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亞福
最近,一位ID為『haiyang55』的計生支持者在我的博客留言說:『健康的女人,如果願意,可以生15個孩子,15個孩子將來每個再生15個孩子,你可以想像地球會到多少人?假設人類的技術不能移民到別的星球,那麼,人類只有通過戰爭來爭奪生存空間。』這種觀點在計生支持者中比較有代表性,因此有必要分析這種觀點是否有道理。
首先,haiyang55這種觀點並不新鮮,早在二千多年前,韓非子就說過:『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雖倍賞累罰而不免於亂。』清朝學者洪亮吉也說過:『以一人生三計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婦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無傭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間,食田一頃,吾知其居僅僅足,食亦僅僅足也。子又生孫,孫又娶婦,其間衰老者或有代謝,然已不下二十餘人。』
中國人口信息研究中心主任於學軍在【中國人口生育問題研究綜述】一文中說:『生育作為一種生物過程,最高生育力在理論上一般可確定為一個婦女在不實行任何限制的條件下,一生最多可生15~20個孩子。其根據主要來自50年代初古特馬赫(Alan F.Guttmacher)關於生育的研究,他的推斷是:親自哺乳的婦女每24個月可生一胎,不親自哺乳的19個月即可生一胎。如果照此計算,一個婦女的生育若不加限制且所生嬰兒全部由自己哺乳,則在30年的育齡期(15~44歲)中最多可生15胎,在更為通用的35年育齡期(15~49歲)中最多可生17胎以上。』
但問題是:有能力生15胎不等於願意生15胎。這位計生支持者說『如果願意』,但問題就在『如果願意』這四個字裏。顯然,『生育能力』不等於『生育意願』。如果我們把可能性當成現實,那麼我們可以得出如下幾點推論:
其一,如果中國人每個月都把一半收入用於購買糧食,那麼中國肯定會發生糧荒。所以,中國必須實行『計劃買糧』政策,規定每個人每個月只能買多少斤糧食。
其二,如果中國人每個月都把一半收入用於購買食鹽,那麼中國肯定會發生鹽荒。所以,中國必須實行『計劃買鹽』政策,規定每個人每個月只能買多少斤食鹽。
其三,如果中國人每個月都把一半收入用於購買花生油,那麼中國肯定會發生油荒。所以,中國必須實行『計劃買油』政策,規定每個人每個月只能買多少升花生油……
顯然,上面的幾點推論是沒有道理的。這是因為,人是有理性的高級動物,並非一定會做任何有能力做的事。雖然一個普通中國工人的月薪買得起一千斤食鹽,但他會這樣考慮:買這麼多食鹽對自己的家庭是否有利?同樣道理,雖然一個女人有能力生15個孩子,但她會這樣考慮:生這麼多孩子對自己的家庭是否有利?
不錯,確實有極少數婦女願意生10胎以上。例如,2011年11月11日【華商報】報道:美國阿肯色州斯普林代爾市45歲婦女米歇爾在過去23年中,一口氣生下了19個孩子。米歇爾一生中至少有150個月時間都是在懷孕狀態下度過的,每年除6月份外,她幾乎每個月都要為孩子過生日,並且米歇爾將於2012年春季生下第20個孩子。
但問題是:人口數量不是由極少數婦女的生育率決定的,而是由大多數婦女的生育率決定的。雖然米歇爾生了20個孩子,但現在美國的總和生育率剛好達到世代更替水平,也就是平均每對夫婦生2.1個孩子。眾所周知,美國並沒有計劃生育政策的限制,但並沒有發生『人口爆炸』。歐洲各國也沒有計劃生育政策的限制,他們的生育率比美國更低,其中德國、意大利等國家已進入人口負增長。
事實上,人們有能力做某件事,並不等於人們願意做這件事。雖然一個女人有能力生15個孩子,但絕大多數女人都不願意生這麼多孩子。近年來多次生育意願調查結果表明,大多數中國人的生育意願是2個孩子。稍微了解人口學常識的人都知道,即使全國所有女人都生2個孩子,仍然達不到世代更替水平,人口最終還是要緩慢減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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