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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5 N Y% R7 u0 |作者:[耶律阿保機] 來源:[天涯煮酒論史] 瀏覽:[112] 2010-08-17 3 s- t9 `; I: v8 g
& _6 {9 j- D0 O 現在當人們談到古代中國的政治制度時,首先想到的通常都是君權專制,中國是個傳統的君主專制國家云云。這已經成了人們的定式思維。其實仔細考察起來,這裡面有一個很大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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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4 ^% m8 Y$ l/ |+ H 什麼是專制?一般對專制的定義以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提到三種政體時的定義為較準確。即『專制政體是既無法律又無規章,又單獨一個人按照一己的意志與反覆無常的性情領導一切。』8 X; |) D, |" V. x
9 v5 n6 O' p4 S7 ]$ C( s. r/ Q 認為中國古代為專制的依據通常有兩個,一是君主皇位是世襲的;二是君權至高無上,沒有任何力量能有效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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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前一條,我們會認識到那不是專制的必要條件(更非充分條件)。因為君主立憲的政體中王位也是世襲的。反過來如過沒有世襲制度,並不意味着就一定不會造成『單獨一個人按照一己的意志與反覆無常的性情領導一切』的情況。因此我們重點需要考察的是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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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X2 k) m* a( [+ K 中國古代,真的君權至高無上,沒有任何力量能有效制約嗎?可能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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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v5 K: } k7 I1 t 先舉幾個例子。摘錄錢穆先生【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中的一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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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q/ w: j) j5 f( K ]7 M 『如唐制,中書舍人擬稿,亦由諸舍人各自擬撰,是謂『五花判事』。然後再由中書令或中書侍郎就此許多初稿中選定一稿,或加補充修潤,成為正式詔書,然後再呈送皇帝畫一敕字。經畫敕後,即成為皇帝的命令,然後行達門下省。所以唐代政府定旨出命之權,是操於中書省。皇帝只同意畫敕而止。待門下省主管長官侍中及副長官侍郎接獲此項詔書後,即加予覆核,這是對此項命令之再審查。在門下省侍中侍郎之下,設有若干第三級官,謂之『給事中』。給事中官位並不高,但對皇帝詔書亦得參加意見。若門下省反對此項詔書,即將原詔書批註送還,稱為『塗歸』。意即將原詔書塗改後送還中書省重擬之意。塗歸亦稱『封駁』『封還』『駁還』等,其意義略相同。此項塗歸封駁之權則屬諸門下省。若以今日慣語說之,門下省所掌是一種副署權。每一命令,必須門下省副署,始得發生正式效能。如門下省不同意副署,中書命令便不得行下。詔敕自中書定旨門下覆審手續完成後,即送尚書省執行。尚書省則僅有執行命令之權,而於決定命令則無權過問。』$ v0 d; y, g% i;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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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這段材料看,作為中國古代朝代典範和代表的唐朝,真的是君權專制嗎?凡屬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須加蓋『中書門下之印』,即須政事堂會議正式通過,然後再送尚書省執行。若未加蓋『中書門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發出的命令,在當時是認為違法的,不能為下面各級機關所承認。到了武則天的時候,她想違背這些規定,卻遭到了一個大臣劉禕的批評,『不經鳳閣鸞台何為敕!』(中書省武則天改稱鳳閣,門下省武則天改稱鸞台)。劉禕能如此理直氣壯地說出這種話,是一個習慣於皇帝憑個人意志領導一切的政府中的官員說得出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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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F" `: U$ |9 B+ A! c% ` 這樣的例子,正史中還有很多,比如宋代趙普有名的『法者天下之法也,非陛下一人之法』的論斷。還有錢穆先生提到的宋朝的例子:『建德二年,恰逢三個宰相相繼去職,太祖欲派趙普為宰相,但皇帝詔敕一定要經宰相副署,此刻舊宰相既已全體去職,一時找不到副署人,該項敕旨,即無法行下。宋太祖乃召集群臣會商辦法,當時有人獻議說:「唐代皇帝曾有一次下敕未經宰相副署,此在甘露事變時,當時前宰相已死,皇帝臨時封派宰相,即由尚書僕射參知政事者蓋印,今可仿此方式辦理」,同時即有人反對,謂「唐代甘露事變,雖曾用此方式,但為亂時變通權宜辦法。今大宋昇平,不應采此方式。」如是再四商討,是決定由當時開封府尹副署蓋印行下。』6 ~7 n* K) K2 i8 g& }
