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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颜氏家训》卷3兄弟篇诗解2娣姒薄义若能恕己换子而抚患则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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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发表于 2021-10-26 14: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颜氏家训》卷3兄弟篇解2娣姒薄义若能恕己换子而抚患不生
题文诗:
兄弟不睦,子侄不爱;子侄不爱,群从疏薄;
群从疏薄,僮仆为敌.如此,行路,
其面而,蹈其心也,谁救之哉?人或,
天下之士,皆有欢爱,而失敬兄,何其能多,
而不能少.人或,数万之师,得其死力,
失恩于弟,何其能疏,而不能亲.娣姒者也,
多争之地,使骨肉居,之亦不若,各归四海,
感霜露,而相思也,日月,之相望也.
况以娣姒,行路之人,处多争地,鲜能无闲.
所以然者,以当公务,而执私情,处重责而,
怀薄义也;娣姒,恕己而行,换子而抚,
此患不生.仁人博爱,视若己出.人之事兄,
不可不,同于事父,何怨爱弟,不及爱子?
反照不明.沛国刘琎,尝与兄𤩽,连栋隔壁,
𤩽呼之弟,数声不应,良久方答;𤩽怪问之,
曰向来未,着衣帽故.以此事兄,可以免矣.
《原文》全文
兄弟不睦,则于侄不爱;子侄不爱,则群从疏薄;群从疏薄,则僮仆为仇敌矣。如此,则行路皆躇其面而蹈其心,谁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欢爱而失敬于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将数万之师得其死力而失恩于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亲也!娣姒者,多争之地也。使骨肉居之,亦不若各归四海,感霜露而相思,伫日月之相望也。况以行路之人,处多争之地,能无间者鲜矣。所以然者,以其当公务而执私情,处重责而怀薄义也。若能恕己而行,换子而抚,则此患不生矣。人之事兄,不可同于事父,何怨爱弟不及爱子乎?是反照而不明也!
沛国刘琎,尝与兄𤩽连栋隔壁,𤩽呼之数声不应,良久方答;𤩽怪问之,乃曰:“向来未着衣帽故也。”以此事兄,可以免矣。江陵王玄绍,弟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友爱,所得甘旨新异,非共聚食,必不先尝,孜孜色貌,相见如不足者。及西台陷没,玄绍以形体魁梧,为兵所围;二弟争共抱持,各求代死,终不得解,遂幷命尔。
【译文】
     兄弟要是不和睦,子侄就不相爱;子佳要是不相爱,族里的子侄辈就疏远欠亲密;族里的子侄辈疏远不亲密,那僮仆就成仇敌了。如果这样,即使过往的陌生人都可以随意地欺侮他们,那还有谁来救他呢? 有的人也许能够结交天下之士,与他们都能友好相处,关系融洽,而对于自己的兄长却缺乏敬意。 为什么对那么多人能够做到,而对少数的人却不行呢! 也有的人或许可以统率数万人的军队,能使部属拼死效力,而对自己的弟弟却薄情寡恩。 为什么对关系疏远的人可以做到,而对关系亲密的人反倒不行呢!
     妯娌之间,纠纷最多。与其让情同手足的兄弟陷入这种是非之地,还不如让他们各奔东西。 分离之后,他们反而会因感叹霜露的降临而相互思念,企盼像各在一方的日月那样等到相望之时。 何况妯娌本是陌路之人,处在容易发生纠纷的环境里,互相之间能够不产生嫌隙的,实在太少了。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各自在面对大家庭的事务时都出以私情,肩负着重大责任却少讲道义。 如果能够本着仁爱之心去做,把兄弟的孩子看成自己的孩子一样,那么这种弊病就不会产生了。
有的人不肯同侍奉父亲一样敬事兄长,又何必埋怨兄长怜爱弟弟不如怜爱自己的儿子呢? 这反而证明了自己的缺乏自知之明。 沛国的刘琎 [jìn] 曾经与哥哥刘𤩽 [huán] 住在一起,居室只隔着一堵墙壁。 有一次刘𤩽呼叫刘琎,连叫几声都没有应答,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刘琎答应。 刘𤩽感到奇怪,问他原因,刘琎答道:“因为刚才没有穿戴好衣帽的缘故。”以这样的态度敬事兄长,就不用担心哥哥怜爱弟弟不如怜爱自己的儿子了。
    江陵的王玄绍与弟弟王孝英、王子敏,兄弟三人非常友爱。 得到美味或新鲜稀奇的食物,除非兄弟三人聚在一起享用,否则绝对不会一个人先去品尝。 兄弟三人勤勉尽力都在神态上显露出来,相见时总感到在一起的日子还不够似的。 及至西台被攻陷,王玄绍因为体形魁梧,被敌兵围困,两个弟弟争着去抱住他,都要替他去死,但最终未能消解灾难,与兄长一同被害。
《原文》集解
兄弟不睦,则子侄〔1〕不爱;子侄不爱,则群从〔2〕疏薄;群从疏薄,则僮仆〔3〕为雠敌矣。如此,则行路〔4〕皆踖其面而蹈其心〔5〕,谁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6〕,皆有欢爱〔7〕,而失敬于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将数万之师,得其死力,而失恩于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亲也〔8〕!【注释】〔1〕卢文弨曰:“子侄,谓兄弟之子也,其缘起,颜氏于风操篇详之,见卷二,谓晋世已来,始呼叔侄。晋书王湛传:'济才气抗迈,于湛略无子侄之敬。’是也。史记魏其武安侯传:'田蚡未贵,往来侍酒魏其,跪起如子侄。’又吕氏春秋亦已有子侄语,是则秦、汉已来即有此称,互见后注。”案:吕氏春秋见疑似篇,王念孙读书杂志余编上,谓史记、吕览之“子侄”当作“子姓”,此自指先秦之称谓言之,六朝以来固不尔也,不可泥古以执今。

