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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漢字網 【內容提要】本文旨在從句法音系接面的角度、根據大規模語料庫的統計材料論證類詞綴是現代漢語的一個獨立的、重要的單位類別。作者發現,與詞根相比,類詞綴與詞綴、助字一樣具有單向高搭配性、結構類型個別化和類化作用的特點,意義也較詞根明顯泛化。與詞綴、助字相比,類詞綴主要與雙音詞和多音節類詞相配,而詞綴只能與單音字和部分雙音詞相配,助字則是自由地與包括自由短語在內的所有單位層級相配。另外,類詞綴新生類推潛能極強,可根據接收向周遍性組配規則大量新創語義透明的類詞字組,與詞綴明顯不同。
【摘 要 題】漢語言文字學
【關 鍵 詞】類詞綴/單向高搭配性/單位層級/新生類推潛能/接收向/生成向周遍性組配
【正 文】
1 引言
詞根和詞綴是詞法中的一對兒重要術語。一般的定義是(如高校選用的各種【語言學概論】、【現代漢語】教科書),詞中表達概念義(或稱『實在意義』、『詞彙義』、『基本義』)的部分是詞根,意義虛化、在詞中起改變概念義的附加作用和/或語法作用的部分是詞綴。並且,詞根語素可以是自由的、不定位的,而詞綴只能是黏着的、定位的。
不少論著還談到,除詞綴外漢語還有大量的『類詞綴』(或稱『准詞綴』,下面除轉引外一律稱『類詞綴』)。常提到的類詞綴有『-化、-家、-型、-式、超-、准-、類-、反-』等。(詳參呂叔湘1979、陳光磊1994、馬慶株1995等)類詞綴比詞綴還多,被認為是漢語的一個特點。
什麼是『類詞綴』呢,一般的說法是,它的意義不像真詞綴那麼虛化也不像詞根那麼實,虛實介乎詞綴和詞根之間。但意義的虛實不好把握,因此馬慶株(1995)提出如下標準:1)真詞綴的意義是虛化了的(詞典單列詞條),准詞綴的意義是實在的或抽象的(詞典不單列詞條且不是第一第二義項);2)真詞綴是成虛詞語素或絕對不成詞語素,准詞綴是相對不成詞語素(在基本義項上可成詞);3)真後綴基本都輕音化了,准後綴通常不輕聲。這三條標準中,前兩條的可操作性依賴於詞典是否單列詞條,而是否單列詞條還需要另有語言內的標準,也還有個操作標準問題。
也有學者不主張設立『類詞綴』這一類,比如朱德熙(1982)明確指出『-性、-式、自-』等是詞根語素,理由是它們是不定位的。但如果像馬慶株(1995)那樣區分詞的基本義項和非基本義項,將『-性、-式、自-』的類詞綴義看作非基本義項,則在該義項上它們是定位的。
我們認為,『-性、-式、-化、自-』等是當代漢語中自由地創造新詞語的活躍成分,的確有不同於一般詞根、也不同於詞綴的獨特功能。特別是對於漢語信息處理和漢語作為第二語言的教學來說,它們更有必要作為獨特的類單獨處理。目前對於類詞綴的認識尚無法滿足語言應用中已經提出的新問題。
本文試圖在充分利用統計等研究手段、充分考慮單位的韻律特性的基礎上,首先通過與詞根的對比說明類詞綴與詞綴、助詞的共性,再進一步分析類詞綴不同於詞綴、助字的獨特性質,以期為『類詞綴』的設立提供更為充分的理由。最後,再簡要說明類詞綴在信息處理和第二語言教學中如何處理的設想。
2 詞綴、類詞綴、助字的共同點――與詞根之比較
2. 1 詞綴、類詞綴、助字共同點總表
詞綴、類詞綴、助字三者的共同之處,也即它們與詞根的基本區別是『虛』。具體特點可總結如下: 詞綴 類詞綴 助字 詞根
. 單向高搭配性 + + + -
