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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第286期》《论语·子路篇第11章》孔子的政治理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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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陆英书屋 发表于 2018-1-5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音频学《论语·子路篇第11章》孔子的政治理想是什么?

13·11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

所谓“胜残”,就是使残暴的人不再作恶。所谓“去杀”,就是废除刑罚杀戮。

这段话的意思是,孔子说:“‘善人治理国政一百年,也可以消除残暴恶行,废除刑罚杀戮了。’这话真对呀。”

“善人为邦百年,可以胜残去杀”,是孔子引用古语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周朝自平王东迁以后,进入春秋战国时期,开始了诸侯武力争夺的战乱局面。到孔子生活的春秋末期,民众已深陷残暴刑杀之苦二百余年。孔子引用此语,是希望通过善人的长期德治,最后达到胜残去杀,消除残暴恶行,废除刑罚杀戮的美好境界。这一愿望,与他关于“必也使无讼乎”(《论语·颜渊》)的愿望,以及世界大同的愿望一脉相承,一直是孔子的政治理想。

而在现实社会中,孔子并没有否定刑罚存在的必要性。《论语·颜渊篇》第13章记载,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意思是,“审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也是一样的。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的案件根本不发生才好啊!”这句话告诉我们两个要点:第一,孔子也在做审理诉讼案件这件事,既然断案,对于违法者就必然要适用刑罚。第二,孔子在断案上虽然与别人没有区别,而在断案的目的上却和别人不一样。“必也使无讼乎”,就是他追求的目标。如何使诉讼不再发生?这就要把断案与教化结合起来,通过教化,“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使之“有耻且格”(《论语·为政》),有敬畏心,有耻辱心,自觉遵守礼的规范,从而最终消灭争讼现象的发生。由此可见,孔子所主张的刑罚,只是实现废除刑罚这一理想的一种手段。

附:

《原文》

13·11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①去杀②矣。’诚哉是言也。”

【注释】

①胜残:使残暴的人不再作恶。去杀:废除刑罚杀戮。

【译文】

孔子说:“‘善人治理国政一百年,也可以消除残暴恶行,废除刑罚杀戮了。’这话真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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