〔2〕钱馥曰:“群从之从,疾用切,'从’母;集韵、类篇似用切,'邪’母;若子用切,则'精’母,乃曲礼'欲不可从’,论语'从之纯如也’之从。”案卢文弨音从,子用切,故钱氏正之。群从,谓族中子弟。

〔3〕僮仆,类说作“儿童”。(奴仆)

〔4〕行路,即下条之“行路人”,汉、魏、南北朝人习用语,犹言陌生人。文选苏子卿诗:“四海皆兄弟,谁为行路人。”隋书李谔传:“平生交旧,情若弟兄,及其亡没,杳同行路。”

〔5〕颜本注:“踖,迹、七二音,踏也。”郝懿行曰:“踖,音籍,践也。”

〔6〕少仪外传上引跳行另起。

〔7〕爱,宋本作“笑”,各本皆作“爱”,温公家范七、少仪外传引俱作“爱”,今从之。

〔8〕器案:北齐书韦子粲传:“粲富贵之后,遂特弃其弟道谐,令其异居,所得廪禄,略不相及,其不顾恩义如此。”则之推所斥实有所指。纪昀曰:“必如公言,则苟可以不须人救,便不爱亦可矣;圣贤论理,未必如此。”卢文弨曰:“将,子匠切。”
《原文》

娣姒者,多争之地也,使骨肉居之,亦不若各归四海,感霜露而相思〔1〕,伫日月之相望也〔2〕。况以行路之人,处多争之地,能无闲〔3〕者,鲜矣。所以然者,以其当公务而执〔4〕私情,处重责而怀薄义也;若能恕己而行,换子而抚,则此患不生矣。【注释】
〔1〕诗秦风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即此文所本。

〔2〕之,别解作“以”。文选李陵与苏武诗:“安知非日月,弦望自有时。”

〔3〕卢文弨曰:“闲,古苋反。”

〔4〕执,温公家范七作“就”。
《原文》

人之事兄,不可同于事父〔1〕,何怨爱弟不及爱子乎〔2〕?是反照而不明也。沛国〔3〕刘琎,尝与兄𤩽〔4〕连栋隔壁,𤩽呼之数声不应,良久方答〔5〕;𤩽怪问之,乃曰:“向来〔6〕未着衣帽故也。”以此事兄,可以免矣。【注释】
〔1〕不可同于事父,少仪外传上、通录二俱作“不可不同于事父”,温公家范七作“不同于事父”。今案:不可同于事父,原意自通,林思进先生曰:“尔雅释言:'猷,肯,可也。’肯、可互训,此'可’字正作'肯’用。”韩愈故贝州司法参军李君墓志铭:“事其兄如事其父,其行不敢有出焉。”盖本此文。