. 結構類型個別化 + + + (-)
. 類化作用 + + + (-)
. 定位 + + + -
. 意義泛化 + (+) + -
表1
以上5條標準中, ⑹俏頤切綠岢齙模下面將作為重點來闡述。!ぁナ遣簧儆鋟ㄊ櫓幸煙岬焦的,討論就相對簡單一些,重在補充新的可操作性標準。
2. 2 單向高搭配性
單向高搭配性是指,在保持結構整體性質不變的前提下,結構的一個位置上的成分可替換的同類成分不多,而另一個位置上可以有很多可替換的成分。
詞綴、類詞綴和助字都具有單向多搭配性的特點,下面分別以『-子』、『-式』、『-的』作為典型給出具體實例:
-子:矮子、庵子、案子、鞍子、襖子、鏊子……(8億語料中檢索出『-子』綴兩字組共702例,上面僅列出首字拼音a起頭的6例。)
子[,虛義]-:0例
子[,實義]-:子鱉、子城、子畜、子彈、子代、子堤……(【信息處理用現代漢語分詞詞表】一共收有實義『子-』的兩字詞39例)
-式:西式、美式、藏式、明式、版式、盒式……(8億語料中檢索到3466例『-式』字組。)
式[,實義]-:式樣、式子(【信息處理用現代漢語分詞詞表】收有2例。)
-的:我的、他的、大的、黑的、跑的、中國的、社會主義的、花園式的……(確切數量難以統計)
的[,虛義]-:0例
上面的統計材料表明,作為詞綴、類詞綴、虛詞的典型代表的『子』、『式』、『的』都體現出單向高搭配性的特點:位於後字位置時可搭配率極高,而位於前字位置的可搭配率則分別為低、極低、零。
詞根沒有單向多搭配性的特點,也即詞根在兩字的前字或後字位置上的可搭配性基本平衡。王洪君(2005)整理了【信息處理用現代漢語分詞詞表】中動物義場常用單字的所有兩字組合,下面是『馬』、『騾』、『驢』在兩字組中的搭配情況:
馬-:馬鞍、馬背、馬草、馬場、馬肚、馬隊、馬房、馬糞、馬夫……(共100例)
-馬:川馬、兒馬、軍馬、騍馬、口馬、龍馬、木馬、肉馬、石馬、天馬……(共95例)『馬』在前後兩個位置的搭配性都相當高,雙向基本平衡。
騾-:騾背、騾肉、騾子、騾馬(共4例) -騾:驢騾、馬騾、石騾、轅騾(共4例)『騾』在前後兩個位置的搭配性都極低,雙向也平衡。
驢-:驢背、驢鞭、驢車、驢糞、驢駒、驢騾、驢馬、驢群、驢肉、驢屎、驢蹄、驢腿、驢臉、驢子(共14例)
-驢:腳驢、毛驢、藏西藏驢、草驢、公驢、叫驢、黑驢、母驢、牝驢、騷驢、小驢、野驢、禿驢、蠢驢(共14例)『驢』在我們的統計中屬於低搭配與中搭配的交界處。可以看到,它的搭配也是雙向平衡的。
以上只是三個例子,其實我們統計過許多單字,在詞根義項上體現出搭配性的雙向平衡性而在詞綴、類詞綴、助詞的義項上體現出單向高搭配性,是普遍的規律。
有一類王洪君(1994)稱之為『類名定中』的結構,似與類詞綴有糾葛,它的後字也有很高的搭配性。例如『鯉魚、鯽魚、甲魚、平魚……』,它們的後字都是表大類名的『魚』,前一成分則表示魚的具體小類。但要注意的是,類名結構後字的高搭配性往往是雙向而不是單向的:『魚肚、魚鰾、魚翅、魚鱗、魚皮、魚頭、魚尾……』,『魚』在前字位置上同樣有很高的出現頻率。另外,類名後字的意義泛化情況也與類詞綴不同,我們將在下文討論。
2. 3 結構類型的個別化
詞根與詞根的組合,不論是詞法性質的還是句法性質的,都可以歸納為定中、聯合、述賓、狀中、述補、主謂等有限的幾種類型,(王洪君1998)可統稱為『基本複合結構類型』,簡稱『複合結構』。
