還有一些項目,先撥付一些經費,要求結項後才下達剩餘經費。有些高校甚至直接以下撥項目經費的方式『獎勵』老師。一些本來可以直接發放的獎金,也要求像項目經費一樣用發票報銷——凡此種種,給人的觀感是,經費並不是對研究的『投入』,而是對研究的『獎勵』。這種實踐與制度上的錯位,經常讓很多學者無所適從,甚至有人想盡辦法『套取』自認為『應得』的經費。 科學研究是自由的知識探索,在學術規範之外,不應加諸各種行政化的條條框框。尤其應當注意的是,不能把學者當作公司職員或是政府公務員,進行行政化管理,認為學術研究只有硬件投入,人力投入可有可無,這方面的經費不是作為『必要項』而是作為與項目重要程度相匹配的『獎勵項』,這樣必然限制學術活動的創造力和活力,對一些基礎學科和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尤其如此。當然,這不是說學術經費可以放任使用,學術活動可以信馬由韁,而是要回歸符合學術規律的學術自我管理,以健康、合理的學術評價和激勵機制,激發學術共同體的活力,並促進學術共同體的自律。科研經費的管理制度應該服務於這個目標,而不是束縛科學研究。 剛剛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優化學術環境的指導意見】強調,要着力構建符合學術發展規律的科研管理、宏觀政策、學術民主、學術誠信和人才成長環境。無論是經費濫用,還是報賬難,都是科研經費管理上出了問題。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激活科研經費的分配激勵功能,才能確保學術研究活力,真正釋放創新潛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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