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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論劍歷史門戶網 在城市方面,宋時雖打破了前代坊和市的嚴格區分,仍將坊作為基層行政單位。城市人口的流動性大於鄉村,城市又打破城牆的限隔,向城牆外擴張,官府對城市的管理相當普遍地在坊之上設廂,有的大城市甚至設兩級廂制。開封城內八廂,城外九廂,每廂下轄若干坊。後來又在廂之上設四個都廂。[73]【元史】卷62【地理志】也記錄了一些宋代城市設廂的情況,如饒州『舊設三廂』,安吉州『舊設東、西、南、北四廂』。太原府城有朝真坊、法相坊等,[74]四川夔州設宣化坊、刑清坊等十八坊,王十朋曾為之賦詩。[75]南宋晚期,上海也設立了拱辰坊等四坊,[76]實際上成為城市的雛型。
北宋前期到中期,前已引證【兩朝國史志】所說,『州縣郭內舊置坊正,主科稅』,而宋朝仍沿襲舊制。宋神宗時,『廢戶長、坊正,其州縣坊郭稅賦、苗役錢,以鄰近主戶三、二十家排成甲次,輪置甲頭催納,一稅一替』。[77]實際上,坊的頭目不一定叫坊正,如福州一帶則有坊虞候。[78]宋欽宗手詔中提及『城郭差坊正、副』,[79]可知坊正和副坊正仍是普遍設置的。
廂一般設置廂官和廂吏、廂典,特別是在大城市,廂官的資序較高。[80]城市的防火是個大問題,按【慶元條法事類】卷80【失火】規定,『諸州、縣、鎮、寨、城內每十家為一甲,選一家為甲頭』,負責防火。又如南宋時,福州在廂之下設社,用以防盜和防火。[81]
在中央集權的體制下,城市的廂和坊,鄉村的管、耆和都全是基層行政組織,其職責離不開治安、催稅、戶口和家產的登記等事務,但也有諸如賑濟、防火、水利等地區性公共事務。如北宋名臣蔡襄規定,福州『諸坊只得管本地內爭鬥、火燭、奸盜、賭錢、殺牛公事』。[82]南宋後期黃震規定,撫州『應諸坊、廂委系貧乏妊婦無力養育之家,訴於臨產之時,經坊長保明申上,支保產米一石,會子五貫』。[83]事實上,基層鄉胥、坊正之類的事務是相當繁雜的。宋太宗至道時,懷州『河內縣裡正等申超分析到緣河兩岸使水二十村,二百二十五戶,澆得田土約六百八十餘頃』,[84]這是里正參與水利的記錄。北宋前期,『綱運每有拋失官物,久例取憑地分村耆並全綱人照證,結軍令罪保明,除破官物』。[85]參加科舉者也須由『鄉耆保驗』,『村耆察訪行止』。[86]如此之類,都是宋朝鄉胥、坊正事務的一鱗半爪。
官府選拔基層政權的頭目,一般是注意委任富有者。北宋規定『第一等戶充里正,第二等戶充戶長』,『耆長差第一、第二等戶』。[87]保甲法規定,大保長和都、副保正都要選『物力最高者』。[88]又如南宋福州城內和城外草市,在廂之下設社,『以有產業人充社首、副』。[89]上述規定都反映了宋朝政權的階級屬性。
鄉村和城市的基層行政單位頭目,『所謂鄉亭之職,至困至賤,貪官污吏非理徵求,極意凌蔑』,『期會追呼,笞比較』,『至於破家蕩產,不能自保』,『上之人既賤其職,故叱之如奴隸,待之如罪囚。下之人復自賤其身,故或倚法以為奸,或匿賊以規免』。[90]在傳世的宋代史料中,他們一方面是上級官吏的勒索和凌蔑對象,甚至有傾家蕩產者,但另一方面又舞法弄權,魚肉鄉里。這兩方面的現象都體現了中國傳統基層行政的特色。五、宋朝社會的文化教育層次和士大夫
與前代相比,宋代社會的文化教育層次顯然有所變化。這主要是隨着印刷術的推廣,教育的發達,城鄉的識字率有相當提高,識字的士人數激增。但是,這種情況也不應誇大,總的說來,在宋代的物質生產水平下,仍然不能擺脫統治階級文化教育層次較高,而被統治階級文化教育層次較低,文盲率很高的狀態。當然,上述的總估計又不應絕對化,因為富貴者未必文化教育層次都高,而貧賤者未必文化教育層次都低,故本文在開頭已經提及,今人事實上不可能以文化教育層次的高低劃分階級。
在傳世的史料,宋朝的社會下層有『極貧秀才』,需要救濟。[91]如開封城裡有個馮貫道,『舉進士不偶』,『以訓童子為業,二十餘年如一日』,『月得錢不過數千,曾何足以寬衣食計』,[92]張九成在南宋初中狀元前,『家貧,水菽不給,寓鹽官東鄉,作村教書』。[93]宋時鄉村教師生活往往相當貧困,有個『唐教書』,即使在楊麼水寨,也只是充當『不系出戰人』,因為『飢困』,又向官府『歸投就食』。[94]陸游的詩中曾描寫一個鄉村教師:『兒童冬學鬧比鄰,據案愚儒卻自珍。授罷村書閉門睡,終年不着面看人。』教【百家姓】之類『村書』,[95]不需要高深的文化,但此人雖然窮困潦倒,還是深居簡出,自視甚高。[96]