詞綴、類詞綴、助字參與構造的結構則個體性很強,結構意義或功能基本由這些虛化成分決定。具體來說,三者的結構個別化有程度的差別。詞綴、助字參與的字組完全不能歸入上述基本複合結構類型,只能以個體命名為『-兒』綴詞、『的』字結構等。類詞綴的結構個別化進程稍差,有的還勉強可以歸入某種複合結構,有的則完全不可以。
先看定中結構。定中結構的特點是結構整體表示中心語的一個下位次類。儘管有些構詞結構附加了特殊的意義,其中的字義也或有引申或轉移,但從更抽象的意義組合模式上看,它們仍不超出定中結構的意義整合模式。如『白菜』是『菜』的次類,『河馬』、『海馬』是『像馬的動物』的一個次類。
名詞性詞綴、助字雖然與定中的中心語一樣可以決定整體結構的性質,但所組成的結構不具備『整體表示中心語的下位次類』的特點。比如,『刀子』、『刀兒』不等於一種『子』或一種『兒』,我們不能問『這是個什麼「子」呀?』或『這是什麼「兒」呀?』這樣的問題。同樣,『數學的』也不等於一種『的』,問『這是一種什麼「的」呀?』更是無稽之談。
類詞綴的情況有所不同。它組成的結構在一定程度上仍可看成複合結構。比如『數學家』可以看做一類『家』,我們可以問:『他是個什麼「家」呀?』但『一定程度上可以』,也就是說已經有了很大的困難。定中結構的基本鑑別式是『數量AB→數量B』(如『一條鯉魚→一條魚、一朵紅花→一朵花、一雙拖鞋→一雙鞋』),而『-家』和其他類詞綴字組基本都不適用這一鑑別式,如:
一位數學家→
一位家、一個炊事員→
一個員、一名拖拉機手→
一個手
類詞綴字組的複合結構類型已經十分模糊,它們常常不適用複合結構的基本鑑別式,個別的連基本意義模式都不適用了。下面再比較其他幾種類型:
1)超短、超硬、超自然、超階級――超車、超齡、超期、超支
2)醜化、綠化、個性化、多元化――火化、變化、消化、融化
每組左邊的結構是類詞綴字組,右邊的則是詞根複合字組。
1)組左邊的類詞綴結構一般被認為是述賓式,但它與右邊的詞根的述賓式複合結構有明顯差異。典型述賓式的功能特點是V+O→Vi,即述賓式的整體功能相當於不及物動詞;其語義組合模型是『動作+特定物→與特定物相關的自足活動』;其鑑別式是可中插/或後加『了』,構成『V了O(了)』格式,其基本的整體功能是加時體成分後做謂語。(王洪君1998)即使是有附加義或字義有引申的述賓式雙音詞,也都符合上述規則。比如『謝幕』、『打拳』的抽象語義分別是『與幕相關的致謝活動』和『與拳有關的廣義活動』,它們的入句功能都如同Vi,它們都可以變換為『謝了幕了』、『打了拳了』。
1)組右邊的『超車』等字組符合上述特點,如它們都可以中插或後加『了』:『超了車了』、『超了齡了』。加時體成分後可入句做謂語,不能再帶其他賓語(相當於Vi)。
而左邊含有類詞綴的字組則不具有這些特點,如『
超了短』、『
超了自然』。它們的基本功能是在名詞性成分之前做定語,起修飾作用,例如:『超短(裙)、超硬(材料)、超自然(能力)、超階級(立場)』等。它們的基本意義是區別名物,而不是表活動;總之,是區別性的而不是不及物動詞性的。
再來看2)組。『化』本為動詞,它用於構詞有兩種組合方式,一是與另一動詞組成並列式,如『變化』、『消化』、『融化』,二是與前邊的名性成分組成狀中式,如『火化』。這兩種方式都列在了2)的右邊。
2)組左邊的類詞綴字組,從形式上看,與狀中式的『火化』類一樣是『N+化』。但是名性狀語在狀中式中的典型意義是表示方式,如『火化』義為『用火化』,『手舉』義為『用手舉』。很明顯,2)組左邊各例無一能進入這一結構語義模式(『醜化→
