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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 古代反腐讲究“软硬兼施”:设剥皮场 立戒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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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人 发表于 2012-8-4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人民网
历朝历代都有贪官,如何惩治贪官是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中国古代社会在政治制度上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设置了一整套完备的官僚体系。为了保证这套庞大的官僚机器正常运转,历代统治者总是从文武两方面入手加以整治,来防止各级官员因受贿贪污、巧取豪夺而吃得太饱。
让贪官们胆战心惊的“皮场庙”
武的一手起源很早。据说在舜时创立的五刑中就有“鞭作官刑”。从云梦出土的《秦律》来看,对贪赃枉法的官吏处置也极严。顾炎武《日知录》卷五总结了历代惩贪的法律:两汉对贪官赃十金以上均处以“弃市”刑,即在闹市中执行死刑后将犯人暴尸街头,并规定其子孙不得为官。魏晋南北朝时北魏太武帝规定“贪赃三匹者皆死”。唐时赃吏,“多于朝堂决杀”。宋朝发誓不杀士大夫,可是对贪官赃吏仍处以“弃市”。元朝也对赃吏“轻者杖决,重者处死”。
历史上惩治贪官最有名的,是明太祖朱元璋。他出身寒微,深知贪官赃吏欺压百姓、激起人民强烈反抗的道理,因而对赃官处罚极其严酷。据元末明初人叶子奇写的《草木子》记载:“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衙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高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叶子奇本人就曾被牵连下狱过,对这场面有亲身经历,大概不会吹牛。如此看来,明初官府是一文一武、一德一威,双管齐下,官吏们胆战心惊,政治还算比较清明。
明朝陆容写的《菽园杂记》中说到一个太仓老和尚智┨该鞒酰骸昂槲淠昙洌悴抛龉伲远嗌傩量唷⑹芏嗌倬拢氤⒊龆嗌傩牧Γ酵防葱∮泄福嵩虺渚卦蛐搪荆浦照呤 鼻逭砸碓凇敦ザ记》中认为,明初“崇尚循良,小廉大法,几乎两汉之遗风,且驾唐宋而上哉”!他认为洪武时期简直比得上“文景之治”,比“贞观之治”还要好很多。
戒石铭成了各级衙门的点缀
在文的方面,一个主要的举措就是颁布种种“官箴”,告诫官员要廉洁自律。
对官吏颁布种种劝慰、勉励的箴文,其由来很早。《尚书・商书・伊训》就有“儆于有位”的说法。据考古发现,湖北云梦出土的秦始皇时期的竹简中,就有一篇叫“为吏之道”,告诫官员要做到“忠信敬上”、“清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这“五善”。清代史学家赵翼《陔余丛考》卷二七考证了汉代以后一些著名官箴文本,比如汉代扬雄写的《卿尹州牧箴》二十五篇,以后崔S、胡广增写的《百官箴》。而隋初隋文帝的宠臣何孚,在龙州当刺史的时候,写过《刺史箴》,刻在州衙大门外的石碑上。
后世流传时间最长、传播地域最广的就是所谓“戒石铭”了。它是五代十国时期的后蜀主孟昶(934―965在位)所撰写的,颁发给各地州府,要求刻写在衙门里树立的石碑上。当时全文共二十四句,九十六个字:“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长,抚养惠绥。政存三异,道在七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宽猛得所,风俗所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与是切,军国是资。朕之赏罚,固不逾时。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为尔戒,体朕深思。”
以后北宋灭了后蜀,宋太宗赵匡义又从这个戒石铭里选了四句十六个字:“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亲自抄写并颁给地方官吏。到了南宋高宗时,又再次命令诗人黄庭坚书写这个戒石铭,颁发到各州县,要求刻石后放置在“座右”。
从此这十六字铭文就被一直沿用,经历了宋、元、明、清四朝,长达七八百年。明太祖朱元璋又命令将刻写了戒石铭的石碑,树立在各级衙门大堂院落的中央,让长官在坐堂审案时抬头就会看见这块戒石。以后这块石碑就一直是各级衙门大堂的主要点缀。
