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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70年來敦煌寺院經濟研究概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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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天道化 發表於 2010-10-11 15: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國學網――中國經濟史論壇
         (作者:趙青山)



    摘要:從20世紀30年代以來,很多學者已經開始利用敦煌文書研究敦煌地區寺院經濟。時至今日,已有很多論著問世,這些文章涉及範圍廣,議論程度深。本文就前人的研究工作做一簡單的概述,以展示目前這一領域的研究狀況和程度。
關鍵詞:敦煌/寺院經濟/概述


引言

    由於敦煌文書特殊的歷史經歷,開創敦煌寺院經濟研究這一領域的先驅是日本學者,主要有那波利貞、仁井田升、池田溫、藤枝晃、竺沙雅章等等。在20世紀30到60年代,主要研究成果有:那波利貞的【中晚唐時期敦煌地區佛教寺院的碾碾經營】①和【中晚唐時代佛教寺院錢穀布帛類放貸營利經營實況――根據敦煌發現文書】,②藤枝晃的【敦煌的僧尼籍】,③仁井田升【敦煌寺院佃戶有關文書――關於人身不自由的規定】,④竺沙雅章的【論敦煌的寺戶】⑤和【敦煌的僧官制度】等。⑥80年代除了日本學者外,法國學者也非常關注這一課題的研究,這一時期的主要研究成果有:北原薰的【晚唐五代敦煌寺院經濟――以收支決算為中心】,⑦法國學者謝和耐的【五――十世紀中國寺院經濟研究】⑧、童丕的【敦煌的借貸――中國中古時代的物質生活與社會】等。⑨
    中國學者對敦煌寺院經濟研究要晚於日人,最早涉及這塊領域的(就筆者所掌握的材料)是向達先生,他在【中西交通史大綱】中論及了敦煌寺戶。在此之後的10年裡,敦煌寺院經濟研究一直冷冷清清,無人問津。直到20世紀七八十年代,敦煌寺院經濟在國內才掀起了一次小的高潮。姜伯勤先生是這次學術潮流的引領者。姜先生於1972年着手創作【唐代敦煌寺戶制度】,先後寫了【敦煌寺院文書中『梁戶』的性質】⑩和【論敦煌寺院的『常住百姓』】。⑾1982年費時將近十年的力作――【唐代敦煌寺戶制度研究】最終完稿,此後又寫了【唐西州寺院家人奴婢放良】⑿和【敦煌寺院碾碾經營兩種形式】⒀等『系列』文章。在姜先生的影響下,其他學者也開始把眼光投入到這一領域,主要成果有:謝重光【關於唐後期五代間沙州寺院經濟的幾個問題】(後簡稱為【幾個問題】),⒁台灣學者唐耕耦【伯2032號甲辰年淨土寺諸色人破歷會計稿殘卷試釋】等文章。⒂總的來說,20世紀80年代敦煌寺院經濟的研究有了甦醒的跡象。但是,這一時期研究成果不夠豐富,隊伍還顯得十分薄弱,研究的領域不寬,國內對這一領域的研究處於剛剛起步階段。
      國內敦煌寺院經濟研究進入20世紀90年代才真正迎來了它的春天。這一時期由於敦煌卷子大量公布和敦煌學國際學術會議的召開,特別英、法、日、俄等國藏敦煌文獻的刊布,為我國學者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條件。這一時期敦煌寺院經濟研究呈現出勃勃生機。據筆者所見,從20世紀90年代至今,十五年的時間裡,發表關於敦煌寺院經濟研究的論文主要有:雷學華的【唐代敦煌的寺院經濟】,⒃張弓的【唐五代敦煌寺院的牧羊人】,⒄白文固的【中國僧官制度史】,⒅郝春文的【隋唐五代宋初佛教與寺院關係】⒆、【唐後期五代宋初沙州僧尼的宗教收入(一)】⒇、【唐後期五代宋初沙州僧尼的宗教收入(二)】[21]、【唐後期五代宋初沙州僧尼的宗教收入(三)―大眾倉試探】[22]和【唐後期五代宋初沙州僧尼的宗教收入(四)】[23]、【唐後期五代宋初敦煌僧人與寺院常住斛斗的關係】(上、下),[24]田德新的【敦煌寺院中『都頭』一職】[25]和【敦煌寺院中的都師】[26]、李德龍的【敦煌遺書所反映的寺院僧尼財產世俗化】(後簡稱【世俗化】)[27]、唐耕耦的【敦煌寺院會計文書研究】,[28]公維章和文瀾合寫的【敦煌寺院中的會計――直歲】,[29]沙知的【敦煌契約文書輯校】,[30]鄭炳林的【唐五代敦煌粟特人與佛教】,[31]蘇金花的【試論晚唐五代敦煌僧尼免賦特權進一步喪失――兼論歸義軍政權的賦稅制度】[32]和【唐後期五代宋初敦煌僧人的社會經濟生活】[33]等等。這一時期明顯的特徵就是研究隊伍壯大,研究範圍擴張,研究深度加深。本文主要從寺院地產、依附人口、管理機構、僧職人員、經濟收入支出、承擔的賦稅和徭役等幾方面為專題,分別對70年來的研究成果加以綜述。

