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首屆全國藝術品市場法制宣傳周啟動大會在漢舉行。主辦方提醒廣大收藏和投資愛好者,應注意防範藝術品投資收藏中的風險,警惕藝術品市場中常見的五大陷阱。 ■『假書』博信任 為牟取暴利,一些造假者、販假者往往將贗品(或真品中摻雜有贗品),通過非正規渠道編著出版物,給這些贗品上一個『假身份』,博取收藏投資者的信任,然後高價出售。例如,有的造假者,將一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書畫集的一頁撤掉,換上一張書畫贗品的資料,再通過非正規渠道重印這本『書畫集』,向收藏投資者展示,讓人誤以為真。 提醒:廣大收藏和投資愛好者在購買藝術品時,不能僅僅依靠藝術經營者的宣傳,更要學習藝術品類收藏投資的相關知識,多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此外,還可以直接打電話給圖集的出版社,向責任編輯諮詢書畫的來龍去脈。 ■『故事』抬身價 藝術品收藏講究傳承有續,年代越久遠價值越高,因此在藝術品市場中,很多出售者往往在推薦作品時會提供很多『離奇』的故事,比如由其某代祖輩開始流傳至今,在某個偶然的機遇從某地方挖出來的、由某某大家收藏過或鑑定過的等等。 提醒:這些故事僅可做參考,決不可做購買作品的依據。 ■結論有真偽 目前市場上存在藝術家、藝術家親屬或其他關聯人為某種目的,將真的說成假的,將假的說成真的現象。 比如,某藝術家看到藏家拿來的是自己早期水平較低的作品,有損顏面,就故意把它說成是贗品;有的藝術家或者其他關聯人,為賺取利益,把假的說成真的。 提醒:藝術品鑑定要慎之又慎,聽取多方意見,不能盲目聽信與作品相關聯人的鑑定結論。 ■『天價鑑定』 警惕有的文化機構利用藏家『藏有所值』的心理,安排所謂『鑑定專家』鑑定藏品,開出誘人的參考價格引誘藏友簽訂合同,委託『拍賣』,騙取服務費用。實際上,在拍賣公司主持的文物藝術品拍賣中,拍賣前雖然也有鑑定的環節,但一般是由拍賣公司自己或者聘請專家進行,鑑定的目的僅是為了確定標的是否能夠達到拍賣的要求。 提醒:藝術品標的所有人應儘量選擇具有拍賣資質的拍賣企業進行委託拍賣,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切勿盲目相信一些所謂『文化公司』、『交流公司』等不具備拍賣資質的機構對『幫助拍賣』承諾的宣傳。 ■濫收服務費用 按照國內拍賣行業慣例,拍賣公司只在拍賣後向委託人收取一定比例的成本費,甚至很多公司都承諾拍賣未成交的不收取任何費用。此外,海外的拍賣公司也沒有在拍賣會前收取手續費的慣例。 目前有的拍賣公司,利用藏家迷信自己的藏品、急於高價出手的心態,事前收費。這樣一來,即便是沒有拍賣出去,藏家也因為事前交了錢、簽了合同而無法反悔。這樣,就是變相地把風險轉嫁給藏家了。 提醒:如拍賣公司在拍賣前收取鑑定費、評估費、宣傳費等各種費用的,一定要保持警惕。 此次宣傳活動為期1周,內容包括宣傳【文物保護法】、【著作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等法規制度,向公眾介紹欣賞鑑別藝術品的知識與方法等。 主辦方介紹,近年來我國藝術品市場發展迅猛,2011年中國藝術品市場交易總額達到2108億元,其中藝術品拍賣市場的交易額為975億元,畫廊、藝術經紀和藝術品博覽會的交易額為351億元,在市場繁榮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藝術品制假販假、虛假鑑定、知假拍假、買家遲付拒付貨款等亂象。 來源:長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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