$ I1 J% H+ H) b# H [9 d) C 這些活生生的例子中,能得出君權至高無上,沒有任何力量能有效制約的結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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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會有人說這是特例,不足為訓。主流仍然是君權專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例子都是寫進官方正史,作為正面材料以助後世『資治通鑑』的。到了這種程度,難道還能眼睛一閉,用『特例』二字搪塞過去嗎?& i! q9 W4 @0 S. Q
: w8 `1 c, H Q3 v- }" u3 p- z 到這裡,也有人會問:『既然皇帝的權力受到那麼大限制,那後來宋代徽宗朝何來御筆斷案,引例破法之事?』1 |& E7 @& u8 C. C% `
9 a2 m0 ?0 h q8 I' x# F( L 這個問題不妨這麼問:『如果皇帝的權力真的毫無限制,那為什麼宋徽宗不直接修改【宋刑統】而要用御筆手詔來引例破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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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5 [! X9 U: a3 V' P8 Y 由此可見,中國古代的君權,不是沒有制約的。相反,它受到相當大的制約。這些制約與我們平時所說的法律的強制執行力不同。這些制約就是『成憲』,俗稱『祖宗之法』。這些規範部分來自古代社會千百年的鄉土道德,部分則來自各朝開國帝王的開創。這些成憲規定了後代君主行為自由的程度和範圍。它效力的來源是一個高度崇拜祖先的農業民族的傳統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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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會很自然地想到,這些習慣根本沒有明文規定,更談不上系統的憲法。它的效力完全寄托在君主的自覺遵守上,這是非常不可靠的。 z$ M' V3 Y3 c3 t) k7 o'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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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想法實際上過分強調了制度建構的形式要求,而忽視其實質內涵。一套為人們廣泛遵行並真誠信仰的行為規範,其效力是最高的——即使可能唯一保證其實施的力量就是輿論。但是永遠不該無視輿論的力量。所謂千夫所指,無疾而死。尤其是受到多年廣泛認同的那種輿論。其威力絕不可輕視。事實上,無論多麼完備的制度,歸根結底其保證實施的依靠都是人們的自覺遵守。$ y* P, X- X* Q& x)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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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世紀英國大憲章被許多人視為君主立憲開端標誌而被津津樂道。甚至有更滑稽的說法說英國自此就有了憲政。不錯,大憲章以白紙黑字簽名畫押的形式,對君主的權力做了明確的限制。當時的英國國王是無地王約翰,他親自簽署了大憲章。但鮮為人知的是,終其一生,約翰從沒有遵守過這份文件。為此君臣之間大打出手,內戰一直持續到約翰去世還沒有結束。比起中國皇帝們面對的成憲祖制,大憲章又是怎樣一種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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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素在【權力論:新社會分析】中提到一種輿論的建立通常需要三個階段:一,少部分人接受,並開始向其他人宣傳;二,相當一部分人接受,並有條件用強力保證其得到宣傳和遵行;三,輿論已成為人們心目中真誠的信仰,強力只起到輕微的輔助作用甚至已經成為多餘。那些認為中國古代是專制國家,其統治原則是恐怖,君主與臣民之間不會有真正的愛之類的觀點(均出自【論法的精神】),其實都只是錯誤地相信中國古代皇帝的權威只停留在上述的第二階段。而實際上很多時候早已進入第三階段的凝固期。這種凝固後的力量之大,足以將皇帝本人也陷入其中難以掙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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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o6 \( y9 E5 V2 [4 ]8 q* u& D, {) { 但是,會不會掙脫呢?必須負責任地承認,會的。如果說中國古代沒有出現過專制君主,那不符合事實。