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賽柏藍 某中醫診所曾因為一張處方,被法院判決賠償患者500萬,而且是終審判決。 天吶,什麼事情能讓一家小診所被處於如此天價的賠款?而且,被判的主因還是我們常見的中藥材——半夏。想不明白了吧?這要從幾年前的一張處方說起。 因一張處方,患者將診所告上法庭在2011年10月25日,一患者前往某中醫診所進行治療,經診斷為"肝血虛、胸痹、心腎不交",並開具一張7日處方,處方內容為:
在2011年11月1日,該名患者再次前往該中醫診所就醫,經診斷為"氣虛氣滯、胸悶氣短、動則加重",並開具一張3日處方,並囑患者:『如效不顯及時去醫院就醫』。處方內容為:
2011年11月15日,該患者急診入北京協和醫院進行檢查,結果為雙腎輕度瀰漫性病變。之後,患者先後就診於多家醫院,最終診斷為尿毒症。 自此以後,該患者認為中醫診所將其病情誤診,並在明知藥方中半夏等藥材具有腎毒性的情況下,不僅未進行充分告知說明,而且在未進行腎臟功能檢測的前提下,超劑量用藥,直接導致患者腎損傷,造成尿毒症的不良後果。因此,將該診所告上法庭。 經過長時間的調查,法院認為,某些中藥所用劑量偏大,其中"半夏"為含毒性中藥,且用量40g,其用量超出【藥典】規定範圍。 該中醫診所存在診斷依據不明確、違反謹慎注意義務、用藥依據欠充分的過錯,該過錯與患者目前的損害後果之間具有一定的因果關係。 最終,法院判決該中醫診所所屬公司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患者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共計500餘萬元。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毒性藥材『半夏』惹的禍根據資料顯示,『半夏』為天南星科植物半夏的乾燥塊莖。具有燥濕化痰,降逆止嘔,消痞散結的功效。不宜與川烏、制川烏、草烏、制草烏、附子同用;生品內服宜慎。 中醫認為,生半夏多可外用,多用於消腫;清半夏則是用來化解燥熱和清肺化痰;姜半夏可用來止嘔;法半夏長於降解濕熱,溫胃。那麼,半夏究竟有沒有毒呢? 半夏的確有毒。生半夏是一種毒性非常大的藥材。若超量的話,將嚴重的致喉頭水腫使呼吸困難,甚至窒息致死。很多中藥都含有一定的毒性,而經過炮製的中藥一般上毒性會大大減少。所以向來方劑中半夏一定久煎,而且多用制半夏。 半夏具有神經毒性和腎毒性,過量或是腎功能不全者,都要謹慎使用。因此,上述患者便抓住了這個要點,對於中醫診所超量使用中藥半夏,導致其患尿毒症承擔全部的責任。 這麼說,是不是所有有毒性的中藥材都要注意了?含有這些毒性藥材的中成藥,是不是也要注意?誰知道下一個500萬,會不會是你!
500萬刺痛了誰? 有臨床醫生認為,該患者應是服用半夏前就已經存在嚴重的腎衰竭,將患者的尿毒症認定為由半夏引起顯然沒有任何理論依據。法醫鑑定專家認為,"法半夏"雖經過炮製減毒,但並非完全無毒。 但是在沒有腎臟病理學這個最有力證據的情況下就做出天價賠償的判決,是極不合理的。天價賠償的判決,深深的刺痛了整個醫療界。 現實生活中,由於個性化治療的需要和考慮到藥材質量的情況,中醫藥超越藥典劑量使用中藥在臨床中廣泛存在,而這場天價賠償案卻將傳統的中醫治療推到了風口浪尖上。 此案件一出,對中醫行業有着深遠影響,是否會出現醫生為求自保而不敢開出最佳處方?是否會加劇目前患者的『看病難』? 2017年【中醫藥法】已經出台,規範中醫藥的行醫用藥制度,同時明確建立符合中醫藥自身基本原理和規律的中醫藥醫療自理評價體系,包括對醫療事故處理的評價與鑑定制度,切實保護中醫藥的合理和合法權益。 I版權聲明 本文源於『賽柏藍』,作者/chris,版權歸權利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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