用醜化』)。其他類型狀中的鑑別式,比如說能否插入『地』、『然』,能否用『怎樣V』提問等等,也都不適用『-化』結構。所以,很難把『-化』字組歸入狀中。與並列式的『V+化』也明顯無法類同。
總之,類詞綴字組的結構類型個別性較強,很難歸入複合結構的基本類型。與其勉強歸入某個複合結構類,還不如像詞綴、助字那樣每條都獨立一類處理為好。
2. 4 類化作用
類化作用是詞綴、類詞綴、助字與詞根共同的重要區別,前人已有過討論。(馬慶株1995、朱亞軍2001,轉引自朴愛陽2002)類化作用指的是詞綴、類詞綴和助字有決定整個組合的語法功能的類範疇,詞根則沒有這樣的功能。例如,由後綴『-子』構成的字組都是名詞,『-然』則都是形容詞;由類詞綴『-手』和『-感』構成的字組都是名性的,『-式』則都是區別性的;帶助字『的[,3]』的結構都是名性的,帶『了[,1]』的都是動性的。
在名性類化作用方面,詞綴、類詞綴與名性詞根的差異還不那麼明顯。比如,『箱』、『刷』分別為名詞性和動詞性的,加詞綴後的『箱子』『刷子』都為名詞性;『拖拉機』、『狙擊』分別為名詞性和動詞性的,加類詞綴後的『拖拉機手』『狙擊手』也都為名詞性。但是,後置的名性詞根也有同樣的功能,如『菜』、『水果』為名性的,『砍、切割、切菜』為動性的,而後加了名詞性詞根『刀』的『菜刀、水果刀、砍刀、切割刀、切菜刀』都是名詞性的。
但細分析起來,名性詞綴、類詞綴與詞根還是有細微的差別,這就是名性詞根與動性定語的配合還有音節方面的限制。與名性詞根相配的動性定語一般是雙音的:1)單音動詞做定語很不自由,如『砍刀』,但『?切刀』、『
削刀』、『
割刀』);2)三音節VP基本不做定語,如『削鉛筆刀』一般說成『轉筆刀』。名性詞綴不受1)的限制,類詞綴則1)、2)都不受限制。(如『滾雪球式、拉大鋸式、趕大集式、侃大山式、查家宅式[追問]、纏頭巾式[小帽]』)
區別詞性類詞綴與詞根的差別最大。比如,『式』、『型』是名性的,而『-式』、『-型』組成的結構都是飾詞性的;『超』、『反』是動性的,而『超-』、『反-』組成的結構也都是飾詞性的。
由於助詞有決定整體結構功能的類化作用,所以近期的生成語法中,已經把它們處理為結構的中心成分。這一處理的確能夠使『中心語支配原則』成為語言中一以貫之的重要原則。同理,詞綴和類詞綴也有決定詞或類詞整體功能的特點。從這一重要原則也可以看出,類詞綴在語言體系中與詞根不同而與詞綴、助詞相同的特點。
2. 5 定位性
所謂定位性是指詞綴、類詞綴、助詞都出現在組合的固定位置上。前綴和類前綴只出現在組合的最前,後綴和類後綴只出現在組合的最後,漢語的助字一般處於組合的後面。而詞根在組合中的位置是不固定的,它可前可後,例如『花』在『鮮花』、『茉莉花』和『花朵』、『花卉』中位置不同,『人』在『人民』、『人類』和『男人』、『成人』中位置不同。
這是類詞綴很顯見的特點,這裡不再多說了。需要說明的一點是,有的綴字的出現位置似乎可前可後,如『有』可以在前(如『有色、有機、有線、有軌、有理、有期』),也可以在後(如『寫有、刻有、畫有、裝有、種有、記載有、安裝有、保存有、出版有』)。但我們認為其中的『有』是不同的兩個成分,前者是區別詞性的前綴,而後者是動詞性的類後綴,含有這兩種附綴的字組的語法作用是不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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