但也必須指出,只有那些精力充沛,雄心勃勃同時個性最鮮明,最離經叛道的君王,才有條件衝破強大傳統輿論的束縛,追求孟德斯鳩所描述的專制狀態。清朝以前(清朝有特殊情況,下文詳述)能算得上專制君主的可能只有秦始皇嬴政、漢武帝劉徹、隋煬帝楊廣、唐代女皇武則天、明太祖朱元璋、明武宗朱厚照這幾個。而其中真正能夠達到專制的基本要求的恐怕只有嬴政和朱元璋這兩個。只有他們能做到靠一個人的意志治理『整個』國家。6 N8 {5 f! C6 O'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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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實情況上來說,在幅員遼闊,疆域如此寬廣,人口如此眾多的古中華帝國,特別是在技術不發達的古代,實現個人專制實際上可能性極小。因為一旦如此就要求專制者大得可怕的工作量。似乎只有上述秦始皇和明太祖敢於進行這種偉大而危險的嘗試。嬴政能夠堅持每天批閱幾十斤寫在竹簡上的奏章。而胡藍黨獄之後,朱元璋廢除宰相制度,從此他不得不接受這個行為的副產品:每天多得嚇人的事務。據說十幾天內就會從全國各地送來數千份呈請皇帝批閱的奏章,其中的絕大多數一份奏章說的還不止一件事——所以說要成為專制君主,精力充沛和足夠的才能必不可少。到了秦始皇和明太祖的不肯能有如此超人精力才能的後代,他們無法堅持這種高強度超負荷工作量,只好降旗認輸,找身邊的人分流掉一些。於是秦二世有趙高專權。而明朝則更有戲劇性。宰相沒有了,卻有了有其名無其實的內閣大學士。任用太監幫忙批閱奏章竹簡的權益也逐漸制度化,乃至產生了專門從小培養秉筆太監的學校。這兩者差不多就這樣代替了宰相的職能。加上長時間在文官系統中凝固起來的『祖制』和『成憲』。讓本來一度成為中國有史以來最集權朝代之一的明朝,反而出現了接近君主立憲般有力的君權制約。正如黃仁宇在【中國大歷史】中所說的那樣(雖然黃仁宇先生本人將古代中國視為專制),儘管他認為『當一個國家尚不能用數目字管理時,君主立憲不可能成為事實』,可是他也承認『獨裁制也有它力之所不能及的地方。當日北京的朝廷……絕不可讓皇帝儘量地發展其人身的權力。雖說在理論上講,這種權力並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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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X+ b2 q- }. v9 u Z2 ]% Y2 ]' S 有名的明武宗正德皇帝朱厚照,作為歷史上罕見的特立獨行的帝王,屢次試圖衝破這些制約,幹了不計其數的荒唐事,同時也受到了令他無比心煩的來自文官系統的壓力。矛盾終於在1519年爆發。起因是皇帝企圖到江南遊玩,146個文官赴闕啼泣,哀求收回成命。,朱厚照大為震怒,他指令凡抗命不離宮門的官員每人受廷杖30下,其中11人或當場打死或以後傷重而死。明朝建立以來規模最大的文官集體處罰事件,顯示了『專制』的強大力量,然而最終屈服的卻是皇帝。這個明朝個性最強的皇帝終於在成憲面前低頭了——雖然很有限,但還是低頭了。2 H' D# F$ f1 F4 [+ h*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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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專制可能性很小,因此,自秦漢大帝國肇造,皇室與政府就開始分離。眾多的行政職能部門產生。皇室成員不再天然是國家官員。(歐洲類似的變革在那以後1200多年才出現)。這些正說明治理一個大帝國的複雜艱難以及華夏祖先的良苦用心。而近人以『黑暗專制』四個字輕易否定了中國2000年來的政治制度;以『官僚主義』四個字徹底抹煞了古代中國行政組織學方面的成就,仿佛三公九卿、三省六部都是古人庸人自擾,設了好玩兒似的。這不是我們應該仿效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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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P. k% s3 v9 x4 ~! ?4 f6 E 最後談談清朝的特殊情況。按照錢穆先生的說法,清朝可以勉強說是中國歷史上唯一專制的朝代。清朝的皇帝教育保留了少數民族重視體育鍛煉的習俗。所以清朝的皇帝(特別是前中期)大都武藝高強,精力充沛,有能力進行繫於一身的高度集權統治。同時清朝很大程度上延續了明朝『從理論上講』君權無上的制度。所以,清朝產生了比較多的專制君主。特別是雍正朝設立軍機處以來,皇帝的命令通過軍機處越過六部直接下達,政府機關被架空。因此可以說,清朝的專製程度幾乎超過此前的所有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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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7 } D; `. H3 h6 s/ ] 清朝距離我們最近,得到其資料比得到其他朝代的容易。而影視媒體又喜歡前述那些各朝的專制皇帝,因為這些皇帝都比較有個性,所以他們的奇聞軼事也比較多。有這些原因,人們接觸到的關於中國古代專制君主和制度的資料很多,會產生中國古代由君主專制統治的錯覺。加上孟德斯鳩在他知名度如此之高的【論法的精神】中點名論斷中國是專制政體,更加深了人們的信念。但是準確地說,古代中國的確產生過一些專制皇帝,但不宜斷言中國是個傳統的專制國家。" ~; `" B. r9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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