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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寝不尸居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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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信述 发表于 2018-12-7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起学《论语》乡党第十:寝不尸,居不容

原文

寝不尸,居不容。

见齐衰者,虽狎必变。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

凶服者式之,式负版者。

有盛馔,必变色而作。

迅雷风烈,必变。

本节分五段释之

《原文1》

寝不尸,居不容。

《白话1》

睡觉时不直挺着四肢僵卧,居家时不以客礼自处。

《释词1》

寝不尸:睡觉时不布展四肢仰卧如死人。朱子:“尸,谓偃卧似死人也。”

居不容:日常居家,不用庄敬如同作客。居,居家。容,当是“客”字。臧玉琳:“‘居不客’,言居家不以客礼自处。是当从《释文》作‘客’,《开成石经》亦作‘客’。”

《先贤精义1》

《论语注疏》曰:此言孔子寝息居家之礼也。人偃卧四体,布展手足,似死人,孔子则当欹屈也。其居家之时,则不为容仪,为室家之敬难久,当和舒也。

张栻曰:“寝不尸”,体不肆也;“居不容”,安舒而已,非惰也。(门人之察圣人,其详至于寝处之际无不尽者,昔人之学,固如此哉。)

段玉裁曰:“寝不尸”,恶生之同于死也;“居不客”,嫌主之类于宾也

钱穆曰:此非恶其类死者,乃恶夫惰慢之气之肆而不知戒

《论语义疏》曰:(眠)当欹而小屈也。

刘宗周曰:学者每言睡时做主张,圣人寝而不尸,息中有生,仍是勿忘勿助机缄,所谓“通乎昼夜之道而知”也。“居不容”,申申夭夭是也

《原文2》

见齐衰者,虽狎必变。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

《白话2》

看见穿丧服的人,即使是平日所熟识的,也一定要改变容色。看见戴着冠冕的人以及瞽者,即使是常见面,也一定要以礼待之。

《释词2》

齐衰(zīcuī):丧服。在五服中列第二等,次于斩衰。其服以粗疏的麻布制成,衣裳分制,缘边部分缝缉整齐,故名。其制有别于斩衰的毛边。

狎:亲狎,指平日所熟识者。

变:变容,以表示同情与哀悼。《注疏》:“此即哀有丧也。”

冕:冠冕,表有官爵。

亵:亲近而不庄重。表示见的次数多或常相处,礼仪上就会有懈怠。周生烈:“亵,谓数相见,必当以貌礼之。”

貌:礼貌。恭敬以礼。白石钱氏:“以貌者,见之必作之类也。”《集说》:“尊有爵,恤不成人也。”

《先贤精义2》

《论语注疏》曰:见衣齐衰丧服者,虽素亲狎,亦必为变容:此即哀有丧也。见大夫与盲者,虽数相见,必当以貌礼之:此即尊在位,恤不成人也

《论语正义》曰:夫子于素所亲习之人,变容待之者,哀敬之异于常时也

康有为曰:见丧则,见贵则,见废疾则

陈祥道曰:必尽其礼,所以致其敬也。

《附录》

《经义知新录》曰:冕者无无故行于道路之事。

《论语义疏》曰:以貌、变色,对之也。变重貌轻:亲狎重,故言“变”;卑亵轻,故“以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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