〔2〕怨,原作“为”,宋本、颜本、朱本、鲍本、汗青簃本俱作“怨”,温公家范亦作“怨”,今从之。

〔3〕通录提行另起。赵曦明曰:“续汉书郡国志:'沛国属豫州。’”

〔4〕赵曦明曰:“南史刘𤩽传:'𤩽字子圭,沛郡相人。笃志好学,博通训义。弟琎,字子璥,方轨正直,儒雅不及𤩽,而文采过之。’𤩽音桓,琎音津。”器案:刘𤩽,南齐书亦有传。艺文类聚三八引任昉求为刘𤩽立馆启云:“刘𤩽澡身浴德,修行明经。”文选刘孝标辨命论:“近世有沛国刘𤩽,𤩽弟琎,并一时秀士也:𤩽则关西孔子,通涉六经,循循善诱,服膺儒行;琎则志烈秋霜,心贞昆玉,必亭亭高竦,不杂风尘;皆毓德于衡门,并驰声于天地。而官有微于侍郎,位不登于执戟,相继殂落,宗祀无飨。”

〔5〕宋本“答”作“应”。通鉴四八胡注:“毛晃曰:'良,颇也;良久,颇久也。’或曰:良久,少久也。一曰:良,略也,声轻,故转略为良。”

〔6〕向来,犹今言刚才。陶渊明挽歌诗:“向来相送人,各已归其家。”世说新语文学篇:“丞相乃叹曰:'向来语乃竟未知理源所归。’”又:“孙问深公:'上人当是逆家,向来何以都不言?’”知理源所归。’”又:“孙问深公:'上人当是逆家,向来何以都不言?’”
《原文》

江陵〔1〕王玄绍,弟〔2〕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友爱,所得甘旨新异,非共聚食,必不先尝,孜孜〔3〕色貌,相见如不足者〔4〕。及西台陷没〔5〕,玄绍以形体魁梧〔6〕,为兵所围;二弟争共抱持,各求代死,终不得解,遂幷命〔7〕尔。【注释】
〔1〕赵曦明曰:“江陵,梁元帝初为荆州刺史所治也。”
〔2〕弟,温公家范七无此字。
〔3〕广雅释训:“孜孜,■也。”“■,勤务也。”
〔4〕论语乡党篇:“其言似不足者。”邢疏:“其言似不足者,下气怡声,似如不足者也。”器案:此文谓兄弟三人虽勤勉不怠,相见仍有做得不够之感。
〔5〕通鉴一四四胡注:“江陵在西,故曰西台。”赵曦明曰:“梁书元帝纪:'承圣元年冬十一月景(丙)子,世祖即皇帝位于江陵。三年九月,魏遣柱国万纽、于谨来寇,反者纳魏师,世祖见执,西魏害世祖,遂崩焉。’”案:西台亦见慕贤篇。
〔6〕卢文弨曰:“史记留侯世家索隐:'苏林云:“梧音忤。”萧该云:“今读为吾,非也。”’颜师古注汉书张良传:'魁,大貌也;梧者,言其可惊梧。’”器案:“惊梧”当作“惊悟”。
〔7〕幷命,谓相从而死也。后汉书公孙瓒传:“瓒表绍罪状云:'绍又上故上谷太守高焉、故甘陵相姚贡,横责其钱,钱不备毕,二人幷命:绍罪八也。’”三国志张纮传注引吴书:“合肥城久不拔,纮进计曰:'古之围城,开其一面,以疑众心;今围之甚密,攻之又急,诚惧幷命戮力,死战之寇,固难卒拔。’”世说贤媛篇注引汉晋春秋:“后杀经,并及其母。将死,垂泣谢母,母颜色不变,笑而谓曰:'人谁不死!往所以止汝者,恐不得其所也;今以此幷命,何恨之有!’”晋书卞壸传:“弘讷重议卞壸赠谥云:'贼竣造逆,戮力致讨,身当矢旝,再对贼锋,父子幷命,可谓破家为国,守死勤事。’”周书庾信传:“哀江南赋云:'才子幷命,俱非百年。’”是幷命为汉、魏、南北朝人习用语。亦有作“并命”者,太真外传二:“国忠大惧,归谓姊妹曰:'我等死在旦夕,今东宫监国,当与娘子等并命矣。’”集韵四十静:“并,幷,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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