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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不均』是孔子思想的重要內容之一。在【論語・季氏】中,孔子說:『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夫如是,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人們通常將孔子的這一『患不均』論理解為不必擔心財物少而擔心財物分配不平均,如果人們將財物分配平均,就不會有貧富差異,也就消滅了貧困。也就是說,人們是從社會財富分配的角度來理解孔子的『患不均』論的,它討論的是貧富差異的問題。筆者以為,這種理解是簡單的,片面的,甚至可以說是一種誤讀。理由如下:
第一,貧富差異並不被孔子等先秦儒家所特別反對。孔子說:『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論語・里仁】)這就是孔子對貧富差異的基本態度。即使在孔子的大同理想中,他也沒有提到社會財富的平均分配問題。孔子的這一觀念也為後來的儒家所繼承,如子思就說:『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中庸】)孟子說:『非其道,則一簞食不可受於人。如其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孟子・滕文公下】)荀子說:『富則施廣,貧則用節,可貴可賤也,可富可貧也。』(【荀子・仲尼】)由此可見,『均貧富』並沒有成為先秦儒家的基本政治主張。
第二,『均貧富』觀念與儒家所倡導的『以禮治國』的政治原則相對立。『均貧富』的理論前提是人與人之間的平等,而『以禮治國』本身是一種等級制度,強調人與人之間的差異。
第三,將『患不均』論解釋為『均貧富』在邏輯上講不通。嚴格說來,『均無貧』只意味着消滅貧困,使窮人不陷入貧困的境地。而消滅貧困可以通過促進生產、增加社會財富等方法來實現,並不必然要以通過分配富人財產的方式來實現,因而『均無貧』並不必然蘊含着『均貧富』的思想。而且,社會財富的平均分配怎麼就能消滅貧窮呢?在社會財富沒有增加的情況下,社會財富分配的平均主義不僅不會使貧困消失,反而會導致整個社會的普遍貧困。也就是說,『均貧富』並不能產生『無貧』的效果。並且,在『患不均』論中,孔子不僅提到了『均』,也涉及到『和』與『安』,這三者應該是一個整體,『均貧富』論顯然不能將這三者統一起來。因此,孔子所說的『患不均』論不應該被機械地簡化為『均貧富』。
那麼,『患不均』論到底是什麼意思呢?【說文解字】說:『均,平,桃病4油粒從勻。勻亦聲。』勻兼表字義。均就是指土地分配均平。【周禮・地官司徒】規定,小司徒職責為『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數』、『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等;而土均的職責是『掌平土地之政,以均地守,以均地事,以均地貢。』因此,對於將【周禮】尊崇為『六經』之一的儒家來說,『均』就是指依據周禮的規定來分配土地、管理農務。孟子說:『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大國地方百里,君十卿祿,卿祿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耕者之所獲,一夫百畝,百畝之糞。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孟子・萬章下】)
由此可見,『均』確實是一種以土地為基礎的、有等級差異的分配製度,它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天子、諸侯、伯、子、男等貴族統治者所擁有土地的數量,這屬於社會資源的分配;第二,君、卿、大夫、士和庶人在官者應該獲得多少俸祿。這些人從事國家管理的活動,不擁有土地,不從事任何經濟活動,其收入來自於政府的財政收入,因而這屬於社會財富的再分配。第三,耕者(即民眾)所獲得的土地數量及其所應供養人口數量,這既屬於社會資源的分配,也屬於社會財富的分配。當然,『均』也有平均、相等之意,但它針對的是同等級、同階層而言的,而不是指在全社會成員之間的平均。
那麼,孔子『患不均』論中的『均』是何意呢?對於第一和第二方面的內容來說,在孔子的時代,這些分配原則已經被破壞殆盡,並且它們明顯與『均無貧』的結論無關。因而孔子的『患不均』論應該是指民眾獲得相同數量的耕地,即『均田』,這就是『井田制』的核心內容之一,也是孔子、孟子、荀子等先秦儒家所大力倡導的政治主張。
從井田制的角度來理解孔子的『患不均』論,還有如下三個方面的理由:第一,平均地授予民眾耕地的觀念被後來的儒家所繼承。荀子雖然在許多方面反對孟子的主張,但在這方面卻是驚人的一致。孟子說:『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荀子說:『故家五畝宅,百畝田,務其業而勿奪其時,所以富之也。』第二,平均地授予民眾耕地充分體現了先秦儒家的民本思想。『以民為本』並不僅僅表現為『民貴君輕』的抽象理念,而且要具體地涉及到經濟方面的內容。孔子說:『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論語・顏淵】)荀子說:『下貧則上貧,下富則上富。』(【荀子・富國】)孟子更是直接將『制民之產』作為行王道的開端。而他們的這些主張都建立在井田制的『均田』之上。第三,孔子『患不均』論中的『均』、『和』、『安』三個範疇都統一於禮。『均田』本身就是禮的內容,如有子說『禮之用,和為貴』(【論語・學而】),孟子說『無禮義,則上下亂』(【孟子・盡心下】),荀子說『國家無禮則不寧』(【荀子・修身】)。『寧』和『不亂』就是安。在禮制中,為什麼『均』就會『無貧』呢?上面已經提到,孟子和荀子認為,在『百畝田』的基礎上,『無奪其時』,『務其業』,民眾就會『無貧』。此外,孟子還說:『易其田疇,薄其稅斂,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時,用之以禮,財不可勝用也。』(【孟子・盡心上】)荀子也說:『足國之道,節用裕民而善臧其餘。節用以禮,裕民以政』(【荀子・富國】)。簡言之,『均田』只是『無貧』的必要條件,只有統治者不因為亂用民力而影響生產,社會財富才會豐富,只有統治者對社會財富『用之以禮』、『節用以禮』,民眾才會『無貧』。換言之,只有在儒家的『以禮治國』政治圖景中,『均』才會產生『無貧』的效用。
儒家的『以禮治國』能夠實現『均無貧』,那它又如何實現『和無寡』呢?一般說來,『貧』指財富的缺乏,而『寡』是指人口少。在中國先秦哲學中,『和』具有生育的功能,史伯說:『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國語・鄭語】)子思說:『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中庸】)荀子說:『萬物各得其和以生。』(【荀子・天論】)因而先秦儒家以『和』來解決人口問題。禮制中的『和』,就是將不同等級、具有各種差異的個體以『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宜』的方式組成一個和諧的統一體。在這種社會狀態中,如果實現了『均無貧』,人口的增長就不難,『和無寡』的局面就會實現。如果實現了『均無貧』,『和無寡』,那麼『安無傾』也就自然出現了。
綜上所述,孔子『患不均』論中的『均』指的是依照禮制『均田』,而不是指『均貧富』;它關注的是社會生產資源的公平分配,而不是社會財富的平均主義分配。特別是,孔子的『患不均』論,試圖從社會資源的分配、從財富生產的角度出發來解決社會貧困的問題,可以為我們今天思考同一問題提供一種有益的參考。
(作者:都蘭軍 單位:西南財經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