從另一角度看,在宋朝的統治階級中,即使是高官,也未必都有文化。如北宋名將楊業『不知書』,卻是『忠烈武勇,有智謀』。[97]南宋大將劉光世雖是將門之子,然而在嚴州烏石寺題名時,『不能書,令侍兒意真代書』。[98]韓世忠『生長兵間』,『不識字』,直到罷兵柄後,才學習填詞。[99]除了科舉出身外,如進納、蔭補等出身者,也有相當部分文化水平不高,『世祿子弟』『至有全不識字而僥冒中選者』。『河北路買官之人,多是市井庸猾』,此類『屠酤市販之輩』,文化素質也可想而知。[100]
關於文化因素,不能不涉及士大夫一詞。我曾與韓國的李錫炫先生討論韓國學者感興趣的士大夫問題,認為宋朝的士大夫與官戶,甚至官戶中的文官都不能混同或等同,更不論將士大夫與地主階級混同和等同。
士大夫在古代大致是指官吏,如【周禮・考工記】說:『坐而論道謂之王公,作而行之謂之士大夫。』【荀子・君道】說:『上賢使之為三公,次賢使之為諸侯,下賢使之為士大夫。』但有時也作文士,如【韓非子・詭使】說:『今士大夫不羞@泥醜辱而宦。』有時又作軍隊的將士而言,如【史記】卷109【李將軍列傳】說,李廣『引刀自頸,廣軍士大夫一軍皆哭』,司馬遷評論說:『彼其忠實心,誠信於士大夫也。』此處的『士大夫』其實也可點斷,作『士、大夫』。
士大夫一詞沿用到宋代,其詞義並無大的變化,看來與近代的知識分子一詞有相近之處。一般說來,可以指有學問的讀書人,也可以指官員中的某些文官,卻不能包括其家屬,這與官戶作為一個家庭,顯然有別。如【陳亮集】(增訂本)卷35【陳性之墓志銘】說:『一日,與鄉士大夫過予,自命行庖具飯。』【方元卿墓志銘】說:『譜諜之不明久矣,卿士大夫能譜其世家,使始末可考見者,蓋僅有之,而況崛起田廬,能由其所起之祖,至或一二百年而不墜,是亦可尚已。浦江真溪之方氏,自其諱聳者以有家,至其子超,孫允修,資日以鉅,遂為邑之望族。』看來宋人或可用『鄉士大夫』和『卿士大夫』兩詞,用以區別有無官位。沒有官位者也可稱士大夫,這又是與官戶的一大區別。【續資治通鑑長編】卷221熙寧四年三月戊子載宋神宗與文彥博的談話:『上曰:「更張法制,於士大夫誠多不悅,然於百姓何所不便?」彥博曰:「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也。」』
此處的士大夫一詞當然是指有官位者,但由於宋朝的官員有複雜的出身和流品,如前所述,除了文官與武官之別,即使在文官中也有各種出身,有的文化很低,顯然不能統稱士大夫。宋朝的武官也不能與現代意義的軍官等同。此外,有些文士由於各種原因,又不能擁有文官的頭銜。
北宋末到南宋初,曹組和曹勛父子其實是標準的文士,曹組『宣和中,以x門宣贊舍人為睿思殿應制,以占對開敏得幸』,充當宋徽宗的文學侍臣,向皇帝進獻【艮岳賦】和【艮岳百詠詩】。曹勛『用恩補承信郎,特命赴進士廷試,賜甲科,為武吏如故』。曹勛『不閒武藝』,也從未參加軍事,卻以武官的序列升遷,最後官至節度使和太尉。[101]另有一個韓公裔,『初以三館吏補官,掌韋賢妃閣箋奏,尋充康王府內知客』。北宋後期,三館是秘書省的別名,在秘書省充吏胥,往往須有較高的文化要求。宋高宗生母韋氏原先在宋宮中的地位不高,最高只是位居婉容,在嬪之列,直到宋欽宗命康王趙構第二次出使時,才下令將韋婉容升遷龍德宮賢妃。所謂『掌韋賢妃閣箋奏』,乃是後來的追述。在韓公裔充任箋奏時,至高也是稱掌韋婉容閣箋奏,還不一定是官的差遣,而有可能只是吏的差遣,但文字能力顯然較強。[102]按宋時的制度和慣例,吏胥出身的官員,在官場中是受到某些岐視的。韓公裔雖然攀龍附鳳,卻還是以武官的序列升遷,後來官至節度使,死後贈太尉。[103]
由於宋朝長期實行文官政治,確立了重文輕武的傳統,文武流品區別森嚴。宋人稱『近時文士鄙薄武人過甚,指其僚屬,無賢不肖,謂之「從」』,[104]至有『士大夫多恥從軍』之說。[105]南宋初有兩個陳桷,『秦會之(檜)為相,高宗忽問:「陳桷好士人,今何在?可惜閒卻,當與一差遣。」會之乃繆以元承為對,云:「今從韓世忠,闢為宣司參議官。」元承、季任,適同姓名。上笑云:「非也,好士人豈肯從軍耶?」』[106]唯有科舉出身的文官,才算是當之無愧的士大夫,武官當然不算士大夫。甚至士大夫在軍中充當幕僚,也被視為降低身份,而受到嗤笑。如曹組、曹勛父子和韓公裔之類武官,在今人看來,是可以歸入士大夫之列,但在宋時的一些科舉出身的士大夫眼裡,只怕也難以認定他們是自己的同列。
由此看來,士大夫可以作為研究宋朝社會文化教育層次的一個名詞,但要作為一個階級的觀念,只怕是不妥當的。士大夫可以橫跨官和民兩個層次,卻又不能用於指武官,甚至某些文官,故使用士大夫一詞,似宜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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