为何封建时代惩治贪官总是雷声大雨点小
古代朝廷用这软劝硬逼的两手整顿吏治的目的,一是要官吏们依法守法,不要过度剥削、超越朝廷尺度,避免出现“土崩”的现象,防止迅速激化阶级矛盾。二是要避免官员腐化堕落,使封建官僚行政体制不能正常运转,造成上下隔绝、尾大不掉之势。第三是为了欺骗人民群众,造成“天子圣明”的思想,传播“好皇帝”的理想。第四,也是“家天下”的守财心理,就是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里说的“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敛于上”。宋代笔记《北梦琐言》记载,后唐明宗李嗣源审理一个赃官,有个侍卫在旁边为那个赃官说好话,李嗣源说:“食我廪禄,盗我仓储,苏秦复生,说我不得。”于是不由分说,连赃官带说客一起砍了头。
然而,封建帝王、官僚都是依靠压榨农民来维持寄生生活,他们没有根本冲突。封建帝王的第一要务是防止有人篡夺天下,而吏治的贪与廉并不马上影响到统治。因此封建时代惩治贪官总是前紧后松,雷声大雨点小,最多只是在建朝之初大张旗鼓地搞上几年,以后很快就以“道德感化”为主了。如东汉虽然规定赃官要禁锢其子孙,才过了五六十年,到了安帝时,刘恺援引“《春秋》之义”,“吾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要求停止禁锢。以后就因陈忠的建议废除了这一条。唐宋订立“弃市”之法,但实际很少实行,一般都得以特敕解除。宋朝建立三十多年后就停止实行弃市法,改为流放。而杀贪官最起劲的朱元璋一死,“皮场庙”、“皮囊袋”之类就听不见了,贪赃官仅仅流放而已。到了六十多年后的宣德年间,又改为出钱赎罪,等于宣告无罪了。
另外,作为“道德感化”、劝慰勉励的戒石铭,也遭到了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的猛烈抨击。王夫之在他的《宋论》一书中认为,这个戒石铭是“儒术不明,申韩杂进”的杂种学术产物。他说戒石铭短短的四句话,是要灭绝人间最重要的天道,蔑视士大夫君子的情操,引导百姓丧失固有的忠厚和平的人性,使得老百姓一个个交相争夺、互相怨恨,简直就是一个充满“负面作用”的宣示。首先,戒石铭说官吏的俸禄是民膏民脂,“则天子受万方之贡赋,愈不忍言矣”,那就是将皇帝是最大的吸血鬼这个秘密给说穿了,王夫之说,这简直就是灭绝了人伦天道。其次,戒石铭宣示皇帝“取民之膏脂以奉汝”,就是公开宣称朝廷剥削了人民的血肉膏脂来豢养官吏,那不是在侮辱士大夫吗?“是以谓毁君子之风操也”。再次,这个说法推而广之,小官认为大官和自己一样是吸血鬼,而儿子也可以说老子是吃他的膏脂了,这样就动摇了整套伦常道德,于是民间都要“趋利弃义,互相怨怒”,而人类社会也就变成禽兽群体了。又次,戒石铭又公开了“下民”与官吏谁养活谁的道理,这不是在给“乱民”辱骂攻击官府提供借口吗?这样会导致百姓丧失天生的善良性情,丢掉忠厚和平的性格,都要起来和官府争论。这在王夫之看来是最大逆不道的了。最后,“上天难欺”四个字,正说明皇帝无法控制贪官,而只能恐吓官吏。而且“敬天,而念天之所鉴者,惟予一人而已,非群工庶尹之得分其责也”,与天打交道的只能是天子一人,怎么可以把这个权力下放呢?因此,王夫之认为,“君天下者,人心风化之所宗也,而可揭此以告天下乎”?可惜他只是个“在野派”,否则一定要将戒石砸烂而后快的。
贪官赃吏一代“胜”过一代
看来,戒石铭与皮场庙都没能阻止历代统治的腐败,而贪官赃吏倒是一代“胜”过一代,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的金银化,贪官污吏的胃口也越来越大,行贿、贪污、盗窃、敲诈也越来越方便。
明朝笔记《万历野获编》里总结说,唐宋的贪官,一般的赃物还是以实物为主,除田产外,如“元载(唐代肃、代两朝宰相)胡椒八百斛,蔡京蜂儿三十七秤,王黼黄雀堆至三楹,童贯剂成理中几千斤,贾似道果子库内口糖霜亦数百瓮”。
而到了元明清时代,则以追求金银为主了。《廿二史记》里统计说,元朝阿合马利用职权,侵吞大量金银,夺取民产。而明朝武宗时,大太监刘瑾被抄家时,发现“大玉带八十束,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余万两,他珍宝无称”。奸相严嵩,广受贿赂,他的儿子严世蕃家,“埋金于地,每百万为一窟,凡十数窟”。后来被抄家时抄出的“黄金可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万余两,他珍宝服玩所至又数百万”(《明史・奸臣传》)。可这样的贪官比起清朝的和|来,只抵得一个零头。和|家产达八亿两白银,抵当时国库二十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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