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记者杨彬7月18日从教育部获悉,为办好特殊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不断扩大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 《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共分6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意义。第二部分从招收规模、专业设置、办学模式等方面提出不断扩大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第三部分从资金投入、环境改造、资助保障等方面提出改进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第四部分从教学理念、教材、师资保障、教师待遇等方面提出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质量。第五部分提出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与就业创业培训。第六部分从组织保障、宣传引导、督导检查等方面明确了工作要求。 《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不断扩大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一是扩大招生规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二是完善专业设置,扩大残疾人就读专业的选择机会。三是拓宽上升通道,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残疾人、获得过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残疾人、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残疾人,经报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等职业院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接受高等职业教育。 《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对改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一是加大经费投入,用好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支持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二是加强基础建设,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相应专业人员,适当改造校内外实习实训场所,满足残疾学生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训需要。三是提高资助水平,经济困难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在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指导内容如下:一是加强指导,开展“一对一”服务,做到不就业不脱钩。二是用好平台,依托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三是开展培训,针对劳动力市场需要、残疾人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 同时,加大对接受职业教育残疾学生的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等。各地可结合实际,为接受职业教育的残疾学生提供特殊学习用品和交通费补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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