、關於寺院地產的研究

    中國是典型的農業社會,所以田產在寺院經濟結構中必然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關於敦煌寺院田產研究的文章主要有姜伯勤的【唐五代敦煌寺戶制度】、謝重光的【幾個問題】、李德龍的【敦煌遺書所反映的寺院僧尼財產世俗化】等。
    【唐五代敦煌寺戶制度】以吐蕃――歸義軍時期為歷史背景,對敦煌寺院田產進行了充分的討論。作者認為,吐蕃時期寺院田產分為寺院自營地和寺戶分種地。寺院自營地的存在延緩了寺戶勞役制的終結。到歸義軍時期寺院自營地減少,依附人口提供勞役制退居次要地位,寺院土地經營出現了租佃關係。而且由於寺院自營地的普遍縮小,園囿在寺院地產中的比重越來越大。作者對寺院田產結構的精彩劃分,對我們了解敦煌寺院土地經營運作提供了捷徑。整篇文章還對寺院經營模式、寺院經濟結構、寺戶上役形式和內容等一系列變化做了精闢解釋。
    【唐代敦煌的寺院經濟】專門對敦煌寺院田產及其經營形式進行分析。作者認為敦煌寺院擁有大量土地和大批勞動人手,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敦煌寺院莊園經濟,敦煌寺院這種莊園經濟的性質屬於寺院占有制,即寺院全體僧人共同所有制。
    【幾個問題】一文的第三部分『沙州寺院經濟的經營內容與特點』中指出,歸義軍既用授地收租的方法剝削百姓,又迫使他們隨時為寺院上役的租佃制,是歸義軍時期沙州經濟的一個重要特點。
    【世俗化】一文中指出,由於唐中後期均田制的破壞和寺院經濟自身的發展,敦煌寺院土地買賣盛行,寺院常住財產逐漸向個人財產轉化。作者認為這是整個唐後期寺院經濟的一個縮影,寺院經濟與世俗的封建經濟趨於同步,世俗化程度進一步加深。
    此外還有一些論文略涉寺院土產品研究,主要有:
    馮培紅在【唐五代敦煌的營田與營田使考】一文中指出,在唐朝前期,隨着均田制的破壞,敦煌地區開始出現營田。該文對敦煌地區的營田制有新的認識,即此地『營田一般由民戶承營,無軍事性質,故不屬於邊疆營田的軍墾性質』[34]、『官有土地,雇民以耕』。[35]到吐蕃時期,部分營田流向寺內,由『營田夫』(寺戶)輪番耕作。作者從寺院田夫與官府營田戶的徵調方式、地位、自由程度等方面加以區別,認為寺院營田屬於寺院私有財產,相對於官府營田較為特殊。
    敦煌寺院地產中除了大田還有園囿。【唐五代敦煌寺戶制度】一文中,姜伯勤認為在歸義軍時期,寺院自營地普遍減少,園圃在寺院地產中的地位越來越重。鄭炳林【晚唐五代敦煌園圃經濟研究】一文根據敦煌寺院入破歷的零星記載鈎沉補缺,對園囿的性質種類、分布和種植內容作了系統的研究。作者認為晚唐五代敦煌寺院園囿有兩種來源方式,即豪族大姓施捨和寺院自置寺產。文章認為歸義軍時期每寺都有園囿,園內種植有各種果樹、糧食、蔬菜,為寺院提供了充足的食物來源,在剩餘之時這些物品還可以對外出售。
    在敦煌寺院地產中除了我們一般認為的種植莊稼的田產之外,還包括牧場和林場。
    鄭炳林在【唐五代敦煌種植林業研究】[36]一文中,突破資料匱乏的困難,利用零星記載,對敦煌地區樹林種植分布、使用、種類及建築木材的來源進行了研究。就寺院方面而言,文章指出寺院種植林主要分布在敦煌三窟十七寺及一百餘所家寺蘭若周圍。寺院還是使用木材的大宗。除了自己栽種樹木外,寺院還要用麥、粟、布等作價購買木材。
    張亞萍【唐五代敦煌地區駱駝牧養業】一文中就敦煌寺院的飼養、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初步的探討。乜小紅【唐五代敦煌牧羊業論述】對寺院牧羊業也有論及。
    對於寺院各項經營在寺院經濟收入中的主次輕重,姜伯勤認為在吐蕃占領時期為布施、地產和利潤。到歸義軍時期變為利潤、布施、梁}課和地產。但是謝重光採取了較為謹慎的態度,覺得由於資料缺乏,對於哪一項在寺院經濟中所占比重較大,還不能做出確切的判斷。作者認為『大體上說,農業是沙洲寺院經濟中最主要的部分,高利貸剝削也一直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畜牧業和手工業則是比較次要的和輔助的經營項目。』[37]
從上面的文章我們可以看出,目前學者們對寺院土地的經營形式和歷史演變的論證較為充分深入,但在寺院畜牧業方面,文章較少,研究亟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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